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检测方案
桩基础检测方案
根据盐田区第五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本工程桩基础采用人工挖孔端承桩,共529根,其中Φ1.2m桩365根;Φ1.6m桩112根;Φ2.0m桩36根;Φ2.4m孔桩16根。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设计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岩,承载力为5000kPa。单桩及多桩承台共340个。
单桩竖向承载力:Φ1.2m(无扩大头)为5650KN;Φ1.2m(有扩大头)为8830KN;Φ1.6m为15700KN;Φ2.0m为24540KN;Φ2.4m为35340KN。
根据本工程桩基础施工图《人工挖孔桩(墩)统一说明》第七条(二)小条规定: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质量和竖向承载力的检验,检验方法和数量应根据深圳市标准《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07)确定。
根据深圳市标准《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07)表3.4.4的规定,钻芯法抽检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5%,且不应少于10根;低应变法或超声法抽检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每承台下不应少于1根。当桩径小于或等于1600mm时,可采用低应变法或超声法。当桩径大于1600mm时,应全部预埋声测管。综上所述,本工程桩基础检测计划如下:
1、 钻芯法检测:总桩数529根×15%=79根
2、 低应变法检测:桩径小于或等于1.6m的桩共477根×30%=143根,
单桩及多桩承台共318个,根据每承台下抽检30%且不少于1根计算,因此需检测344根(详附表)。
3、 超声法检测:桩径大于1.6m的桩共52根×30%=16根,单桩及多
桩承台共22个,根据每承台下抽检30%且不少于1根计算,需检测28根(详附表)。
受检工程桩桩位待甲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商议确定。 本方案在甲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召开的专题会议后确定。
单桩及多桩承台下工程桩超声法及低应变法检测数量
施工单位:深圳市华信现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九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深圳市华嵘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勘察单位: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检测单位: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