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实践教学方案
一、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与效果
实践教学的设计以“理论知识够用为度,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 的思想为指导。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形成了一个包含各类实验、实训、课程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环节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领会和理解商事法律、法规;面向专业特色,进一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把《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建设成为课程内容新颖、结构体系合理、教学方法多样、教学手段先进、服务面向特色鲜明的省级精品课程,力争达到国家级精品课的要求。
《商法原理与实务》是高职高专法律类专业的主干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色。通过实践性教学活动,检验理论教学的效果,了解学生对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进一步提高学生运用商法规则进行诉讼、处理商事纠纷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及选取依据
课程内容
1.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商号权的法律保护等 4学时
2.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规定 8学时
3.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证券发行与交易中的法律问题 8学时
4、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问题 6学时
5.票据伪造、变造,票据权利、票据抗辩 6学时
6.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纠纷处理 8学时
7.共同海损及海难求助中的法律问题 6学时
选取依据: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及司法工作实际
四、实践性教学方法
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安排在同一学期同步进行。
1.案例讨论:每学期不少于5次。由任课教师选取典型案例,介绍相关资料,分组讨论、各组总结发言,最后由教师点评。
2.诊所法律教育:根据理论课程进度随时安排,由实践性教学教师选取二个典型案件带领部分学生全程参与案件的诉讼过程。
3.观摩法庭:在学期末至少安排一次。由任课教师联系法院和法官选取典型案件,在庭审前由主审法官介绍案情,组织学生进行实景观摩,之后让学生写出观后感,教师根据学生观摩情况进行总结点评。
4.法庭模拟:由任课教师选取典型案例,由学生客串法庭各角色的扮演,通过情感体验,深入理解教学的知识点和面。之后根据法庭模拟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
5.法律文书写作训练:训练学生制作各种诉讼文书;草拟、审查商事合同,起草具体的规章制度,为顾问单位起草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法律文书。
6.法律咨询:每学期安排2次。由实践指导老师带领学生到校外进行义务法律咨询。
7.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让学生到公检法司机关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调给学生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从事各具体的商事法律业务。
8.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六学期。学生选题后为其指定辅导老师全程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
通过各个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调动其学习主动性,使学生能够关注自身知识的提升,主动将知识的学习融入实践中;加强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的结合度,帮助学生掌握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的主要内容及实践中的运用技能,发展学生的专业思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能力;让学生形成职业情感,产生职业热情,为全身心的投入将来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实践性课程的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所有的实践性教学项目。由任课老师根据学生在实践实训中的综合表现和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突出专业特点,注重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考核观念,强调考核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
考核采用笔试、实际操作、口试(答辩),写出调研报告、实习报告、书面总结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
六、创新与特点
1.实践性教学环节全面、内容丰富,有效地培养和锻炼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施模块化教学,理论与实践教学同步进行,有利于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理论知识。
3.针对不同的教学环节有不同的考核方法,形成了我院独具特色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模式。
4.形成了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