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环保局"十一五"工作总结和"十二五"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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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盟环保局“十一五”工作总结和“十二五”总体思
路及2011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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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及2010年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环保厅的指导下,全盟环保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断加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力度,业务工作稳步推进,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国家和自治区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要求我盟2010年将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9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0.6万吨以内。
2006年以来,全盟环保系统狠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精心制定和认真组织实施减排计划,强化减排工程的监管,较好消化了因GDP高速增长、能源消耗大幅增加造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连续实现“双降”。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盟累计投入资金8.04亿元,实施减排工程132项。其中:结构减排项目99个,工程减排项目33个。累计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54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0.648万吨。黄河干流(阿拉善段)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额济纳河水质由“十五”末的劣Ⅴ类上升为Ⅲ类。
经自治区核定,上半年我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保持“双降”。截止目前,2010年全盟工程减排、结构减排项目已全部按期完成。其中:二氧化硫减排工程94个,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5个。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0.6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16万吨。加上结转结构减排工程形成的削减量,预计全年二氧化硫削减量2.52万吨、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42万吨,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二)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顺利
“十一五”期间,国家、自治区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并作为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我盟有5个项目列入《全区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确保完成治理任务,我盟成立了盟长任组长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制度,制定了考核办法,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旗(区)实绩考核目标。目前,规划项目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23146.97万元,形成日处理污水能力4.702万吨。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内蒙古太西煤集团乌斯太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焦化废水治理工程、巴彦浩特污水处理厂、内蒙古庆华集团焦化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废水处理工程等4个项目完工,完成率80%,在全区排名第
三,达到自治区年度考核目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进入调试、活性污泥培养、驯化阶段,年内投入使用。
(三)切实加强环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十一五”期间,我盟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六前置”、“七环节”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产生新的污染和新的环境问题。“十一五”期间全盟实施建设项目303个,其中完成环评审批和验收项目238个,未批先建项目20个,已建成未验收项目38个,环评执行率93.4%。
2010年盟、旗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222个,验收37个。针对“未批先建” 、“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盟、旗环保部门开展了政府投资和非政府投资规模以上项目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了摸底排查、整改以及回头看。共治理违法违规项目49个,现已整改28个,剩余21个项目已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补办手续。
2009年以来,为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促进全盟经济平稳增长,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阿盟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阿盟环保局关于加快项目环评审批的紧急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适时调整服务措施与方式,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环评编制程序,加快环评审批进程,保证了盟内重点建设项目如期开工建设。2010年,按照《阿拉善盟2010年工业重
点项目建设计划表》,我局对全盟30个重点工业项目建立台账,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并主动与企业联系,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展状况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推动项目早日通过环评审批。目前30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通过审批。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十一五”以来,盟旗环保部门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予以加强。一是应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对全盟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动态监测和定量分析。完成了上世纪70年代全盟生态环境现状监测,形成了上世纪末至2009年间全盟生态环境定量数据,对生态环境现状、演变态势及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价,成为指导阿拉善盟生态保护建设的重要科学依据。生态遥感监测结果在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和广泛领域得到成功运用,成果获得全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二是以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为契机,大力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公(铁)路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监管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完成了全盟土壤污染调查和耕地调查工作。四是加强规划编制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编制了《全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黑河下游特殊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雅布赖山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10余项规划。2010年,完成了自然保护区基础资料的整理建库工作。五是认真实施《阿拉善盟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2009—2015年)》,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白色垃圾污染、畜
禽集中养殖、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2008年以来累计争取环保部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247万元,实施了阿左旗乌兰毛道嘎查等3个嘎查(村)综合治理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示范效果。六是切实加强国际合作,申报并实施了“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项目”,获得欧盟赠款122万美元。
(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08年4月以来,全盟共普查重点工业源167家,一般工业源115家,生活源679家,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2处,农业污染源963家,填报普查表1469套,基本上摸清了全盟污染源家底。2010年又进行了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动态更新。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为制定“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在全区率先完成了旗府所在地及1个典型乡镇共7个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验收。阿拉善盟饮用水水源地(城镇部分)划分方案经自治区环保厅审查通过,上报待批。2010年开展了《阿拉善盟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第四阶段)》工作,共调查全盟202个嘎查、社区,其中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巴彦霍德嘎查水源地、阿右旗呼德呼都格嘎查水源地等20个典型嘎查、社区的17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典型调查评估对象开展工作,调查成果已上报。
重点排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对5个行
业的14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累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322个,完成投资6.1亿元,年削减二氧化硫1292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531吨,减少烟尘排放1464吨,减少固废排放5023吨,减少废水排放4000吨,节水126.7万吨,节煤3.3万吨、节电749.5万度,节气72348.4吨,节约原材料2.7万吨,年取得经济效益16022.7万元。
重点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我局会同盟住建局、阿左旗人民政府联合对巴彦浩特镇原煤散烧锅炉实施拆除、取缔,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现场执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0余份。共取缔燃煤锅炉250台,涉及取暖面积59.5万平方米,减少原煤消耗32万吨。截止11月20日,巴彦浩特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311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6天,预计全年优良以上天数将达到347天以上。
辐射管理工作步入正轨。全盟24家单位的30个在用射线装置和新建电磁辐射装置全部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完成了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开展了电子废物污染防治调查和非经营性危废焚烧单位专项检查,规范了危废处置行为。
(六)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机构和人员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全盟三旗、两区均单独设立了环保局和环境监察大队。盟环境监察支队和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挂牌成立。盟环保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增加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为环境保护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我盟共争取中央
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5000余万元,仅2010年就到位资金2100余万元。新增大气自动监测站2个、环境监察执法设备92台(套),配置了离子色谱、气相色谱、原子荧光、煤质分析仪等大型精密仪器。投资4100万元建设了“阿拉善盟环境监测执法大楼”,年底交付使用。
监管手段不断创新。投资400余万元建成了集污染源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于一体的“阿拉善盟污染源在线监控中
心”。开展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盟有14家国控重点排污企业安装23套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盟监控中心联网,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的全天候监控。其中,12家企业20套设备通过验收,验收率91%。
(七)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加强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了阿盟环保局网站,与各新闻媒体建立了环境保护宣传联席制度。“十一五”期间累计在盟级以上新闻媒体刊(播)发环保题材稿件(通讯)930余篇(条)。成功举办了“全盟环境保护书法摄影展”、“全盟环保系统文艺汇演”等大型环境宣教活动。规范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目前全盟有绿色学校21所,其中国家级1所、自治区级6所。启动了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创建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社区各1处。
监测与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完成了各年度水、气、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对黄河断面及额济纳河3个断面水质情况、巴彦浩特8个声环境功能区和23条交通主干道环境噪声情况、全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9项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对国控
重点污染源和减排项目实行按每季监测。监测工作做到了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十一五”以来累计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385份。今年5月份巴彦浩特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在内蒙古电视台播报。生态遥感监测工作走在全区前列,沙尘暴监测受到国家环保部表彰。
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强。开通了覆盖全盟的12369环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了环境信访渠道。“十一五”期间,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来信30余封,来电190余次,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00余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十一五”期间共出动2300余人次,检查企业910余家(次)。取缔土炼焦463孔,关停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炼焦企业8家,小造纸企业1家,氯化钙企业58家,食品加工企业1家,小水泥企业3家,小炼铁企业5家、砖厂15家, 对27家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实行了限期治理。2010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内蒙古泰升集团30万吨焦化、内蒙古泰升集团30万吨生铁、艾纳维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和阿拉善左旗隆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家企业实施了关停;加强排污收费工作,对历年拖欠排污费的企业实行追缴。“十一五”期间全盟征收排污费近8000万元,预计2010年征收4000万元。通过排污收费使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推动了污染治理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八)党建、精神文明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提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拓进取,勇于争先”的工作思路,组织实施了“一学二强三建”工程。“一学”即“学习理论”,引导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二强”即“内强素质,外强形象”,全方位提升环保系统干部素质;“三建”即“建设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测监察队伍,建立一套完善协调的管理机制”,打造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突出、作风优良的环保队伍。近年来,盟环保局先后3次被盟委、行署授予“实绩突出单位”,获得“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生态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五普法中期评估先进单位”和“全盟群众满意机关”等30余项荣誉称号。先后有112人次获得国家、自治区和盟级荣誉称号。
二、“十二五”总体思路和2011年工作安排
“十一五”以来,全盟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严峻的形势。减排形势不容乐观,环境污染仍然严重,环境违法现象仍较为普遍,环境质量状况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新要求,环保监管能力不适应工作需求等成为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十二五”全盟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治污减排有成效、流域治理有亮点、能力建设有突破、生态环境有改善的奋斗目标,为
推进全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1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科学编制“十二五”全盟环境保护规划
全面总结“十一五”环保工作,依靠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调查和生态遥感监测成果,结合全盟“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并细化“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争取把主要指标和重点项目纳入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做好污染防治、总量控制及能力建设、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完善的“十二五”环保规划体系。
(二)毫不松懈地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全面总结“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科学确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切实加强减排监督执法,狠抓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通过推广污染治理新技术、延伸产业链等措施,进一步削减重点耗能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各项处罚和问责措施,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三)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成果宣传及数据利用工作,使普查数据更好地服务于其它工作;继续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治污项目按期完工,并投入运行,发挥效益;做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推广清洁生产,转变企业经营者意识,促进清洁生产工作由强制型向自愿型
转变;规范辐射与固体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处置。
(四)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水平;加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督促工业园区尽快完成规划环评;严格控制污染项目上马,强化项目审查,对涉及“两高一资”的项目提高环评执行标准,严把项目产业政策关、选址关、环评关和“三同时”验收关,从源头上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强化项目监管制度,细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提高监管质量。
(五)着力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大力开展全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加强煤田灭火工程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对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以及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强化跟踪督查;加强对“以奖促治”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示范项目取得实效;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白色垃圾污染、畜禽集中养殖、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全盟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六)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工作
加强环境统计、环境宣传教育和政务信息工作,完善阿
拉善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深入开展群众性环境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努力提高环境监测和科技工作水平。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年内两个旗区环境监察大队达到三级标准并通过验收。全盟排污收费突破5000万元。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维工作的监管,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洁型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团结奋斗的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局机关2011年达到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准,局属事业单位全部达到盟级文明单位标准,把我局建设成为引领全盟环保事业快速发展的“火车头”。
网站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中国.阿拉善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
主办: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承办: 阿拉善盟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蒙.警15290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