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号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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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号队作为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建设,必须加强组织管理,力求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
1. 学校鼓号队乐器,由训练教师分类编号、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2. 训练时间每周二、四训练,训练地点操场。
3. 训练教师填写好队员登记表,队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要请假。
4. 队员按照演奏乐器分组训练,队长负责收发器械。
5. 个人保管好自己训练器械,不得损坏、丢失,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6. 每次训练或演出之后管理人员要按发出乐器数目收回乐器。
7. 人在外出或校内演奏后,保管自己的服装,按时交还,破损按价赔偿。
8. 鼓号乐器及服装一律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借出。 少先大队部
2009年9月
校鼓号队乐器,由训练教师分类编号、登记造册,一人一号,不可混乱使用。 • 各种乐器分类由学校登记以后,由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 人充分发挥鼓号队的效能,积极为少先队活动服务。
• 使用鼓号前,要掌握各种乐器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以防损坏。
• 每次训练或演出之后管理人员要按发出乐器数目收回乐器。
• 鼓号设备要妥善保管,防火、防盗、防风、防霉。
• 鼓号乐器外借一律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借出。 • 若队员需外借鼓号练习,必须到管理人员处登记,退还时要注销。
• 对于外借的鼓号队员必须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如若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 队员在归还乐器时,必须按照乐器类别和号码存放,做到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