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行科科长安全管理应知应会
生产运行科科长安全管理应知应会
一、HSE管理体系和HSE方针
HSE是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我厂HSE管理体系方针: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环保优先 节能减排 全员参与 持续改进
二、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QMS)是指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通过质量体系中的质量策划、控制、保证和改进来使其实现的全部活动。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五级五覆盖”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党政同责”全覆盖;
2、“一岗双责”全覆盖;
3、“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
4、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
5、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五落实五到位”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6、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七、四不两直检查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是“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简称。
八、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深刻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九、红线意识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十、底线思维
底线思维其实和红线思维是一样的,就是在安全生产方面我们都要设一条红线(或者说是评价标准),保证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绝不让步,以此体现安全的重要性。
十一、三措一案
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十二、“三个必须”原则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十三、五位一体
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五位一体”,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五位一体”,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位一体。
十四、安全生产三基
基层、基础、基本素质 十五、事故隐患
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十六、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十八、按日计罚
按日计罚是指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为解决违法成本过低而设立本项。
十九、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十、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二十一、三违现象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劳动纪律
二十二、四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二十三、危险物品
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十四、(下寺湾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审订、修订本部门范围内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3. 组织或参与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应采取安全措施、及时上报并督促检查整改。
4、参与本部门范围内的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5、 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开工许可证、各类作业许可证的审核及其监督检查。
(二)生产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2、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科学、严密、合理地组织、协调、指挥生产运行工作,组织协调好投产、停产的安全工作。
3、协调应急处置计划(或预案)及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4、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关于设备安装、检修、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协调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验维修工作,协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搞好车辆年检,确保安全运行。
5、负责防洪、防汛和防冻、保温、油田道路维护等安全管理工作。
6、组织生产例会或办公会,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生产会上通报。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制度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各级领导和部门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十条 各类各级安全生产检查频次及要求如下:
(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厂每季度一次,大队(站)级生产单位每月一次,井队(站)每周一次,生产班站每日一次。 二十五、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