有限低价评标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有限低价评标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低价评标法。在通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在招标人可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内,选择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合同条件审查,最终评标价最低,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承诺并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
2.评审标准 2.1评审计算标准
有限低价评标法评审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确定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及其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采用商业摇号机在开标现场从招标文件公布的系数中随机抽取。
第二阶段为确定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应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的110%(含110%)至80%(含80%)之间,超过该范围的投标人报价不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
第三阶段为确定招标人标底价。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及其对应的调整系数。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方法共有八种,对应不同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每组八个系数;
第四阶段为确定复合标底。依据有效投标人的数量确定计算复合标底的A 、B 值的权重系数;
第五阶段为确定合理评标价的范围。合理评标价在复合标底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作为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投标人的评标价在此范围外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如果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偏离合理评标价范围[复合标底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价在招标人报价的110%(含110%)至80%(含80%)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与复合标底×95%后的数值进行比较,按照两者差值的绝对
值由小到大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采用商业摇号机在开标现场从招标文件公布的系数中随机抽取。调整系数共51个,从(-3%)至(+2%)以0.1%为基数递增。
2.1.2确定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应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的110%(含110%)至80%(含80%)之间,超过该范围的投标人报价不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
2.1.3招标人标底的确定
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和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示对多个标段的抽取办法,如每个标段分别抽取或多个标段抽取一次等)——公布投标人报价和评标价,确定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计算招标人标底。
(1)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方法
方法一: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最
高报价、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与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三:招标人标底价=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四: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人报价参与排序,与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排名(高价排序)的第n/2(取上限)名; 方法五: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人报价参与排序,与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排名(高价排序)的第3名(当只有一家投标人报价参与排序时,取报价排名(高价排序)的第2名); 方法六: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
方法七: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0.4+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6
方法八: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0.3+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7 (2)招标人标底的计算
招标人标底=招标人标底价×(1+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
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采用商业摇号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共分八组,对应不同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每组八个系数,对于材料费用占工程造价70%以下的工程项目(如土建、房建、绿化等)调整系数对应情况如下表:
对于材料费用占工程造价70%以上的工程项目(如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调整系数对应情况如下表:
2.1.4复合标底的计算方法
C =(α×A +β×B )
式中:A -招标人标底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暂定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的暂定金额(含计日工)与各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暂定金额(含计日工),按照现场抽取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及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现场计算。
B -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在A 值的105%(含105%)至85%(含85%)范围内的算术平均值;
α-为A 值的权重系数,α取值范围为0.4~0.6,当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是指除在开标过程中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以外的所有投标人)少于4人(含4人),取α=0.6;当有效投标人在4~8人(不含4人和8人),取α=0.5;当有效投标人在8人以上(含8人)时,取α=0.4;
β-为B 值的权重系数,β=1-α; C -复合标底值。
若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未进入A 值的105%(含105%)至85%(含85%)范围,则B 值取A 值的85%来计算复合标底;若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高于A 值,则按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2.1.5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
(1)投标人的评标价在复合标底(C 值)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作为招标人首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对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合同条件审查;
(2)如果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偏离合理评标价范围[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对有效投标价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的110%(含110%)至80%(含80%)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与复合标底×95%后的数值进行比较,按照两者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合同条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