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包括两层含义,即个体的“双师”素质和队伍的“双师”结构。也就是说,“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既要加强专任教师个体“双师”素质的培养,也要加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国外实践证明,专兼结合是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显著特征。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1∶1,有的学校兼职教师比专任教师还要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加快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从实践来看,尽管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双师型”概念,并着力进行专任教师个体“双师”素质的培养,近些年来一些地区和学校通过实施“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但从现实来看,我国职业学校专任教师队伍仍存在着数量不足、技能不高、操作能力不强、先进技术掌握不够等缺陷;存在着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师数量多,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数量少、质量不高等弊端,充分说明其作用是有限的。与此同时,国家和许多地方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在改善职业学校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中央财政投入1.2亿元用于支持地方特聘兼职教师,支持4500所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和企事业单位聘请了1.6万名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各省也创新性地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江苏省、江西省、云南省、浙江省、上海市等十几个省(市)实施了省级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每年省(市)财政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兼职教师聘用;海南省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岗、特聘、特邀”实施方案》;湖南、广西、辽宁、河南等省(区)通过建立实名编、非实名编制度等把兼职教师列入教师编制序列统一管理,兼职教师占比最高可达教师编制总额的35%;山东省在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款,设立100个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技能教师岗位,每个岗位省财政补助5万元;湖北省在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技能名师;山东青岛市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制度,从以往的设立项目支持变成了每年都可以聘任的长效机制。各地的这些做法有效地推动了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湖南省为例,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已达58.6%,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已达4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之,目前我国形成了普通教育有“特岗计划”、职业教育有“特聘计划”(即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的用人新机制,兼职教师已成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聘用兼职教师成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和落实《纲要》提出的要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切实满足各地聘任兼职教师工作的需要,教育部等四部委于2012年10月联合颁布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这一举措不仅弥补了政策上的空白,而且为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文件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专业身份、权益保障、经费来源、企事业单位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把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和校企合作有效统一起来,通过聘请兼职教师促进职业学校和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对各地区、各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各地区和各职业学校也要充分用好用足国家政策,把加快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与加强专任教师“双师”素质的培养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要求。 (作者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