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品牌农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泉州市品牌农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连步祥1
(泉州市农业局产业发展科 362000)
摘 要:本文阐述了近几年来泉州市发展品牌农业的主要成效,主要做法及经验,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我市发展品牌农业的思路与对策,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力求对我市品牌农业的建设有所启示。
关键词:品牌农业;现状;问题;对策
泉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品牌农业的发展,把发展品牌农业作为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作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我市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建基地、抓龙头、创品牌、拓市场、扶协会”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我市名特优农产品的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支持做大做强品牌农产品,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产业支撑,为建设“品牌泉州”做出贡献。
1 泉州市品牌农业发展现状
1.1 主要成效
1.1.1 品牌创建意识明显增强 目前我市已注册农产品商标近5600件,约占全市商标总量的11.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其中晋江市约占50%,石狮市和南安市约占15%。农产品及食品行业已拥有中国名牌产品8项,中国驰名商标8枚 ,福建省著名商标40枚,泉州市知品商标45枚,福建名牌农产品8个。晋江“阿一波”牌紫菜,安溪“八马”牌铁观音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永春芦柑、佛手,安溪铁观音,德化黑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去年有4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省政府授予的“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称号。至2008年底,通过农业“三品”认证的企业和单位274家,332个产品,分别比2007年增加33家企业和38个产品,持续位居全省前列。
1.1.2 品牌宣传力度明显加大 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基础上,积极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参加“首届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第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1收稿日期:2009-04-14
作者简介:连步祥, 男,19 年生, 农艺师, 主要研究农业产业发展。
会”、“第十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2008年全国(杭州)名优果品交易博览会”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市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努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值得一提的是“泉州龙眼”品牌的打造有声有色,通过南安龙眼品尝订货会、泉州龙眼(上海)展销会和(北京)展览推介会、泉台农产品展销会暨泉州龙眼展示会的成功举办,统一以“泉州龙眼”、“泉州桂圆干”等品牌对外促销,形成优势品牌,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泉州龙眼的市场占有率。
1.1.3 品牌效应及社会效益显著 由于我市十分注重品牌培育,以品牌促规模,以品牌拓市场,农产品名牌效益显现。“品牌效应”带来的市场份额扩大和产品附加值提高已为大众所接受。如实施“泉州龙眼”区域品牌战略,促进龙眼价格回升,2007年鲜果龙眼平均比去年同期提高1元/公斤。“永春芦柑”品牌打造也显示出喜人的效应,永春芦柑已成为泉州市、福建省创汇农业的龙头品种,年出口量、出口额均创单产季历史新高,占全国芦柑出口量的60%以上,仅此一项就能为永春果农增收8000万元以上。 “安溪铁观音”品牌的打造也推进了品牌经济的发展,“安溪铁观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提高了安溪茶叶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又带来了旅游、包装、茶叶机械、茶具及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1.2 主要做法
1.2.1 强化基地建设,为创建品牌农业奠定基础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特色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相继组织实施了“252”、“4121”、“1333”工程,带动了我市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不断发展,为创建品牌农业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市已形成粮食、水产、水果、禽畜、茶叶、林业、蔬菜、竹笋、食用菌和花卉盆景等10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至2008年底,全市建立已认证的水果生产基地45个,面积8.53万亩;茶叶生产基地14个,面积7.6万亩;蔬菜生产基地95个,面积6.18万亩;粮食生产基地2个,面积2.16万亩;蛋鸡生产基地10个,年存栏75万羽;肉鸡生产基地5个,年出栏29.3万羽;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40个,年出栏肉猪45.22万头;水产品基地50家,养殖面积11.73万亩。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企业达到45家68个产品, 经中绿华厦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食品企业有机食品企业有5家、产品11个。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目前拥有茶叶基地22个、2.5万亩,蔬菜基地12个、5811亩, 已备案辖区外基地28个、4.7万亩, 芦柑果园73个、5.4万亩。
1.2.2 抓好特色产业,为打响品牌农业拓展空间 按照《泉州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5~2010年)》的要求,主要是以区域特色农业来带动“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规模化主导产业。目前全市已形成以安溪茶叶、永春柑桔、南安龙眼为主的三大经济
作物产业带。永春的麻竹和枇杷、德化的早熟梨、安溪的油柿、惠安的余甘、南安的杨梅等的生产基地均已初具规模。还有惠安走马埭为主的万亩连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晋东平原2万亩优质稻、南安霞美四黄千亩优质稻示范基地;泉州郊区的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晋江、南安的金针菇生产专业村,永春的草菇、蘑菇生产专业村;德化的香菇种植专业村;德化的黑鸡养殖专业乡;洛江、泉港的丽佳鸭基地等,这些特色产业都已成为该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1.2.3 推进科技创新,为提高品牌含金量注入活力 主要是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新工艺、新品种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填补我市一些技术和品种空白,促使一些产品升级换代。近年来,全市引进水果、蔬菜、食用菌、花卉等方面的名优特品种250多种,以优良品种和先进种养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产业。有50多家龙头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管理经验,引进国外先进机械装备生产线100多台(套) 。市级10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 O 多家设立科研机构,研究出50多项新技术,开发出80多个新产品。如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2005年投资兴建全国最先进和最现代化的龙门加工厂,其清洁化程度和自动化程序迅速提升,使成品茶的茶叶杂质含量在万分之一以内,吸引了国际上大型企业纷纷来合作和订货,提高了我省乌龙茶在国外的市场份额。
1.2.4 培育龙头企业,为发展品牌农业树立主体 泉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龙头企业发展,从政策、资金、土地、税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先后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4121’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泉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产地域产品、原产地标记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奖励暂行规定》、《泉州市龙眼产业化发展战略规划(2005~2008年)》、《泉州市 “十一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专项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龙眼产业化发展工作的通知》、《泉州市生态茶园建设规划(2008—2010年)》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目标及主要措施。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扶持龙头企业,对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家。全市已有6家国家级、32家省级(其中省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和118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完成总产值近110亿元,带动农户67万户。
1.2.5 实施标准化生产,为发展品牌农业提供质量保证 突出抓好安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截止到2008年7月底,全市共制定农产品国家标准 4 项、福建省地方标准22项,市级农业标准规范10项,县级农业标准规范2 项,134项农产品企业产品标准及50余企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加工规范。可执行的农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18项,生产
加工技术规范131项,检验检测等其他相关标准等数千项。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为主体,市、县级农业标准规范和农产品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安溪和永春已推行茶园及果园的GAP 标准化管理试点。晋江市绿色保健蛋品有限公司也通过GAP 标准化认证。
1.2.6 加强监督管理,为保护“品牌”创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农业执法力度。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543人次,车辆590个车次,检查农资企业1332个,整顿市场59个,农资违法违规立案195起,办结178起,罚款102.97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二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主要开展蔬菜农残检测、生猪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检测、农业“三品”有效认证生产基地的产品质量抽检等工作,有效增强了企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品牌”保护意识,树立和维护了农业“三品”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三是出台保护管理办法。如《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安溪铁观音产品产地确认制度》、《德化黑鸡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规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强化农业品牌保护。
1.2.7 创新经营模式,为品牌农业创建有效组织形式 近年来,通过运作,我市已呈现出多种联结农户利益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公司+供应商+茶农”的模式、中绿(福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租地+招聘”的模式、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份合作”模式、福建乐天食品有限公司的“订单农业”的模式、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推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等。截止到2008年11月30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共有154家,社员出资额8162万元,涉及农户12280家,带动农户11万户,走在全省前列,发展迅猛。这些模式的共同点就是拓展了农产品流通渠道,减少了农民农产品销售的担忧,有更多的精力投入生产,从而自觉与企业融为有机整体,不断推动农业品牌的发展。既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又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呈现“双赢”良好态势。
1.2.8 拓展品牌文化,为发展品牌农业提升精神内涵 主要是在产品生产商标名称、广告宣传、产品服务等环节上积极增加品牌文化投入,以文化提升品牌,以品牌文化推进品牌农业的发展。如《泉州龙眼颂》诗集的出版,为泉州龙眼区域品牌宣传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提升了泉州龙眼的文化内涵。安溪县以“文化搭台,经贸唱戏”,弘扬茶文化,取得了很好效果。
1.3 主要问题
1.3.1 认识不足 仍有一些地区、单位和相当部分企业、农户看不到商标的价值,对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无形资产的作用价值了解不深,仍停留在产品“好酒不
怕巷子深”的陈旧观念上,不懂得用商标这一品牌来彰显和保护其名优特产品,用商标开拓和占领市场。一些中小企业的品牌意识不强,对品牌建设缺乏长期规划。
1.3.2 发展不均 一些地方、行业对商标品牌重视不够,涉农商标品牌培育工作缺乏力度。沿海与山区之间、农产品不同行业之间均存在品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商标的多, 种养殖业申请商标注册的少。
1.3.3 扶持不够 在农业品牌基地建设方面,地方财政扶持力度不够;在农业品牌商标注册及认证方面,扶持范围不广。
1.3.4 实力不强 企业规模是衡量一个品牌竞争力、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我市涉农驰著名商标企业存在着“数量多、块头小”的现象,“名而不强”、“优而不大”的问题较为突出,大品牌少,缺乏参与国际竞争有影响力的品牌。
1.3.5 宣传不够 现在的农产品注册商标的也不少, 但过于分散, 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和对品牌的有序宣传。宣传力度不够大,不少农民, 企业过多地依赖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不重视宣传的投入, 因此品牌也就很难成为名牌,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2 泉州市品牌农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2.1 发展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特色产业基地为基础,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注重发挥地方特色,巩固提高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农业新产品开发,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农产品品牌基地,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重点在农产品加工、种子、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特色养殖等行业取得新的突破。鼓励农业企业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注册认证和有机认证,加强规范使用和管理,拓展国内外市场。培育、整合、保护、提升农业品牌,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农业行业的整体素质,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2.2 发展对策
2.2.1 转变观念,争创品牌 一是提高品牌意识。树立名牌意识是加快品牌农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为此,各级政府应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把打造农业名牌作为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宣传力度,使特色农产品创名牌的新观念深入人心,要使农民认识到创名牌是增收的重要保证,积极投身到创名牌活动中去。二是加快商标注册。要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注册。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工商标字[2004]第200号)的要求,要把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现
代农业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专业户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使用商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品牌化。三是加快培植品牌。特别要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商标注册,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树立品牌,培植名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自觉走创名牌之路。使品牌既成为企业“命”牌,也让农民明白品牌也是“民”牌,从而自觉与企业融为有机整体,不断推动农业品牌的发展。到2015年,力争拥有中国名牌农产品15个、福建名牌农产品3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20家;争取300个种植业、150个畜牧业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50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2.2.2 培育主体,用好品牌 加快培育壮大品牌主体是发展特色品牌农业的关键。一是扶持壮大龙头企业。要从资金、政策、技术上扶持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整合、理顺各项财政扶持资金,集中连续优先扶持发展对产业关联性强、附加价值高、技术含量较高、规模效益显著、区域比较优势明显、外贸出口拉动强劲、能带动千家万户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大型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吸引外部资本与管理,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渠道,积极引进国内外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营销公司,鼓励优势品牌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外合作联营。积极鼓励、引导金融、工商企业(组织)等社会资金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多元投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的实力,不断提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提升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实力。二是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一种农产品或一个产业的合作和联合,促进“一村一品”和农业多功能开发,实现农产品多重转化和增值,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突破地域限制,组织分散的农户闯市场,形成“小规模、大群体”的格局。由合作社负责品牌的统一包装和统一标准,整合品牌资源,形成整体优势,确实做到特色农产品有名有牌。争取到2011年,全市培育10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500个,社员总数20万人,带动农户10万户以上,三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公司(组织)+基地+农户”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或合同农业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产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品牌的经营,充分发挥农民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用好区域品牌。继续做好“泉州龙眼”“永春芦柑”、“永春佛手”、“安溪铁观音”、“德化梨”、“惠安余甘”、“德化黑鸡”、“洛江丽佳鸭”等主要农产品的区域品牌工作。要率先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创立农业品牌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农业品牌示范
基地县(镇、村)。要注意调整区域性产业布局, 把优势区域的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创建区域性的集体品牌,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互促互动格局,打造农业专业品牌基地。充分发挥区域品牌在整合产业资源、孵化优势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通过定牌加工、商标许可使用等形式加强分工协作,拓展延伸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形成规模效应,增强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大企业竞争的实力,推动农业区域品牌经济提升发展。
2.2.3 加强管理,护好品牌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要始终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一方面,要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对企业创品牌的激励机制,如积极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企业争取各种国家优惠政策,要为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提供资金、政策扶持,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创新,走差异化经营、品牌经营之路。另一方面,要注重调动各部门引导、服务、扶持企业创品牌的积极性,对引导创立品牌有功的部门单位进行褒扬和奖励,在全市营造一种树牌、创牌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农业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建立考核机制。涉农商标品牌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建议将引导和扶持农户、涉农企业创建品牌工作列入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考核评估体系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形成机制化、长效化。三是建立监管机制。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对假冒名牌农产品的生产者,依法查处。生产单位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侵权者进行起诉,切实保护农产品名牌的健康发展
2.2.4 拓展市场,提升品牌 一是策划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或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品牌产品的供应信息,大力推介农业企业和农业品牌。要提升文化“软实力”,在产品生产、商标名称、广告宣传、产品服务等环节上积极增加品牌农产品的文化投入,精雕细琢品牌农产品文化内涵,精心谋划企业宣传网站,精益求精创编各类品牌农产品的文化艺术表达方式,拓展品牌农产品的消费群体,推进品牌农产品的大众化,提高市场销售份额,增加效益,做到以文化提升品牌,以品牌农业发展推进品牌农产品文化的繁荣。二是组织展销。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大型展会活动,鼓励并在资金上大力扶持农业企业或组织参与全国或国际性农博会,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要鼓励企业或流通服务组织到国内外大中城市设立农产品专卖点、专柜或与当地超市合作设点销售优势特色农产品,并不断改善品牌产品的售后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和品牌的诚信度和影响力。三是力破“壁垒”。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由农业、外经、外事、海关、商检等部门和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参加的促进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出口协调机制,及时收集整
理各国产品进出口信息、产品质量标准及贸易壁垒设制情况,研究解决应对办法,为企业争取一个平等的国际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