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经济政策组合
针对2009年我国经济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比较严峻的局面,为了防止本轮经济出现过度调整,我们建议:2009年宏观调控政策取向应对2008年以来的“偏紧型”政策进行调整,采取中性偏松的政策,即在“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下进行结构性松动。“双稳健”政策其重点要以扩大消费需求为核心,以加快改革为重点,从战略上实现短期增长目标与长期稳定发展相结合,以确保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增长。
我们之所以主张“双稳健”,即中性的宏观调控政策,而不是扩张性政策,主要因为当前我国经济所面临的环境比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间好得多。一是亚洲金融危机时期我国经济增长目标是“保8%”,而目前我国经济仍保持在10%的较快增长区间,其政策目标应该是”防”止过度下滑或是“保9%”,不需要采取扩张性政策。二是1997年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经济增长有效需求不足,面临通货紧缩的局面,不仅出口增长大幅度放缓,而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仅增长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目前我国内需增长依然强劲,即使2009年投资和消费增速均有所回落,但也不大可能出现大幅下滑。更为重要的是,短期内全球以及国内通货膨胀压力依然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不宜采取扩张性政策。三是尽管目前经济增长的基本面依然较好,但此次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及经济增长放缓,其影响、深度、持续时间可能要大大超过亚洲金融危机,对此我们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而中性的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我们应对危机,便于政策的上下微调,灵活把握调控力度,有利于引导社会预期,同时不至造成全面放松后的“一哄而上”。具体建议:
第一,财政政策在稳健的前提下可采取有针对性地结构性松动措施。如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及社区医疗等薄弱环节及弱势群体的支出,尤其要加大对灾后重建以及中西部县域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增加对自主创新、产业结构升级、生态环保以及就业的支出。要加大税收政策调控力度,在东北成功实行的增值税转型政策应该尽快向全国推广;要通过财政贴息和税收减免加大对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支持力度;对创新型企业和一些小企业采取税收减免政策;为了扩大中低收人群体消费和保持财政税收稳定增长,建议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同时提高税率水平,这样也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在控制信贷风险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保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适度稳定增长。2008年信贷规模
预计增长14.5%,2009年信贷增长应保持在14%以上,并建议取消按季控制信贷规模,根据经济增长变化需要适时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必要时可继续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以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同时,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两高一资”行业则要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
第三,针对内需增长面临的压力,2009年要重点保持消费需求的稳定增长。要采取适当措施稳定住房和汽车消费,避免这两大消费热点出现过度下滑。要努力扩大居民的服务性消费,引导社会投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大幅度降低服务性消费成本,尤其是旅游消费成本,如降低旅游景点门票费,降低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收费水平,如可考虑对经济型轿车的过路过桥费减半。
第四,加快资源要素价格等领域的改革。本轮经济增长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均是由于改革滞后所导致的,实践证明,用宏观调控的办法解决需要通过改革才能解决的问题只治标不治本,而且效率较低。因此,要利用2009年国际、国内经济调整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我国财税、金融、收入分配及资源要素价格等领域的改革,只有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平稳协调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才能提高宏观调控效率,有利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尤其是2009年国际油价可能进一步下调,应抓住这一时机,加快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接轨。
(木易摘自《国有资产管理》2008年第11期《经济进入调整期宏观政策需中性偏松》)
蛋黄大饼 2009-12-16 07:52:40 123.92.147.*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7.13%,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5.09%,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11.53%,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12.73%。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56.4%、31.8%、28.7%。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8.34%。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5.47%。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5.5%、8.49%、9.55%。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
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总结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经验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 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8.34%,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保险资金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措施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
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