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文明公约
05-16
小学教师文明公约
一、总体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勤奋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合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认真执行教学常规,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4.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5.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不从事有偿家教,遵守市局有关禁令等要求。
二、公约具体条款:
1.教师不在有学生的场合吸烟和化浓妆,着装要符合教师职业要求;能主动维护校园整洁。
2.自觉整理好个人办公桌上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办公室内物品摆放美观、墙面不乱张贴、办公室内尽量不吸烟。
3.保持办公室宁静,说话声音、走路脚步、做事动作要尽量轻,不随意干扰他人工作、学习或休息。
4.上班时间不做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教学无关的事。
5.参加会议等集体活动时,应认真记录,不随便进出,不使用电话(手机通讯工具设定在振动或关闭状态),不私下议论。
6.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善用礼貌用语,严禁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8.教师间坦诚相待,团结协作,接待家长以礼相待。
9.说话要注意身份,注意场合,注意对象,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10.不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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