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定稿标准)电气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MW 风电场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全场电气装置安装)
编制:
审核:
批准: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
公 司 地 址:北京总部基地―――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010—―――――― E-mail:―――――― 监理处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
序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要求,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一是根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二是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和设计文件以及技术资料、三是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要视工程的特点主要是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下面为风电场全厂电气装置安装监理实施细则的模板,因建设工程本身特点的多样性,即使同一个专业也有其个性和共性,以及编制人员的局限性,难免有考虑不周或编写不详细之处,所以本模板只能做为编制风电场电气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个参考,请各位同仁还要根据各自工程特点的不同、各自工程控制方法的不同,编制时还应按本身工程特点进行增减相应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目录
1、专业工程的特点 ........................................................................................ 2
1.1本期风机建设规模 .............................................................................. 2
1.2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概况 ...................................................... 2
1.3风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概况 .............................................................. 2
2、监理工作的流程 ........................................................................................ 3
2.1监理工作总体流程 .............................................................................. 3
2.2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 3
2.3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原理 ...................................................................... 7
2.4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 9
2.5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 11
2.6见证点的监理实施程序 .................................................................... 12
2.7《强制性条文》不符合项处理流程 ................................................. 12
2.8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 13
2.9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 14
2.10工程安全控制程序 .......................................................................... 14
3、监理工作目标及控制要点 ...................................................................... 15
3.1监理工作目标 .................................................................................... 15
3.2监理控制要点 .................................................................................... 16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 34
4.1《强制性条文》实施监查 ................................................................. 35
4.2质量控制............................................................................................. 35
4.3 进度控制............................................................................................ 40
4.4投资控制............................................................................................. 42
4.6合同信息管理 .................................................................................... 45
4.7监理工程师职业精神 ........................................................................ 47
1、专业工程的特点
(本部分内容应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编制电气专业主要控制内容, 包括升压站电气设备、风机电气设备、电缆桥架、电缆敷设、防雷接地等的安装介绍和特点) 。
1.1本期风机建设规模
本期风场建设规模为××台套××MW 风力发电机组, 经35kV 集电线路汇集到一座×kV 升压变电站, 通过一回×kV 线路输出并入×电网。
1.2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概况
1.2.1本期×kV 升压变电站内主变×台,容量 ×MVA ,电压比×/×/×容量比×/×/×(站用变压器, 干式变, 接地变等)
1.2.2母线连接方式采取 ×××kv
1.2.3间隔 ×××kv 出线 回, ××kv 进线 回
1.2.4主要设备×kv 断路器 组,隔离开关 组,电压互感器×组,电流互感器×组。×kv 开关柜 个,其中出线排×个,母联×个,电压互感器×个,避雷器柜×个,站用电流柜×个,无功补偿出线柜×个, 保护屏×个,UPS 柜×个, 通迅×台, 计算机监控系统×台,GIS 组合电器 (等等) 。
1.2.5无功补偿,本期在×××kv 侧装置电容器 MVar 组
1.2.6独立避雷针 ,避雷器 台, 集中接地装置 ,×接地网。
1.3风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概况
盘柜就位安装×台、电缆敷设×公里、箱变就位×台、接地网工程。
2、监理工作的流程
2.1监理工作总体流程
2.2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2.2.1在单位(分部)工程开始前,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附上该项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否则,承包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
2.2.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确认。
2.2.3只有上一道工序被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准许下道工序施工,按上述程序完成逐道工序。当一个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首先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自检,填写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报验申请表》附上自检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验收,反之,则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2.2.4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对有关的原材料及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2.5通过返修或处理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2.6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2.2.7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2.2.7.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2.7.2对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2.7.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2.2.7.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2.2.7.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2.2.7.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2.2.7.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2.2.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2.2.8.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 内写出书面报告。
2.2.8.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2.2.8.3当监理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
2.2.8.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2.2.8.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监理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2.2.8.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2.3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原理
如下图所示,这种控制是动态的,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
2.3.1上图流程应每两周或一个月循环进行,其表达的含义如下:
2.3.1.1项目投入,即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项目实施中。
2.3.1.2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必定存在各种各样的干扰,如恶劣天气、设计交图不及时等。
2.3.1.3收集实际数据,即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3.1.4把投资目标的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
2.3.1.5检查实际值与计划值有无偏差,如果没有偏差,则项目继续进展,继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2.3.1.6如有偏差,则需要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控制措施。
2.3.2投资控制程序
2.3.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a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 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c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并报建设单位。
2.3.2.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a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b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c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 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 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2.3.2.3投资控制程序总图一:
2.3.2.4投资控制程序总图二:
2.4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能来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为
确保工程质量,不同情况下,工程变更的实施、设计图纸的澄清、修改,具有不同的工作程序。
2.4.1施工承包单位的要求及处理
2.4.1.1对技术修改要求的处理:
a 、承包单位提出技术修改的要求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变更单》,在该表中应说明要求修改的内容及原因或理由,并附图和有关文件。
b 、技术修改问题一般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单位和现场设计代表参加,经各方同意后签字并形成纪要,作为工程变更单附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2.4.1.2工程变更的要求
a 、承包单位应就要求变更的问题填写《工程变更单》,送交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的申请,经与设计、建设、承包单位研究并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应附有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图纸。承包单位签收后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2.4.2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的处理
2.4.2.1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建设单位。
2.4.2.2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承包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必要时设计单位尚需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对变更作出决定。
2.4.2.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施工承包单位按新的变更图实施。
2.4.3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 要求变更的处理
2.4.3.1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 将变更的要求通知设计单位,如果在要
求中包括有相应的方案或建议,则应一并报送设计单位;否则,变更要求由设计单位研究解决。在提供审查的变更要求中,应列出所有受该变
更影响的图纸、文件清单。
2.4.3.2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单》进行研究。
2.4.3.3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监理工程师研究设计单位所提交的建议设计变更方案或其对变更要求所附方案的意见,必要时会同有关的承包、设计单位一起进行研究,也可进一步提供资料,以便对变更作出决定。
2.4.3.4建设单位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指示承包单位按变更的决定组织施工。
2.4.4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控制程序框图
2.5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2.5.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
2.5.2监理工程师要将选定的试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2.5.3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件、试品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件、试品等的取样过程。
2.5.4完成取样后,承包单位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
封,或跟踪送样过程,然后送往试验室。
2.6见证点的监理实施程序
2.6.1承包单位应在某见证点施工之前一定时间,例如24小时前,
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日期与时间,请监理人员届时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2.6.2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应注明收到该通知的日期并签字。
2.6.3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见证。
2.6.4如果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到场见证,承包单位可以认为已获监理工程师默认。可有权进行该项施工。
2.6.5如果在此之前监理人员已到过现场检查,并将有关意见写在“施
工记录”上,则承包单位应在该意见旁写明他根据该意见已采取的改进措施,或者写明他的某些具体意见。
2.7《强制性条文》不符合项处理流程
2.8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2.8.1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
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h 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2.8.2共同检验。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
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
24h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 。
若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
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监理工程师。本次检验视为监理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
验收24h 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8.3重新检验。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
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
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9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2.10工程安全控制程序
3、监理工作目标及控制要点
3.1监理工作目标
3.1.1进度目标: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提出的工程里程碑节点目标, 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合理调整进度计划, 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3.1.2质量目标:
3.1.2.1图纸会检率100%
3.1.2.2文件审查备案率100%
3.1.2.3巡视检查、见证取样、旁站到位率100%
3.1.2.4隐蔽验收率100%
3.1.2.5四级验收率100%
3.1.2.6不符合项整改闭环率100%
3.1.2.7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3.1.2.8单项工程质量评价得分≥92分。
3.1.2.9电气安装质量控制目标
a 、原材料、设备合格率确保100%,抽样送检、设备试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b 、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规程要求,设备动作正确可靠、接触良好、指示正确、闭锁可靠。
c 、母线弧垂符合设计,瓷件无损坏、裂纹。
d 、软导线、设备引下线无磨损,安装整齐,工艺美观。
e 、充油设备无渗漏、充气设备泄露不超标。
f 、电缆排放整齐美观、固定牢靠。
g 、盘柜安装排列整齐、柜内接线整齐美观、标志清晰齐全。
h 、保护自动装置投入率100%且动作正确,远动装置信息齐全正确,监测仪表投入率100%且指示正确。
j 、全部电气设备实现无垫片安装。
k 、通信系统按设计方案投入且技术指标完好。
m 、所有风机调试均通过240h 试运。
n 、风机塔筒内电缆敷设整齐美观, 绑扎牢固, 标识规范。
o 、风机防雷接地一次检测合格率100%。
3.1.3投资目标:
3.1.3.1加强变更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前提下, 使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要求范围内。
3.1.4安全目标:
3.1.4.1安全、职业健康技术文件审查备案率100%
3.1.4.2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率100%
3.1.4.3重大危险工序安全旁站到位率100%
3.1.4.4违章查处、整改闭环率100%
3.1.4.5不发生职业健康方面的疾病、事故。
3.1.4.6不发生因监理监督管理失误的重大人身伤亡和群伤事故;不发生因监理监督管理失误的机械倾覆事故。
3.2监理控制要点
3.2.1施工图实施前质量控制。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熟悉施工图, 并且与其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内部之间交叉互审, 然后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施工图会检。
3.2.2审查电缆敷设断面图等二次设计。
3.2.3编制监理平行检验记录表, 如实记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结果,并建立平行检验台账。如:主变压器本体安装平行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变压器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容量、接线方式、冷却方式、短路阻抗、高压方式、油重、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充气压力读数;本体就位;变压器附件安装;变压器整体检查) 等。
3.2.4原材料、半成品控制:
3.2.4.1对工程现场使用的材料进行监查, 确保不使用国家和电力行业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 并做好监查记录;
3.2.4.2核查原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材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见证取样送检, 确保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合格率100%;
3.2.4.3审查施工单位原材料、试件和取样计划, 制订监理见证取样计划;
3.2.4.4防雷接地材料进入现场后,要检查其规格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其镀锌层外观是否均匀, 铜包钢或铜绞线的外观是否有不均匀的表面划痕, 地线材料截面是否符合设计的规格尺寸, 镀锌管壁厚、电缆桥架支架材料是否符合国标标准规定。
3.2.5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
3.2.5.1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3.2.5.2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2.5.3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3.2.5.4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3.2.5.5主变压器到达现场后检查:充氮气或充干燥空气运输的变压器应有压力监视和气体补充装置,气体压力应为0.01-0.03Mp a ;检查钟
罩法兰及密封板的连接螺栓应齐全,紧固良好;浸入油中运输的附件,其油箱应无渗漏;每批到达现场的绝缘油均应有试验报告。
3.2.5.6六氟化硫气体进场后要检查出厂试验报告, 并在使用前做复检试验。
3.2.6母线焊接、连接控制要点(各项目监理部要以现场实际施工涉及的内容进行增减) :
3.2.6.1(管形母线焊接加工前要合理计划配料尺寸,符合母线对接焊口距母线支持器夹板边缘距离不应小于50mm) ;
3.2.6.2软导线和各种连接线夹连接时,导线及线夹接触面均应清除氧化膜,并用汽油或丙酮清洗,清洗长度不应少于连接长度的1.2倍,导电接触面应涂以电力复合脂;
3.2.6.3母线与母线,母线与分支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时,其搭接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6.3.1铜与铜:室外、高温且潮湿或对母线有腐蚀性气体的室内,必须搪锡,在干燥的室内可直接连接;
3.2.6.3.2铝与铝:直接连接;
3.2.6.3.3钢与钢:必须搪锡或镀锌,不得直接连接;
3.2.6.3.4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应搪锡,室外或空气相对温度接近100%的室内,应采用铜铝过渡板,铜端应搪锡;
3.2.6.3.5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必须搪锡;
3.2.6.3.6封闭母线螺栓固定搭接面应镀银。
3.2.7采用液压压接导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1压接用的钢模必须与被压管配套,液压钳应与钢模匹配;
3.2.7.2扩径导线与耐张线夹压接时,应用相应的衬料将扩径导线中
心的空隙填满;
3.2.7.3压接时必须保持线夹的正确位置,不得歪斜,相邻两模间重叠不应小于5mm ;
3.2.7.4接续管压接后,其弯曲度不宜大于接续管全长的2%;
3.2.7.5压接后不应使接续管口附近导线有隆起和松股,接续管表面应光滑、无裂纹(330kV及以上电压的接续管应倒棱、去毛刺) ;
3.2.7.6外露钢管的表面及压接管口应刷防锈漆;
3.2.7.7压接后六角形对边尺寸应为0.866D ,当有任何一个对边尺寸超过0.866D +0.2mm 时应更换钢模(D 为接续管外径);
3.2.6.8液压压接工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
3.2.8母线的相序排列,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8.1上、下布置的交流母线,由上到下排列为A 、B 、C 相,直流母线正极在上,负极在下;
3.2.8.2水平布置的交流母线,由盘后向盘面排列为A 、B 、C 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后,负极在前;
3.2.8.3引下线的交流母线由左至右排列为A 、B 、C 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左,负极在右。
3.2.9母线涂漆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编制时内容与现场应相应增减) :
3.2.9.1三相交流母线:A 相为黄色,B 相为绿色,C 相为红色,单相交流母线与引出相的颜色相同;
3.2.9.2直流母线: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3.2.9.3直流均衡汇流母线及交流中性汇流母线:不接地者为紫色,
接地者为紫色带黑色条纹;
3.2.9.4封闭母线:母线外表面及外壳内表面涂无光泽黑漆,外壳外表面涂浅色漆。
3.2.10母线刷相色漆应符合下列要求(编制时内容与现场应相应增减) :
3.2.10.1室外软母线、封闭母线应在两端和中间适当部位涂相色漆;
3.2.10.2单片母线的所有面及多片、槽形、管形母线的所有可见面均应涂相色漆;
3.2.10.3钢母线的所有表面应涂防腐相色漆;
3.2.10.4刷漆应均匀,无起层、皱皮等缺陷,并应整齐一致。
3.2.11母线在下列各处不应刷相色漆:
3.2.11.1母线的螺栓连接及支持连接处、母线与电器的连接处以及距所有连接处10mm 以内的地方;
3.2.11.2供携带式接地线连接用的接触面上,不刷漆部分的长度应为母线的宽度或直径,且不应小于50mm ,并在其两侧涂以宽度为10mm 的黑色标志带。
3.2.12母线施工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3.2.12.1金属构件加工、配制、螺栓连接、焊接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2.12.2所有螺栓、垫圈、闭口销、锁紧销、弹簧垫圈、锁紧螺母等应齐全、可靠;
3.2.12.3母线配制及安装架设应符合设计规定,且连接正确,螺栓紧固,接触可靠;相间及对地电气距离符合要求;
3.2.12.4瓷件应完整、清洁;铁件和瓷件胶合处均应完整无损,充油
套管应无渗油,油位应正常;
3.2.12.5油漆应完好;相色正确;接地良好。
3.2.13电缆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3.2.13.2电缆桥架安装控制要点:
a 、钢材应平直, 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范围内, 切口无卷边、毛刺;
b 、支架焊接牢固, 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
c 、电缆支架安装牢固, 横平竖直,各支架的同层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其高低偏差不大于5㎜,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
d 、弯头、三通使用定型产品, 如需自制弯头(包括立弯、平弯), 做到对缝严密, 边缘齐平;
e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 不应小于该桥架上敷设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f 、桥架对接采用连接片, 桥架对接无错边;
g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接地。
3.2.13.3电缆敷设工艺质量标准
3.2.13.4电缆敷设控制要点
a 、电缆敷设前, 将电缆沟内、电缆托盘内或已放成排电缆上的杂物清理干净;
b 、电缆敷设时, 电缆宜采用专用电缆盘支架支设, 电缆应从电缆盘的上端引出, 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
c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 不宜交叉, 固定牢固, 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d 、提醒施工单位在电缆敷设时应注意电缆延长米编号的跳码现象, 一经发现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3.2.13.5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工艺标准
3.2.13.6电缆管加工及敷设控制要点
a 、电缆管加工好后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b 、电缆管弯制后, 不应有裂纹和显著的凹瘪现象, 其弯曲程度不宜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
曲半径;
c 、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 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d 、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
e 、电缆管直埋时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 在人行道下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
f 、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宜采用套管焊接, 管口对准、连接牢固, 密封良好, 套管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
g 、采用金属软管及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 其两端应固定牢靠, 密封良好;
h 、引至设备的电缆管口位置, 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防碍设备拆装和进出;
j 、利用电缆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 应先焊好接地线, 再敷设电缆。
3.2.13.8电缆线路防火阻燃施工控制要点
a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 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b 、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 按设计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c 、在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
d 、防火涂料要按一定浓度稀释, 搅拌均匀, 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进行涂刷, 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要求;
e 、在封堵电缆孔洞时, 封堵应严密可靠, 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 堵体表面平整, 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f 、在机耐火堵料封堵不应有漏光、漏风、龟裂、脱落、硬化现象; g 、无机堵料封堵不应有粉化、开裂等缺陷;
h 、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j 、阻火包的堆砌应密实牢固, 外观整齐, 不应透光。
3.2.14盘柜接线质量控制要点
3.2.14.2盘柜接线控制要点:
a 、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 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b 、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 导线绝缘良好;
c 、插接式端子, 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螺栓连接端子, 当接两根导线时, 中间应加平垫片。
3.2.15防雷及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3.2.15.1屋外接地装置安装工艺质量标准
3.2.15.2屋外接地装置安装工艺质量标准
3.2.15.4裸铜绞线、铅包铜绞线接地施工控制要点:
a 、接地干线之间、干线与分支地线之间采用铜焊头连接,放热方式为热剂焊,焊接接头处应采用涂刷沥青漆的玻璃丝带进行包缠防腐;
b 、铜焊接头内的导线熔透,接头与导线有足够的导电截面,接头表面光滑,无气泡;
C 、清除接头及焊模内的焊渣。
3.2.15.5镀锌钢施工控制要点:
a 、接地扁钢的焊接采用搭接焊,焊接长度不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至少3面焊接;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圆钢与扁钢连接处,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全部焊缝应平整无间断,无咬边和未焊透等现象,引出线和镀锌扁钢的焊接部分应涂沥青防锈漆;
b 、明敷接地线支持件的距离在水平直线部分应为1.5m ;转弯部分为0.5m ;
c 、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要求为300㎜; d 、接地线与建筑物墙壁间的间隙要求为10㎜;明敷接地线的表面应涂宽度100㎜黄、绿相间的条纹。
3.2.15.6盘柜与设备接地控制要点:
a 、PC 柜的中性线与接地线在干式变中性点处接地,PC 与MCC 柜不在同一建筑内时应重复接地,两者相距小于50m 除外;
b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多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c 、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d 、控制保护盘引出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连接牢固;
e 、穿过墙、地面、楼板等处应有足够坚固的机械保护措施;
f 、电气装置应设置总接地端子或母线,并与接地线、保护线、等电位连接干线和安全、功能共用接地装置的功能性接地线等相连接;
g 、等电位连接主母线的最小截面不应小于装置最大保护线截面的1/2,并不应小于6㎜2;当采用铜线时,其截面不应小于2.5㎜2;当采用其他金属时,则其截面应承载与之相当的载流量;
h 、连接两个外露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连接线,其截面不应小于接至该两个外露导电部分的较小保护线的截面;
j 、连接外露导电部分与装置外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连接线,其截面不应小于相应保护线截面的1/2。
3.2.15.7塔筒、建筑物等防雷接地施工控制要点:
a 、防雷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网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焊接牢固,电气导通良好;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
b 、防雷引下线距墙壁距离为10~15㎜;
c 、防雷引下线断接卡(多根引下线时)设置位置距地面1.5m~1.8m处,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d 、当采用金属简壁做引下线时,金属筒壁的厚度应等于或大于4㎜;金属简壁底部与接地网连接时,两点对称布置;
e 、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 ,当小于3m 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f 、架构或屋顶上避雷针集中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g 、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 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
j 、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k 、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传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 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
m 、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数接地,严禁利用其他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装置相连接;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2。
3.2.15.8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a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b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c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栅拦和金属门;
d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e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f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g 、装有避雷线的架构或杆塔;
h 、装有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j 、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k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p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m 、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3.2.15.9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b 、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
c 、三线制直流回路的中性线宜直接接地。
3.2.15.10 在地下不得采用裸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3.2.15.11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 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
3.2.15.12接地线应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在与公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管子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
3.2.15.13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3.2.15.14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绞链处应用软铜线
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3.2.15.15接地网施工中水平接地扁钢和接地极连接,必须用Ω形卡子焊在地极上,这样才能保证接触面。
3.2.15.16对砂砾石地质的接地施工要采取降阻措,利用降阻模块降阻的应做好见证工作。降阻剂的选用,埋设位置放置工艺,应符合设计和厂家要求。
3.2.15.17接地网布置应严格按设计保护范围设置和敷设,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
3.2.16风力发电电气系统其他控制要点
3.2.16.1普通变压器组距离风力发电机组的距离满足。箱式变压器组距离风力发电机组不应小于10m 。
3.2.16.2对于10kV 集电线路或电缆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大于30A ,35 kV 集电线路或电缆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大于10A 时,均应在变电所装设消弧线圈。
3.2.16.3风力发电机组的自动控制及继电保护应具备对功率、风速、重要部件的温度、叶轮和发电机转速等信号进行检测判断,出现异常情况(故障) 相应的保护动作停机,同时显示已发生的故障名称。
3.2.17其它电气一次设备安装控制要点:
3.2.17.1主变压器就位后检查三维冲撞记录仪, 记录确认最大冲击数据并并办理签证, 记录仪数值满足制造厂要求,原始记录必须留存建设单位保存;
3.2.17.2检查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符合设计要求;
3.2.17.3检查绝缘油的试验报告,在主变压器器身检查前报审残油试验报告、补充油(罐油)试验报告;在投运前报审循环后(潜油泵后启
动后)油试验报告;
3.2.17.4检查六氟化硫气体充气前微水检测结果报审;
3.2.17.5组合电气(GIS)安装要符合规范及制造厂的编号和规定程序进行装配,不得混装, 外观检查良好, 无泄露;各项试验结果合格;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可靠。
3.2.18做好隐蔽工程的隐蔽前检查验收工作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每一次隐蔽工序都要留有至少3~5张相片或5分钟摄像资料。
3.2.19电气调试控制要点:
3.2.19.1审查调试大纲、审查调试方案, 检查调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审查调试单位是否具备调试质格;
3.2.19.2对电源二次回路测量绝缘电阻, 用1000V 兆欧表测量, 阻值应小于10M Ω;确认电源回路无寄生回路;输入、输出回路端子排应隔一定距离, 防止不同电压等级电源互串;
3.2.19.3电气一次设备就地、远方传动, 确保其动作可靠;“五防”功能确认正常完毕;
3.2.19.4新建升压站投运前进行一次通流检查,确认保护TA 极性配合正确;
3.2.19.5调试UPS 应在空载和带大负荷的情况下分别进行各种切换试验(双向试验), 并录波;
3.2.19.6检查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记录情况;
3.2.19.7设备特殊试验报告报审,比如:TA 、TV 的角比差,主变的局放、变形试验等,审核内容包括:
a 、试验项目是否齐全,测试数据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b 、测试时间、测试环境、测试人员填写齐全;
c 、测试单位和合格盖章齐全。
3.2.19.8绝缘油试验,如:变压器首次注油至投运后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检进行油分析。
3.2.19.9检查相位,如:防止变压器的相位与电网相位不一致。
3.2.19.10变压器的其他试验:
a 、测量与铁芯绝缘的紧固件及铁芯绝缘电阻,检查铁芯是否存在多点接地,夹件对铁芯以及穿芯螺栓对夹件及铁芯的绝缘是否良好;
b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检查整个绝缘受潮情况及某些局部缺陷,如贯穿性短路,瓷套管破裂,引出线接地管等;
c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 δ,判断变压器整体绝缘、受潮、绝缘老化等普遍性缺陷,以及油质劣化,绕阻上附着油等较严重的缺陷;
d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判断变压器整体绝缘、受潮、绝缘老化等普遍性缺陷,以及油质劣化,绕阻上附着油等较严重的缺陷。
e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检查绕组焊接部分的焊接质量,分接开关各分接位置是否正确,各连接部位接触是否良好,导电回路有无折断处,绕组有无短路等。
f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是否与铭牌相符;验证分接开关指示位置内外是否一致;分接引线装配是否正确;检查三相电压比的不平衡程度,确定零序分量大小;检查电压比的准确程度,提供能否并列运行的依据。
h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或单相变压器引线的极性是否与铭牌上记载或外壳上的标记相符;确定无标记的单相变压器的出线端子极性,
以保证串联或并联时的正确连接;需要并联运行的三相变压器,必须检查连接组别,确定能否并列运行。
j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防止有载开关在安装过程中安装不到位,存在滑档和接触不良,使被试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进行电压等级或电阻的切换。
k 、进行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对考核变压器的主绝缘强度, 发现绝缘局部缺陷具有决定作用. 它能发现主绝缘受潮、开裂、绕组位移、松动、引线绝缘距离不够,绝缘上附着油污等。
m 、密封试验施加压力为0.03 Mpa ,24h 。
3.2.19.11风机调试项目监理工程师见证的有:信号、通讯系统;制动功能试验正常、紧急刹车;转速超出限定值紧急关机试验;功率超出限定值紧急关机试验;过度振动紧急关机试验;偏航系统调试;变浆系统调试;扭缆、解缆保护试验;额定功率;切入风速,切出风速;240小时试运机组各部位温度、振动;240小时试运单台机组最低可利用率;240小时试运风电机组一次通过率。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主要有以下内容:审核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报审、单位开工报告;根据划分表和W 、H 、S 点的确定进行监理和验收;通过平行检验、巡视检查、监理通知单等手段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协调会、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协调和技术问题。(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各项目监理部还应编制详细的措施与方法)
4.1《强制性条文》实施监查
4.1.1工程开工前, 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4.1.2监查承包单位是否在专业方案、措施、技术交底中体现《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 一线的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强制性条文》要求的进行施工。
4.1.3监理工程师要定期专项监查承包单位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记入监理日志中,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事实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闭环, 检查承包单位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形成的记录, 并按规定做好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
4.1.4审查承包单位编写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总结》。
4.2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做到六个坚持:一是没有施工措施不开工;二是不准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三是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四是上道工序未经检验,下道工序不施工;五是现场(人员防护、防火、机械等)无安全措施不施工;六是技术资料不齐全、不正确、不工整不验收。
4.2.1施工准备控制
4.2.1.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体系建立健全情况、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对有分包单位的还应进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审查分包单位资格内容如下:
a 、分包单位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附关于拟分包工程的情况,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分包协议草案;
b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c 、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总承包单位申报的分包单位情况是否属实。
4.2.1.2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采购订货质量控制: a 、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b 、对于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订货,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的需要;
c 、供货厂家是制造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主体,所以通过考查优选合格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订货质量的前提;为此,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
d 、对于半成品和构配件的采购、订货,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文件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权威性的质量认证等;
e 、供货厂方应向需方(订货方) 提供质量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够完全达到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4.2.1.3严格审查施工方案,使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先进性,且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需要。
4.2.1.4审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强条执行计划内容要全面。
4.2.1.5对于特殊工种,要求出具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证原件,并核对现场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是否与报审人员的资质相符。
4.2.1.6工程作业开始前,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试验室(或
外委试验室) 的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检查试验室资质证明文件、试验设备、检测仪器能否满足工程质量检查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精度是否符合需要;法定计量部门标定资料,合格证、率定表,是否在标定的有效期内;试验室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符合实际;试验、检测人员的上岗资质等。经检查,确认能满足工程质量检验要求,则予以批准,同意使用,否则,承包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补充,在没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之前,工地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 不得使用。
4.2.1.7对施工单位使用的重要工器具、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如:全站仪、经纬仪、导线压接钳、摇表、变比测试仪、有载开关测试仪、直流电阻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直阻速测欧姆计、介质损耗测试仪、直流高压试验器、试验变压器、CT 综合特性测试仪、三相调压器、单相调压器、绝缘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表等。
4.2.1.8图纸到位后,及时组织图纸会审,通过会审,提出并解决施工与设计相互脱节以及难以施工的难点,及时出版施工图会审纪要,发送至各参建相关单位执行。
4.2.1.9在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对每项每次作业前进行全员的施工技术交底。
4.2.2施工过程控制
4.2.2.1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下作业技术活动过程的质量进行控制:
a 、承包单位自检和专检工作的监控;
b 、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c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
d 、工程变更的监控;
e 、见证点的实施监控;
f 、级配管理质量监控;
g 、计量工作质量监控;
h 、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j 、工地例会的管理;
k 、停、复工令的实施。
4.2.2.2深入现场进行巡视,专业监理师根据工程作业面自行安排,但每周至少两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程、规范、图纸,以及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发现有不符现象立即制止,并作好记录,让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重要问题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旁站、平行检验、利用支付手段进行质量控制。
4.2.2.3对主要工序的监控:参加四级项目验收,对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的检验按照质量验评划分表进行。由于隐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隐蔽,将很难再对其进行质量检查(这种检查往往成本很大) ,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隐蔽前进行监查验收。对于中间验收,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及时进行检查、试验,不应影响后续工程的施工。发包人应为检验和试验提供便利条件。下列工程属隐蔽工程项目,是监理工程师工序质量检查H 重点,要求施工技术记录正确齐全,经检查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a 、接地网敷设;
b 、照明、动力、通讯、电力电缆;
c 、直埋电力电缆工程;
d 、导线液压,爆压工程;
e 、其它隐蔽工程项目。
4.2.2.4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履行管理中应严格控制变更,施工中承包人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也不允许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如果由于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发包人产生直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2.2.5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建各方将前一阶段质量活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对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提出改进要求。
4.2.2.6升压站重要部位及重要工序控制:
a 、主变压器测检及安装工艺质量;
b 、断路器开关调试及安装工艺质量;
c 、隔离开关调试及安装工艺质量;
d 、继电保护安装及调试质量;
e 、系统通讯、运动及站内自动化安装及调试;
f 、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对地距离的复验。
4.2.2.7严格设备开箱制度,清点、检查时必须做好记录并经各方签字认可,移交安装单位保管。
4.2.2.8在发生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负责人整改,当整改无效时,可以发出总监理师签发的“工程暂停令”:
a 、不按经审查图纸施工;
b 、特殊工种无证操作;
c 、发现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机具设备问题;
d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签证;
e 、对不符合项及存在质量事故整改不力;
f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2.2.9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或设备事故时,要及时进行了解,分析所产生的原因,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参与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作好对策,避免重复出现。
4.2.2.10对于常出现的因交叉施工造成的接地网破坏情况,应及时修复,镀锌层破坏部分应进行防腐处理,修复时需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
4.2.3竣工验收控制
4.2.3.1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要提供所有技术资料(包括调试报告)供验收备查。
4.2.3.2对于施工完的分项、分部工程要进行质量评定;对于接地电阻实测的电阻值要按照环境、气候条件用季度换算系数求得实际值;对于已发生的质量通病要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2.3.3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完成品进行及时保护。
4.2.3.4 进行质量验收、质量等级评定和审核。
4.2.3.5 参加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的审查并监督实施。
4.2.3.6进行质量问题处理后的验收及评定。
4.3 进度控制
4.3.1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主要有:
4.3.1.1网络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施工进度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可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4.3.1.2年、月、日是否符合工期要求;
4.3.1.3对进度计划实施是否符合工艺流程的要求;
4.3.1.4对进度计划实施的文字说明中,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机具配置,设备供货是否落实,并应尽可能均衡;
4.3.1.5对建设单位(业主)提供材料、设备等的计划清单,(时间、数量、规格、品种等)是否正确并与工期要求相衔接。
4.3.2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每月均应检查一次承包人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由承包人提交一份上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应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
4.3.3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发现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进度,督促并帮助施工单位找出原因,及时纠正。
4.3.4对施工单位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方法、操作水平及人员数量进行检查,发现有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和要求。
4.3.5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4.3.5.1定期收集进度报表资料。进度报表是反映工程实际进度的主要方式之一。进度计划执行单位应按照进度监理制度规定的时间和报表内容,定期填写进度报表。监理工程师通过收集进度报表资料掌握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4.3.5.2现场实地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派监理人员常驻现场,随时检查进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这样可以加强进度监测工作,掌握工程实际进度的第一手资料,使获取的数据更加及时、准确。
4.3.5.3定期召开现场会议。监理工程师通过与进度计划执行单位的有关人员面对面的交谈,既可以了解工程实际进度状况,同时也可以协调有关方面的进度关系。
4.3.6控制设计图纸交付进度,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当出现拖延
和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协调。
4.4投资控制
4.4.1投资控制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工程计量工作。
4.4.2工程计量的依据:
4.4.2.1质量合格证书。工程计量必须与质量监理紧密配合,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报验申请表(质量合格证书) ,只有质量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
4.4.2.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清单中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4.4.2.3设计图纸。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4.4.3工程计量的方法:
4.4.3.1均摊法,即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
4.4.3.2凭据法,即按照承包商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
4.4.3.3估价法,即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工程师估算的已完成的工程价值支付。
4.4.3.4断面法,断面法主要用于建筑方面,取土坑或填筑路堤土方的计量。
4.4.3.5图纸法,在工程量清单中,许多项目都采取按照设计图纸所示的尺寸进行计量。
4.4.3.6分解计量法,即将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这种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长,影响承包商的资金流动等问题。
4.4.4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4.5安全控制
4.5.1电气专业安全作业控制
4.5.1.1继电保护安全防误措施
a 、开始工作前,工作人员应明确分工,熟悉有关图纸与检验等有关的资料。
b 、在运行中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由一人操作,另一人作监护人。
c 、试验工作应按图纸和厂家资料进行,严禁凭记忆作为工作的依据。 d 、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时,应通知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派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e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必须可靠断开至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的回路。
f 、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短路接线时,应用短路片或导线压接短路。
g 、试验用刀闸必须带罩,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试验接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
h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禁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 j 、在微机保护调试过程中,防止带电插拔插件。
k 、在运行站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看清设备名称与位置,防止走错间
隔。在工作屏设置“在此工作”的标志。
4.5.1..2高压试验安全防误措施
a 、在进行试验前,由技术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
b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负责人应对所有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c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志,接后应进行检查。 d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防止误合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e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拦或围栏,向外悬挂“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被试设备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应派专人看守,通信畅通。
f 、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接线,标记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应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的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喊。
g 、变更接线或试验完毕后,应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h 、试验完毕后,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试验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
j 、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k 、在带电站进行高压试验时,应防止走错间隔,并应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
4.5.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施工用电管理工作,保证操作人员安
全用电。
4.5.3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消防责任制,对配电室等重要设施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及消防铲、消防钩等消防设施, 要求进行作业的每个单位工程灭火器材的配置不少于2个。
4.5.4夜间施工时,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 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
4.5.5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度,以保证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4.5.6要求施工单位的电源箱要搭设雨蓬和围拦,检查氧、乙炔瓶放置是否合理,并要求施工单位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看护和管理。
4.5.7抓好防高空坠落力度,核对登高人员是否与所报上岗证书相符,监查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佩戴齐全。
4.6合同信息管理
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合同意识,按照“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核心”的原则,做好合同监管工作。
4.6.1做好预防和减少索赔。索赔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通过努力可以减少发生。监理工程师预防和减少索赔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4.6.1.1正确理解合同规定。由于施工合同通常比较复杂,因而“理解合同规定”就有一定的困难。双方站在各自立场上对合同规定的理解往往不可能完全一致,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某些分歧。这种分歧经常是产生索赔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都应该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以便尽可能在诚信的基础上正确、一致地理解合同的规定,减少索赔的发生。
4.6.1.2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做好日常监理工作是减少索赔的重要手段。监理工程师应善于预见、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够在某些问题对工程产生额外成本或其他不良影响以前,就把它们纠正过来,就可以避免发生与此有关的索赔。
4.6.1.3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虽然从合同上讲,监理工程师没有义务向其提供帮助,但从共同努力建设好工程这一点来讲,还是应该尽可能地提供一些帮助。这样,不仅可以免遭或少遭损失,从而避免或减少索赔。而且承包人对某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索赔机会,还可能基于友好考虑而主动放弃。
4.6.1.4建立和维护监理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的威信。监理工程师自身必须有公正的立场、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是建立和维护其威信的基础。如果承包人认为监理工程师明显偏袒发包人或处理问题能力较差甚至是非不分,他就会更多地提出索赔,而不管是否有足够的依据,以求“以量取胜”或“蒙混过关”。如果监理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立场公正,有丰富的经验知识、有较高的威信,就会促使承包人在提出索赔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只提出那些有充足依据的索赔,“以质取胜”。从而减少提出索赔的数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应该从一开始就努力建立和维持相互关系的良性循环,这对合同顺利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4.6.2利用和掌握信息管理技术,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以达到目标控制目的,信息管理为:
4.6.2.1监理信息档案,其内容包括:信息名称,来源、时间、信息提供者、接受者、接受形式、信息类型和处理结论。
4.6.2.2有关工程项目的文件,各种会议、重大事项记录均需收集整理,由资料部门立档,并输入信息存储系统。
4.6.2.3现场监理人员除重大事项,立即向总监理师汇报外,每月还要提交监理小结,包括: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等,以便及时掌握信息。
4.7监理工程师职业精神
4.7.1监理人员要恪守公司的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精神和规范,遵循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准则。
4.7.2监理人员要遵照“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监帮结合、热情服务”的工作。
4.7.2.1严格控制:
a 、坚持质量预控过程,监控与复验相结合;
b 、督促施工单位健全现场质保体系;
d 、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推行文明施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工地; e 、准确处理质量与进度关系,力争好中求快;
f 、坚持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执行的连续性,促进工程进度; g 、坚持对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质量的严格把关;
h 、坚持按图纸、技术法规和质量验评标准准监督施工。
4.7.2.2积极参与:
a 、积极参与有关工程建设事项,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举措,均应积极参与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
b 、监帮结合,在严格监理的同时,尽可能帮助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提高管理和操作人员素质和技术工艺水平。
4.7.2.3热情服务:
a 、监理人员坚守现场,采用跟班巡查和旁站相交替的方法,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积极配合施工;
b 、办事注意质量和效率,不拖拉推诿、不马虎含糊;
c 、及时反馈信息和请示汇报;
d 、虚心听取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和有关方面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4.7.3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忠诚服务、恪守职责、公正廉洁、信誉至上”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7.4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教训。
4.7.5掌握和熟练的应用规范、标准、各种文件、设计及施工技术,及时处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质量、进度等问题。
4.7.6协调各单位之间,以及施工与材料、设备而供应等方面的问题。
4.7.7坚持当天填写监理工作日记。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