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的培训状况
【关键词】 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学历培训;在职培训;欧洲;介绍
中图分类号:R749.05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8)005-0372-04
作为现代心理治疗的诞生地,欧洲在上世纪见证了现代心理治疗在各个方面的迅速发展,其中之一便是相关教育培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确立和发展,因而在该领域的培训上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确立了某些可供参考的发展模式。但同时,鉴于欧洲国家众多,国情不一,行业发展的历史和水平各异,不同欧洲国家在该领域的培训上也有相当大的差异[1,2]。
本文将主要从学历培训和在职培训两个方面介绍、比较和讨论除德国和英国之外的欧洲各国在心理治疗和咨询领域的培训状况[3] 。鉴于各国对心理咨询的界定仍存在很大分歧,从业者身份也非常复杂多样[1,2,4],本文的介绍和讨论将主要集中于心理治疗领域。在本文中所指的心理治疗乃沿用Pritz等人所使用的一个较为宽泛的定义,即“已被清晰界定的方法在治疗心理痛苦、身心疾患和各种不同原因的生活危机上的系统化的运用”[2]。鉴于本文主题的特殊性,寻找相关参考文献较为困难,故除主要参考Pritz主编的《全球化的心理治疗》一书和相关文献外,还参考了相关机构官方网站上的信息,一并列于参考文献部分。
1 学历培训
首先需澄清的是,在欧洲鲜有将心理治疗和咨询作为独立科目的学历培训。从现有资料来看,仅有奥地利维也纳弗洛伊德私立大学提供心理治疗科目的本科、硕士和博士培训[5]。其他涉及该领域的学历培训都仅能归为临床心理学和咨询心理学的学历培训或精神病学的学历培训名下。故就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学历培训而言,绝大部分是在临床心理学和精神病医学领域完成的。本节主要以MAPS�C(Master of Advanced Psychological Studies�Clinical)项目的研究结果为基础介绍欧洲临床心理学学历教育培训的状况[4]。
MAPS�C项目是欧盟在高等教育领域中Socrates�Erasmus项目基金所资助的调研项目,时间为2000-2004年,包括欧洲5个国家(奥地利、德国、卢森堡、希腊和爱尔兰)的专业人员参与了此项研究,主要目的是界定能够把握临床心理学家所需的特定能力和必要技能的临床心理学课程大纲及培训的“最低标准”,从而制定一个可被欧盟所有国家承认和认证的临床心理学家培训项目[4]。
该项目认为,在考察欧洲的临床心理学学历培训状况时,必须考虑到以下三方面的背景信息,首先是欧洲国家对临床心理学的界定也会因其不同法律体系对培训要求、能力和自主性界定的差异而有所差异。其次,在本世纪,临床心理学和心理治疗因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多重影响正经历一个“分化-整合”的过程。有些欧洲国家试图将心理治疗完全纳入临床心理学(和/或精神医学)的范畴,如荷兰[1,2];有些国家则通过法律手段将这两个领域区分开来,如奥地利[2,4]。第三,欧洲,尤其是欧盟正致力于建立全欧通行的高等教育学历培训体系,希望通过设立清晰而可比较的学位设置和学分体系,从而保证在全欧范围内学生、教师、科研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流动性[4]。
根据该项目对15个欧盟国家的先期调查中,国与国之间在临床心理学领域的学历培训标准有较大差异,并且和其登记认证制度紧密相连。该项目将这15个欧盟国家的培训大致分为三类:(1)研究生阶段教育法定化,并有在此基础之上的强制性资格认证系统;(2)无相关法律规定,但有专业组织制定相关资格认证原则;(3)既无法律规定,也无相关专业组织所制定的指导原则。这些差异导致在不同的欧洲国家相关的培训机构类型,职业标准和学生所获得的认证均有所不同[4]。
表1列出了MAPS�C项目中奥地利、爱尔兰和希腊三国的临床心理学学历培训状况。从中可见,三国的培训都包括理论与临床实践两部分,但具体时长的要求则有一定差异,而对和心理治疗与咨询更相关的自我体验和督导的要求,以及与临床心理学更相关的科研的要求则因国而异,其整个学历培训的时间、费用和最后的头衔也有所不同。
在学历培训的具体规划上,MAPS�C认为,理想的临床心理学家的专业技能领域因包括测量、诊断、干预、研究、咨商/项目发展,并有在该领域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的义务,其教育培训时间至少为6年,包括基本心理学知识的获得和特殊临床技能的培训。根据这一能力要求,MAPS�C设计了包含五个组成部分、为期3年的研究生阶段的教育大纲,分别为课程、研讨班、实践练习、实习(兼职和全职)以及学位论文(基于研究项目),希望通过三年的学习获得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学历的学生能够在四个领域有所收获,首先是获得相应的知识,包括解释性和技术性的理论;其次是获得一定的技能,包括测评、诊断、干预、研究、咨商/项目发展的技能;第三是获得从事专业活动的能力;第四是获得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4]。但无论是欧洲三国现行的临床心理学学历培训项目还是MAPS�C所设计的培训项目,其所包含的培训内容重点及培训要求仍和欧洲大部分心理咨询和治疗行业从业人员所接受的培训及相关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培训有一定的差异。事实上在欧洲,绝大多数的心理治疗和咨询的相关培训都属于在职培训的范畴。
2 在职培训
一般而言,欧洲心理治疗和咨询领域的在职培训都由理论、临床实践(含督导)和自我体验治疗三部分内容组成,但具体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则因国家和流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表2从在职培训的先决条件、培训结构、培训总时长、理论、临床实践、督导和自我体验治疗四部分的时长、培训费用、培训机构种类、培训机构数量、培训结束后所获得的职业称谓、对个体受训者的认证形式以及有无相应的立法规定这几方面出发比较了欧洲十国的在职培训状况。
从表2中可见,就在职培训的先决条件而言,具有相关领域的本科学位最为常见,但不同国家对相关学科的界定则有些差异,以心理学、医学、教育学最为常见;有些国家会要求参与培训的人员必须是相关职业头衔的拥有者,一般以医生和心理学家为主;还有些国家要求如无法达到学历标准和职业标准,则可以以一定年限的临床经验(必须经过专人审核,如已得到认证的督导师的审核)为准入标准。一般而言,有行业立法的国家受训的先决条件要较无行业立法的国家严格,对于不同的培训机构,有时还有超过国家统一标准的特定筛选要求。例如奥地利维也纳弗洛伊德私立大学,其所招收的学生,必须先参加两次团体自我体验,在这一过程中,由有经验的、已经获得认证的教师考察学生的总体心理状况、人格特点等,作为吸收学生的依据之一[6]。作为有行业立法的国家,瑞典的先决条件似乎是欧洲十国中最松的,无需大学学历,只需完成高中阶段的学习和在心理学、社会学和其他相关领域的基础教育150小时,有健康服务行业的工作经验,且在受训时也在这一行业工作。但瑞典的培训是分三阶段进行的,即使完成第一阶段的学习,受训者也不具有申请心理治疗师的资格。完成这一阶段的受训者需再在有督导的情况下从事两年以上的心理治疗方可有资格申请进入下一阶段为期3年左右的培训,也只有完成了第二阶段的培训,受训者才有资格申请国家认证的心理治疗师资格。此外,进行第二阶段培训的机构一般都有专门的考试,所以在瑞典,真正申请进入第二阶段培训的受训者在临床经验和个人体验治疗方面达到的水准远高于最低准入标准。因此,瑞典的先决条件其实也是分等级的,越到高等级的培训,其条件越发严格,尤其是对于在督导下从事临床实践的要求[2]。
在培训总时长方面,跨度在2-11年间,以4-5年最为多见,最短的是爱尔兰的培训,仅需两年,最长的则为爱沙尼亚的家庭学派的培训,长达11年。需指出的是,由于是在职培训,所以这些培训都并非是全职进行的,故某些国家并不规定年限,而是规定相应的小时数,如欧洲心理治疗协会规定如需取得下属欧洲心理治疗师的资格证书,则其总培训时长不应少于3200小时,且这3200小时必须在至少7年的跨度内完成[7,8]。
在培训结构方面,一般分为两部分,即一般性的基础培训加上特殊治疗方法或治疗学派的培训;也有的国家分为三部分,如法国会在进入正式基础培训之前加入试行期阶段,以考察受训者的人格特点是否适合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而瑞典则会在两阶段培训之后加入督导培训这一环节[2]。
在培训内容方面,一般都包括理论、临床实践(含督导)和自我体验治疗这三部分,具体时间因不同国家、流派以及培训阶段而有较大的差异。
在培训机构方面,一般有三种培训机构:大学、专门培训心理治疗和咨询的私立学院、专业协会。由于是在职培训,在这三种培训机构中以私立学院最多。私立学院主要是由政府和/或专业协会进行认证的。例如在有心理治疗立法的奥地利,其行业最高的监督机构――心理治疗顾问委员会(Psychotherapiebeirat)负责对这些学院进行认证[2]。但更多的认证工作还是由各级专业协会来完成的。以欧洲心理治疗协会(EAP)为例[9],其发展出了对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即欧洲认证的心理治疗培训学院(European Accredited Psychotherapy Training Institute,EAPTI)系统[10]。EAP规定,受到认证的培训学院必须首先应该是其所在国家的全国代表性协会和所属流派的全欧范围协会的会员;其次,培训学院必须是合法登记,财政状况良好,并有针对受训者的伦理守则和申诉程序,且伦理守则还必须和EAP本身的伦理守则相一致;第三,其培训学院的培训项目必须符合EAP下属的欧洲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ECP)所要求的培训标准[8]。表3列出了EAP对培训学院在师资、受训者、培训项目以及项目评估方面的一些基本要求[8]。在培训学院向EAP提出申请后,除了由该培训机构所属的国家代表性协会和其所属流派的全欧范围协会要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之外,EAP还会派遣两位独立的行业专家到培训学院实地考察。在通过所有审查之后,培训学院需交纳由两部分组成的登记费用:一是每年50欧元的固定费用,二是按照当年接受和ECP有关的培训项目中学生总数,每个学生收取10欧元。EAP对培训机构的认证时间是7年,7年后资格可以再续[10]。
在受训者个人认证方面,主要有二种模式:一是政府认证,特别是有相关行业立法的国家。在政府认证中又有不同的形式,如在奥地利,政府只认证培训机构,受训个人需要在得到培训机构认证后作为心理治疗师进行注册登记。而在匈牙利,政府则通过统一的考试来认证受训个体。二是专业协会认证,包括欧洲心理治疗协会(EAP)的ECP认证,该国国家代表性的专业协会进行统一注册登记,如法国和波兰,另外就是各流派的全欧范围组织经由各国下属培训机构进行相应的资格认证。
职业称谓是指为该国所承认的职业头衔,故在有相应行业立法的国家,完成培训和认证的个体就可以自称为心理治疗师,且这一职业称谓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在没有行业立法的国家,事实上任何人都可自称为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所以并无受法律保护的职业称谓。
从表2中还可发现的趋势是,有行业立法的国家的培训体系一般都较为复杂,并有完整的培训内容和严格且固定的最低时长标准,所有受到承认的流派都要符合这一最低标准;而在没有行业立法的国家,是由专业协会和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内容和要求的,因而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内部的培训体系之间也有较大差异,尤其体现在不同学派的培训之中。
3 小结
从上文的介绍和比较中可以发现,欧洲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的培训状况有以下特点:首先,该领域的培训以在职培训为主,与该领域相关的学历培训基本归于临床心理学领域或精神病医学领域的学历培训框架之内,作为其专业技能的一部分进行相应的培训,这和心理治疗和咨询领域在欧洲大部分国家并未获得独立的职业地位这一现状是一致的。其次,在在职培训中,培训一般都由理论、临床实践(含督导)和自我体验治疗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培训机构以私立学院为主,其他与培训相关的元素,如先决条件、培训时长和认证形式则因国家不同而有一定差异,而各类专业协会在培训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第三,无论是在学历教育还是在在职教育中,一个明显的趋势都是建立某种能通行于整个欧洲地区的最低培训标准,这和欧洲对该行业的管理上尝试建立欧洲统一的行业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的趋势是相一致的[11]。
作为见证了现代心理治疗和咨询行业百年发展的欧洲,总体而言也在该领域的培训中保持着较高的水准。从欧洲各国的培训情况来看,核心问题之一是心理治疗和咨询领域的定位问题,其究竟是一个独立的职业,还是附属于某个职业的一类专门的技术领域?各国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和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领域在各国的培训状况和管理状况。从欧洲的现状来看,争取行业独立并建立跨越国界的培训和管理体系是一种主要的趋势,而在这种趋势中,各类专业协会显然扮演也会继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参考文献
1 Hutschemaekers GJM, Oosterhuis H. Psychotherapy in the Netherlands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 Med History, 2004, 48: 429-448.
2 Pritz A. Globlized Psychotherapy. Vienna: Facultas Verlags und Buchhandels AG, 2002.
3 王丹君. 英国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协会的心理咨询师认证及其他.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7, 21(10): 704-709.
4 Kryspin�Exner I, Pal�Handl K. Master of Advanced Psycological Studies�Clinical Information Brochure. Vienna: Institue of Psychology of the University of Vienna, Department of Clinical Psychology, 2003.
5 奥地利维也纳弗洛伊德私立大学(Sigmund Freud PrivatUniversit?t Wien),www.sfu.ac.at.
6 Priebe S,Wright D. The provision of psychotherapy: an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J Pub Ment Health, 2006, 5: 12-22.
7 EAP. Statutes of the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ists.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 1996.
8 EAP. The European Certificate for Psychotherapy Document.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 2006.
9 欧洲心理治疗协会(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EAP), www.省略.
10 EAP. Accreditation of Training Institutes for ECP Award: Questionnaire & Procedures.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 2007.
11 高隽,钱铭怡.欧洲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的管理状况.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8,22(5):368-371.
责任编辑:高文凤
2007-12-10收稿;2007-02-15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