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学校卫生保健培训卫生保健室制度及评估细则内容
学校卫生保健室制度公示内容
浦东新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一、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按照教育、卫生部门和学校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每学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积极参加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情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变化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四、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健康、营养状况和因病缺课、休学、死亡情况,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资料的整理、统计和分析,按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上报,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五、配合卫生部门,按时完成预防接种,做好学生凭证入学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及时向教育、卫生部门报告疫情,并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工作;严格做好患传染病师生复课前的诊检工作,以控制传染源。
六、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好卫生保健室器械设备的维护工作,并妥善保管。
七、配合并指导学校教学卫生、饮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工作,督促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膳食营养,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八、在学校红十字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技术培训。
九、及时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软件的资料更新,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网络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十、建立、健全学校各类卫生保健资料,按要求规范存档。
浦东新区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有秩序、有成效地进行,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卫生岗位责任制度
从分管学校卫生工作的校长到专职、兼职的各方面管理人员,都要有明确的职责要求;对各项学校卫生工作各负其职,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效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一人一卡的健康档案。
三、健康教育制度
把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工作,有教学计划、有教案、有课时。结合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发病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传染病管理制度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开展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做好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病愈学生返校管理等各项防控管理措施。
五、环境卫生制度
落实专人,保证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环境卫生的清扫、通风;做好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六、学校建筑、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管理制度
保证教学建筑、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环境噪声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不拖堂、不加课。定期进行体育运动场地和器材的卫生安全检查。
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学校应定期开展卫生工作检查评比。
八、学校控烟制度
任何人禁止在学校内吸烟。学校应建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建立控烟制度和奖惩措施,将控烟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九、学生常见病防治制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近视眼、肥胖的防治措施,除了健康教育,学校应改善午餐营养搭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一小时、规范开展眼保健操和课间操。
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畅通、及时。
2、学校卫生保健人员承担疫情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任务。
3、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册,做好传染病病例和聚集性事件登记工作。
4、开展学校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规范落实晨间健康检查、全日健康巡查和全日医学观察,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并做好晨检健康检查、巡查记录和医学观察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例,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
五、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全校(园)学生(幼儿)、工作人员和家长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浦东新区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隔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以下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消毒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消毒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应设置卫生室,并有专人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三、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
1、学校卫生老师保健人员为消毒隔离责任人,负责校内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导,检查消毒工作质量及进行效果评估。
2、学校应落实专(兼)职消毒工作操作人员,专(兼)职消毒人员需经过专项业务培训,掌握消毒工作基本技能,并能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认真操作。
四、校内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方可回校。同时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控制措施。
五、预防性消毒:按照“浦东新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消毒技术要求(试行稿)要求,对卫生保健室、教室、宿舍、公用设施、食堂、餐饮柜橱、厕所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并有消毒记录(具体方法参考附件1)
六、发生传染病疫情的消毒(具体方法参考附件1)
1、对出现患者的班级应立即撤离班级学生,做好终末消毒。
2、医学观察期间,发病班级物品必须与其他班级分开进行消毒和保存,根据不同传染病,针对易污染物品要加强日常的预防性消毒。
七、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1、备有必需消毒灭菌器材,如喷雾器、紫外线消毒灯等。
2、卫生保健室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器材。
3、备有常用必需的消毒药(剂),如过氧乙酸、爱尔施强氯杀星消毒片等,并定期检查消毒药(剂)有效期限。
4、准确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所需消毒液用量。有详细完整消毒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
常见传染病隔离和医学观察期
学校卫生保健室制度备案内容
(试行)
浦东新区学校晨检制度
1、指定专职或兼职老师开展学生每日健康晨检工作。由各班班主任或卫生员负责学生晨检的,学校卫生保健教师或疫情报告人员要对各班班主任或卫生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2、学校应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和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寄宿制学校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住宿学生的每日健康晨检和登记。
3、学生晨检内容: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等健康问题。
4、学生晨检方法:做到一看、二问、三记录、四跟踪、五报告。一看学生手、口是否有疱疹、皮肤是否有黄疸、是否有红眼等症状、精神状态是否萎靡不振;二问学生是否呕吐、腹泻、咽喉疼痛等身体不适现象;三是对有身体不舒服,出现疱疹或发热等情况的学生做好详细的询问病情记录;四是对有病学生的病情通过电话或家访等形式进行询问追踪,了解病因并做好记录;五是及时填写“班级晨检记录表”于每天9点前向学校卫生保健教师或疫情报告人报告。
5、学校卫生保健教师或疫情报告人应及时收集、汇总全校学生每日晨检记录,对晨检中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及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进一步排查原因,并及时电话通知家长安排学生到医院诊治。同时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学校要认真做好晨检情况记录与统计工作,保存资料存档备查。
浦东新区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指定专职或兼职老师开展学生每日因病缺勤情况的监测工作。由各班班主任或卫生员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监测的,学校卫生保健教师或疫情报告人要对各班班主任或卫生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2、班主任或卫生员每日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病因及缺勤天数,并做好因病缺勤情况的每日登记,于每日9点前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或卫生保健教师。寄宿制学校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住宿学生的患病缺课情况的登记和报告。
3、学生因病缺勤监测内容:
(1)重点监测疾病症状:发紫、皮疹、腹泻、呕吐、黄疸、咳嗽、头痛、咽痛、腹痛、红眼等传染病早期症状。
(2)重点监测疾病种类:水痘、手足口病、风疹、麻疹、腮腺炎、胃肠道疾病、红眼病、结核、肝炎等传染病和原因不明疾病。
4、学校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全校学生因病缺勤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因病缺勤监测工作的卫生保健教师或学校疫情报告人员,每天及时对全校每个班级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对学生因病缺勤原因应进一步追查原因并做好登记,并将每日全校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情况汇总后于当天14时前登录《上海市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必要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5、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行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勤网络直报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24号)要求,完善因病缺勤网络直报设施设备,按规定开展学生因病缺勤网络直报工作。
6、卫生保健教师或学校疫情报告人员在学生因病缺勤监测工作中如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浦东新区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加强在校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2、指定专人负责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入学报名程序,应当在招生报名须知中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
3、发现未按要求接种本市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的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对象,应当在30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报告,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其带学生到指定接种单位补种(补证)。学生在接种单位补种或补证后,学校应复验预防接种证。
4、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做好学生计划免疫接种、补证、补漏种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
5、学校负责汇总和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相关资料,将预防接种卡纳入学生个人档案。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浦东新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配备专职或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员。
2、为学生提供足量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3、关注自来水水质感官性状,发现水质有异味、异臭等异常或自来水管道有破损、受污染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同时向辖区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应保证二次供水设备周围无污染源,每学期开学前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水质应经检验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后方可供学生饮用。
5、选购桶装水的应向供应商索取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批次的桶装水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留档备案。
6、桶装水饮水机使用期间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并经专业培训。
7、桶装水存放间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设置在教室等各场所的桶装水饮水处应有电源插座,并做好通风防尘,保持环境整洁,避免阳光照射。
8、学校烧煮开水供学生饮用时,原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水须烧开,保暖桶等相关贮水容器应加盖上锁,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9、提供学生饮用净化水、沙滤水等直饮水时,水质须经检验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供学生饮用,对水质处理器、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等相关涉水产品索取有效卫生许可证批件并留档备案,饮用水设施设备及管道应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定期检验直饮水水质并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
10、制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定期开展饮用水卫生自查并做好记录。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须知。做好节日长假或寒暑假后相关饮用水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和维护,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后方可供学生饮用。
11、发现饮用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浦东新区学校学生健康管理要求
1、新生入学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登记在学生健康档案上。
2、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合健康体检机构开展学生体检,积极做好学生体检的组织工作。
3、按《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规定的健康体检项目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包括内科、外科、眼科、口腔科、形体指标(身高、体重)、生理功能指标和实验室检查等项目,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4、按国家和本市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要求,开展学生视力不良、营养不良、超重、肥胖、龋齿、肠道寄生虫等常见病筛查工作,并针对学生常见病患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和干预措施,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5、学生体检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以便尽快到有关医院复查或诊治。
6、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等。
7、健全并积累学生健康体检档案资料,按时完成有关数据的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区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传染病宣传教育制度。
1.首先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学校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设立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报告,班主任老师应积极配合进行学生健康晨检,晨检结果及时与卫生保健室沟通上报,同时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加强对学校内饮水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因饮用水污染发生传染病。每年组织对校内供、管饮水人员进行培训及定期健康检查,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饮用水。加强培养学生良好的饮水习惯。
3.做好对学生健康检查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每周设20分钟健康教育课,排入课表,积极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根据季节特点以及正在流行的病种及时做好学生及老师的防病治病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要求学校将拨出一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爆发疫情的应急预防。
4.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区疾控中心。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摄氏38度以上高热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
浦东新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处理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级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强化“班级与个人相结合,分层管理、层层负责”,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异常反应等。
四、组织管理
成立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校 长) 手机: 组员: (分管领导) 手机: (保健教师) 手机: (其他人员) 手机: 具体分工:
1、现场指挥:
2、监测汇总:
3、疫情报告:
4、联系家长:
5、开展宣传:
6、消毒保障:
7、宣教指导: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通过晨检全日观察,及时发现疑似传染病、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立即隔离(通知家长,由家长带回就诊,并在家进行隔离观察)。
2、加强饮用水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发现饮用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监测。
3、启动校内应急预案
(1)立即通知应急组长(校长电话: )
(2)掌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并及时汇总分析。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包括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各教育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性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教育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教育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发病班级的处置
(1)消毒工作人员在保健教师的指导下,对发病班级进行班级终末消毒。
(2)进行医学观察14天。
(3)医学观察期间落实专人晨检。
(4)启用专用通道,XX班级使用东面楼梯,XX班级使用西面楼梯。
(5)启用专用消毒操作室,对发病班级所用食具、用具等进行单独消毒。
(6)在家隔离的学生每天进行情况了解(电话了解病情情况)。
(7)加强生活环节中观察,对缺勤学生当天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健康情况。
(8)执行发生传染病以后的班级消毒要求。
(9)医学观察期内班级不进新生、不参加混班活动。
(10)隔离至最后一例学生期满观察期止。
6、未发病班级的处置
(1)加强班级消毒。
(2)加强晨午检全日观察。
(3)班级缺勤学生当天家访及时了解情况。
(4)一切生活、活动用品与发病班级严格分开。
(5)至发病班级医学观察期结束。
7、宣传教育与培训
(1)针对各类传染病主要症状、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对全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及时对学生、家长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控能力。
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具体处置流程
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信息上报工作简明操作流程
一、学校每日报工作要求
学校应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并将全校师生因病缺课缺勤情况数据汇总后如实上报“市教委和市卫生局‘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网址:https://116.236.221.8)。上报时间:每天14:00前将当天因病缺课缺勤情况上报,学生“基本信息”必填,“症状及伤害原因信息”、“疾病信息”、“伤害信息”三部分也需要填写。
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中小学与疾控中心学校卫生科联系,联系人:王淮娟,联系电话:50342461或38714688-6393;托幼机构与疾控中心消毒病媒科联系,联系人:沈迪莘,联系电话:50342943或38714688-6315。
二、学校内发现异常发病情况信息上报要求
凡是发生聚集性暴发疫情、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实施关班或关园关校措施等情况,必须当天及时上报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卫生科(邮箱:[email protected])、教育署、区疾病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幼机构还须上报区妇幼保健所。由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卫生科上报教育局德育处和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具体细则详见各类相关文件等。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卫生科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58503597;
瞿老师,联系电话:58503587。
三、当前高发传染病特定防控及信息上报要求
1、手足口病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集体单位如发现手足口病病例,除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托幼机构同时上报妇保所)。如果发生重症、死亡病例,或者同一班级一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同一学校一周内出现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必须当天及时上报并根据疫情坚决落实关班、关园关校等措施。
2、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
若晨检发现有疑似症状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赴医疗机构就诊,确诊病例需居家隔离一周,同时做好每日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工作,以及学生、家长的健康宣教工作。对发生病例的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消毒及对密切接触者的观
察,建议暂停眼保健操和集体性活动。一旦发现“红眼病”集聚性疫情,必须当天及时上报。
3、聚集性发热
同一宿舍或班级,一周内有5例及以上学生(托幼儿)出现发热,口表温度大于38度,或出现3例流感样(口表温度大于38度,并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病例,学校除做好上报工作外,要加强消毒、晨检和巡检,建议暂停集体性活动。详细工作要求各校参考教育局2012年2月20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四、学校内发生传染性病例上报格式要求
1、“传染病情况报告”和“学校散发传染病情况报告”材料下载地址:浦东教育门户网站(首页)——教育直属机构中“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网站——卫生管理——“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信息上报工作简明操作流程。
2、凡是发生聚集性暴发疫情、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实施关班、关园(关校)措施等情况,需填报“附件1:传染病情况报告”。
3、凡是发生单例传染性病例,需填报“附件2:学校散发传染病情况报告”。
附件1:传染病情况报告
附件2:学校散发传染病情况报告
2013年8月
附件1 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情况报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全称)
学校性质:
学校地址:
班级总数: 教职工人数: 保健教师人数: 学生总数: 寄宿生数:
(注:涉及到有分部的学校,以上加粗部分先填病例所在部情况,再填写其他分部和全园情况。)
学校是否关班: 关班班级名称: 关班起始时间: 学校是否停课: 停课原因: 停课起始时间: 校长姓名: 移动电话:
卫生分管领导姓名: 移动电话:
报告人姓名: 移动电话:
二、发病学生(教职工)基本情况
1、姓名,性别,年龄,所在班级,所在班级人数,户籍地址,居住地,联系电话。
2、过程:何时发病,何时就诊,就诊医院,确诊医院,是否住院,是否重症。
3、发病学生目前情况及该班学生情况。
三、学校采取的措施及目前情况
1、学校排摸情况;
2、学校采取措施(含学校停课前后所采取的措施);
3、目前学校内其他班级学生情况。
四、上级部门采取的措施或建议
填报单位:
填 报 人:
日 期:
浦东新区中小职校合格卫生保健室评估细则(讨论稿)
注:一票否决:两年之内如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包括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学校传染病暴发事件、饮用水污染事故、因校方主要责任致使学生残疾或死亡,不得当选本轮优秀卫生保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