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纠正不合理安置补偿,要求合理解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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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纠正不合理安置补偿,要求合理解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申请报告
2013/04/23 13:00
43488
请求纠正不合理安置补偿,要求合理解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申请报告
申请人:谭显澍,男,45岁,全家5口人,住址涟源市六亩塘镇三步桥村,系涟源市S210线环城西路建设房屋拆迁户,联系电话:[1**********]。
申请事项:
1、 全家应该安置5人,已照顾安置2人,要求补足
2、 负责安置承办人,认为我家有两处房屋,只拆迁一处,另外还有一处可以住,不同意安置补偿,只照顾安置两个人的作法是错误的,要求领导依法予以安置。
本案事实:
一、申请人有妻子刘建兰,大儿子谭周涛,二儿子谭伟,小儿子谭周军等5口人,都是本次房屋拆迁的合法户权人,原有120平方的合法房屋建筑,一直住在这幛房子里至本次建设环城西路需要拆迁为止。2007年经批准建有140平方房屋的事实。
二、涟源市S210线环城西路建设用地,需要拆除我们的共同住宅,本次负责拆迁机构的责任人认为;2007年我家在某处建有140平方米的住房,本次拆迁的是兄弟共建的房屋,因此认为不得安置补偿,认为安置补偿照顾两个人算是开恩积德。象这样的情况,这到底应不应该全部安置补偿吗?
要求安置的理由:
[法律解析] 申请人全家5口人应该全部安置补偿,虽然在2007年,经合法批准建有一处140平方米房屋的事实,其子女没有140平方的事实、土地被国家征收,以后也还是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可能没有住房生活,因此事实不影响本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规定,因为申请人的建房没有违法更没有超过建筑平方,因此,申请人要求安置补偿费,是正当合法,符合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2012)1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有多处合法房屋的被拆迁人房屋拆迁时,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我们经过多方面的了解和咨询,发现在三步桥的这次拆迁安置补偿中很不公平,非长期居住在本村的、有多处住宅的和外甥、外嫁的女儿又在我们村新建了一栋住房的都得到了补偿安置,外嫁女儿五月份把户口迁入男方,七月份征收房子也得到了安置补偿,外嫁女儿没有结婚证,生的小孩子也得到了安置补偿,请求上级领导来我村调查。
综上所述,申请人5口人居住的两层房屋都是本集体经济土地上的合法建筑户权人,毫无疑问应当全部安置补偿5人,原已照顾安排2个人是错误的,要求纠正。特报告,请求领导责成承办人员依法办事,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予以安置补偿,以维护社会安定,保护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谭显澍
2013年4月23日
网友评论共 6条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贵州省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城南社区南门口组居民曾吉云,是本市迁入户。我于1997年7月,购买蒲元贵的自留地留转作为宅基地。在2001年11月修建了60多平米的房子居住。2002年仁怀市酒都新区开发,仁怀市政府部门对酒都新区内土地和房屋全面丈量,我2004年2月10日政府部门领导对我的房屋进行了丈量还制作了图并归档。当时丈量了我曾吉云,王明远,蒲小梅及方家湾湾李明勇等六七家,同时本市迁入户有我曾吉云,王明远,李正康,李百万,李明勇,母先康,陈飞。余利涛他们都先后得到了补偿安置。为独我家得不到公平的补偿安置。这认人难以承受,现在我一家几口人现无处安身,政府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一至长达十几年之久,2013年11月政府部门相关领导找我妻李明娥调查我家房子,同时做了笔录。最终就强行认定我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并强行扣留,销毁我2004年的丈量档案。仁怀市住建局和盐津办事处及城南社区几个工作人员作假证(说送达见证人),产生了送达成续合法,所以强行拆除了我的房子。我本人很多次到仁怀市盐津办事处。筑建局,信仿局,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申请,都没有给我家公平,公正的解决,在没办法的同时我又经过法律继续上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想到法院也和政府部门联合,不调查清楚就认定我房子是违法建筑。认为政府部门提供什么伪造证据都合法,我提供的证据,证明,看都不看就认定违法作出了判决。我一家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又上诉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想高级人民法院能给我一个公平的判决,也向高级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证明,以及知道我房子一切情况证人,愿为我出庭作证我房子的一切情况。高级人民法院有我证人的证明,姓名,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也不调查情况,也不见我律师及我本人就强行做出了判决。我希望能得到领导的重视,还我一家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的解决,同时希望各大新闻媒体能为我申冤,让仁怀市政府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政府部门领导强行占用百姓的房子高价卖给开发商,获取暴利,这样是的政府吗?中央三令五声强调不能以强行,暴力,强拆老百姓的房子,先安置后拆迁,这些他们一条都没做到,这怎么安抚民心。我以上所说都是事实,如有半句假话,我愿接受法律责任。曾吉云2017年5月14日
评论者:请求解决
2017/06/02 18:01
第 6 楼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贵州省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城南社区南门口组居民曾吉云,是本市迁入户。我于1997年7月,购买蒲元贵的自留地留转作为宅基地。在2001年11月修建了60多平米的房子居住。2002年仁怀市酒都新区开发,仁怀市政府部门对酒都新区内土地和房屋全面丈量,我2004年2月10日政府部门领导对我的房屋进行了丈量还制作了图并归档。当时丈量了我曾吉云,王明远,蒲小梅及方家湾湾李明勇等六七家,同时本市迁入户有我曾吉云,王明远,李正康,李百万,李明勇,母先康,陈飞。余利涛他们都先后得到了补偿安置。为独我家得不到公平的补偿安置。这认人难以承受,现在我一家几口人现无处安身,政府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一至长达十几年之久,2013年11月政府部门相关领导找我妻李明娥调查我家房子,同时做了笔录。最终就强行认定我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并强行扣留,销毁我2004年的丈量档案。仁怀市住建局和盐津办事处及城南社区几个工作人员作假证(说送达见证人),产生了送达成续合法,所以强行拆除了我的房子。我本人很多次到仁怀市盐津办事处。筑建局,信仿局,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申请,都没有给我家公平,公正的解决,在没办法的同时我又经过法律继续上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想到法院也和政府部门联合,不调查清楚就认定我房子是违法建筑。认为政府部门提供什么伪造证据都合法,我提供的证据,证明,看都不看就认定违法作出了判决。我一家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又上诉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想高级人民法院能给我一个公平的判决,也向高级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证明,以及知道我房子一切情况证人,愿为我出庭作证我房子的一切情况。高级人民法院有我证人的证明,姓名,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也不调查情况,也不见我律师及我本人就强行做出了判决。我希望能得到领导的重视,还我一家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的解决,同时希望各大新闻媒体能为我申冤,让仁怀市政府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政府部门领导强行占用百姓的房子高价卖给开发商,获取暴利,这样是的政府吗?中央三令五声强调不能以强行,暴力,强拆老百姓的房子,先安置后拆迁,这些他们一条都没做到,这怎么安抚民心。我以上所说都是事实,如有半句假话,我愿接受法律责任。曾吉云2017年5月14日
评论者:请求解决
2017/06/01 15:54
第 5 楼
政策法律是公正的,执法领导为自己的利益是黑心的,腐败国家迫使百姓上访,损害国家利益,中国有再世包青天。
评论者:领导心太黑
2015/04/04 23:40
第 4 楼
涟源市领导不公正不合理安置补偿达到补偿四项条件不安置,三步桥村只达一个条件户口迁出无居住,只名额在拆迁房屋上一个名额,得到补偿不合政策法律,二个条件三个条件的多,人情大于政策法律要求上级领导实地调查环城西路修建不完美,就是乱安置补偿造成后果,
评论者:涟源市领导不公正不合理安置补偿
2015/01/21 20:50
第 3 楼
涟源市领导不公正不合理安置补偿达到补偿四项条件不安置,三步桥村只达一个条件户口迁出无居住,只名额在拆迁房屋上一个名额,得到补偿不合政策法律,二个条件三个条件的多,人情大于政策法律要求上级领导实地调查环城西路修建不完美,就是乱安置补偿造成后果,
评论者:涟源市领导不公正不合理安置补偿
2015/01/21 20:50
第 2 楼
我站已将此情况反映到涟源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表示查清事实后,再予以答复。
请和我站保持联系,便于及时了解事件进展,早日妥善处理。电话0738-8232110.
华声在线娄底分站
三湘都市报娄底记者站
2013年4月29日
评论者:三湘都市报
2013/04/29 07:25
第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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