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化工市场爆炸是由于设备原因还是人为管理疏漏?凸显了化工安全方面的哪些问题?
【孙亚飞的回答(7票)】:
谢邀。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都是痛心疾首,说事之前先为伤者祈福,祝他们早日康复,少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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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现场的图片,也翻阅了一些新闻通稿,估计这事的原因也就是“正在调查之中”了,普通人能够掌握的信息应该就是现在新闻通稿上的这些了。
1、现场照片暴露了硬件方面的问题之一:市场建筑密度与建筑类型,这个市场仓库的规模很大,但从空中拍的照片来看,建筑密度也是颇高,仓库外不远是一些门店,这种模式本身就是不够安全的,所以北京很早就已经把大郊亭(最大最全的化工原料购买区)那边整改成只有门店,要买化工原料时要等他们去仓库(五环和通州都有)再取,实现店库分离,仓库那边可以避免闲杂人等;另外大致记得仓库建筑间距标准是15m,仓库单体面积也有标准,目测出事仓库达标都够呛。明显不符合规范的是仓库库顶居然是可燃的彩钢板,按要求仓库必须是不可燃的混凝土、钢结构,可见此次事故,虽然并非是仓库内部起火,但也明显暴露了仓库建设中的问题。
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不是很惨重,这说明火燃烧起来前已经做了一定疏散,爆炸只是区域性的,估计是先有小火,然后未能自行扑灭的可能性较大,有新闻报道也提到有目击人如此描述。这种早期事故未能遏制导致大事故的情况是化工事故中常常出现的,多数情况源于两点:一是人吓傻了,没有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然后乱作一团瞎折腾,这是人的因素;二是灭火设备平时不保养,到了用的时候老化不顶用,这是物的因素。不懂化工的人往往看见火的第一想法就是找水,但是大多数化学品是不能用水灭的,当然如果用高压消防水枪是另一回事了,我们接受安全培训时,曾听过很多这样的案例,醋酸乙烯酯也这德行,强烈怀疑此次事故是因小火之时的灭火方式不对。化工厂和仓库的消防设备应该是摆放密度很高,一旦出事,当事人可以在一两分钟内取到灭火器并灭火,除灭火器外还有消防沙,灭火器一般也至少需要两种,化工产品出事时,除极少数产品另备有其他灭火器时,都务必首选干粉灭火器。
3、还要解决的一个疑团是火从何来,无非是几点:吸烟、静电、自燃。醋酸乙烯可以自聚,生热自燃自爆当然也有可能,但不符合这次事故的特征,所以吸烟和静电的可能性较大。静电问题是化工厂的大忌,有经验的操作员都知道如何去避免,着装、穿鞋要注意,不用金属物件相互碰触,不用手机而多用防爆对讲机,卸货时流速要控制(液体流动时会产生静电累积),这些都是基本知识,问任何一名加油员都应知道这些,但本次事故中的当事人是否知道,不一定。更大的风险是吸烟,上面说到店库不分离的问题,其实最大的隐患就是可能带来火源,另外从业人员有时管不住自己,亲眼见过危化品送货司机在卸货时跑到不远处自顾自开始抽烟的,根本原因就是平常这么做习惯了,丝毫没想过这种事一旦发生就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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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从业经验不长不短,也见过不少小事故,很幸运地没遇到过大事故,在工业呆得多了就是越来越小心。现在这种事故频发,其实原因归结起来无非两个:一是很多硬件不按要求来,企业喜欢省,而安全部门检查时经常是吃吃喝喝,政府层面也是喜欢降低成本,过分地追求集约用地;二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企业培训不足,突出的是民营化工企业,国企要好很多,曾有过夜间两三点巡查发现厂区值守人员睡觉的经历,为此心凉了半截,这些事情我们总是苦口婆心地讲,可能值守一万次都正常,但打盹的那一会儿可能就出事,但从业人员往往不以为意。
【知乎用户的回答(1票)】:
主要原因是管理不规范。
为什么这类化学爆炸事故总是难以避免?
这个是概率的问题。即使全国的化工企业都严格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事故概率也只会下降不会为0。
但一个称职的车间主任和班长完全可以避免一个厂区这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在高温高压下工作的员工心理都有一条线。这条线关系自己的安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哪些事可以做和不可以做每个人都有一个标准。
如果碰巧,连续几个人都在自己的线下办事,那么事故的概率可能就会增加。
同时,三班倒制度和企业追求利益的本质也是影响概率的因子。
【知乎用户的回答(1票)】:
谢@袁霖邀;个人才疏学浅,权当抛砖引玉。
首先,事故发生仅仅过去了24小时,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做出事故调查报告的。
以下本人所聊到的有关“12-1温州化工市场爆炸"事故原因均为个人经验判断,不作为事实依据,一切以当地安监部门的事故报告为准(温州安全生产网),当然官方一般不会公布的,也可以戳EHS中国。
回到题目,我认为此次温州化工市场爆炸案,设备缺陷(运输车辆装卸设备),管理不规范(员工操作,静电等)原因两者都有;
凸显了化工安全方面的哪些问题?为什么这类化学爆炸事故总是难以避免?
前问题太宽泛了,我不能给出解释;后一个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如此次的乙酸乙烯酯)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管理不规范,操作人员不能意识到它的危害性,现在除了爆炸品,易燃气体,剧毒品等需要特殊资质外的危化品的监管都不算严格,部分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对其不重视,削减安全投入成本(员工培训,防静电服,设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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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了解下醋酸乙酯的理化性质
醋酸乙烯就是乙酸乙烯酯,分子式C?H6O?;02年版本的《危险化学品品目录》中乙酸乙烯酯的危险品编号为32131,开头的“32”代表3.2类危险品,闪点为-8°,中闪点易燃物质。
就像这种的标志,同理还有“1”开头的爆炸品,“2”开头的危险气体,“8”开头的腐蚀品等等就不赘述了。
易燃物质想必不用解释了,有不理解的同学请戳这里闪点 _百度百科,乙酸乙烯酯的闪点-8°,代表着只要有足够的引燃能,那么-8°就足以让它发生闪燃;而且3.2类危险品还有个特性称为”爆燃”,意味着如果发生危化品闪燃,而且存储/作业空间不足以释放反应能量的话就会发生爆炸。
我们知道燃烧的三要素,切断任何一环就可以阻止燃烧。
1、可燃物就乙酸乙烯酯;
2、助燃物无处不在,有人说把盛放危化品的容器封严不就能隔绝空气了吗?实际上,不可能;液体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碰撞倾斜甚至容器破损的情况,一部分可燃气体会挥发出来形成混合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乙酸乙烯酯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为2.6%~13.4%)。
3、如果我们切断前两环,控制点火源总是可以的吧;事实上,某些危化品燃烧并不需要明火,达到一定的温度,或者静电都可以发生燃烧;有人也许不理解静电为什么这么大威力,生活中静电的电压可达几百伏到几万伏,晚上脱毛衣如果能看到火花就代表此次静电电压达到3000V;有心思的同学会想到初中物理课,毛皮与玻璃棒摩擦实验。PS:闪电是云层摩擦放电的产物。
那么现在我们可以模拟下此次事故发生的情景:
从EHS中国的报道得知,此次爆炸始于装卸货物;然后二次爆炸扩散至其他仓库。
据在化工市场内上班的王女士说,爆炸发生在市场内储藏化学品的仓库附近。从下午2点多开始一直到3点,火灾现场陆续有爆炸声传出,一共有七八次。其中,最开始的两次爆炸声最大,间隔大概10分钟,第三次连续响了3声。
很大可能初次爆炸现场为桶装乙酸乙烯酯在卸货后运往库区的途中(或者在车辆中),还有一种假设是库区发生爆炸,介于危化品仓库一般有通风防爆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静电消除设施等;PS:此次情景模拟是基于库区有这三类设施,否则模拟无效;基本可以评定为责任事故!
车辆在运输途中,桶装乙酸乙烯酯固定不牢固,发生碰撞倾斜,造成桶内部分乙酸乙烯酯挥发为乙酸乙烯酯气体,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车辆未加装防静电接地链,导致桶内静电积蓄达到引燃能;车辆卸货时未按要求连接导静电设施,操作工未按照要求着装(严禁穿化纤类衣物),操作前未按照要求释放体内静电;以上几点满足了燃烧三角中的可燃物与助燃物,点火源的话原因太多我只能提供几个思路,一切还是以官方事故调查组报告为准。
叉车在卸载货物后运往库区过程中操作失误,金属桶与地面摩擦产生火花引燃危化品发生事故;操作工在装卸工作时抽烟(低级错误,够判刑的),操作工身体与衣物摩擦产生静电,引燃车厢内可燃气体;装卸货物时,使用手推叉车与货物碰撞产生火花引燃可燃气体;装卸设备(叉车)未进行检查,运送过程中叉车电路系统短路引燃可燃气体,等等。
乙酸乙烯酯气体发生爆燃,引燃库区内(车厢内)其他危化品,三名装卸工人受伤;火势迅速蔓延到库区,引燃库区内其他可燃物,发生二次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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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简单讲了下乙酸乙烯酯的理化性质,模拟此次爆炸事故情景;再次强调!本人所聊到的有关“12-1温州化工市场爆炸"事故原因均为个人经验判断,不作为事实依据,一切以当地安监部门的事故报告为准。
下午2点开始答题的,搞了一场培训断断续续刚写完。答完重新看了下报道发现自己犯了低级错误,初次发生爆炸的是罐装车,罐装车发生事故的话纯粹就是管理问题了,罐装车的装卸的操作规程是有一套标准模板的;发生这样的事故绝对要追究责任的。导静电接地线,装卸时管道流速,有无做惰性气体充填,明火,鹤管喷洒装卸,槽罐内压力等等都是原因;上面的回答也不改了,纯粹当个参考。
思路还是有点乱,匆忙中有些细节没有提到,还是邀请同行@csdsq一起聊聊这个问题。
参考资料:
以上图片均来自百度百科;
乙酸乙烯酯危险品分类编号来自 2002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
槽罐车爆炸事故原因来自《石油产品储运静电的产生与消除》 作者宋广成;
【知乎用户的回答(1票)】:
谢邀。
非安全工程,答案可能不对。
网上新闻都是这么写的:
据相关部门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是化工市场经营户三星化工公司送货车辆在卸货时,装载的醋酸乙烯发生燃烧造成的。公司有3名装卸工被烧伤,其中1名伤势较重。
查了一下乙酸乙烯 _百度百科 ,发现醋酸乙烯是易燃物,原文如下: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极易受热、光或微量的过氧化物作用而聚合,含有抑制剂的商品与过氧化物接触也能猛烈聚合。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我猜原因应该是卸货的时候操作不规范,比如某个罐子摔了,或者磕碰导致产生了火花或者瞬间高温。
从报道来看 一位姓王的女店主说,下午两点左右,她听到“砰、砰”两声,“一开始以为出车祸了,跑到店外一看,才看到离我店面不远的地方,冒起了浓烟。”(来自温州一化工市场爆炸起火 系"醋酸乙烯燃烧"所致(图)_中国网山东频道)两声爆炸声音,肯定是罐体发生连续爆炸,然后引燃整片仓库,至于起火原因都语焉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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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楼主说的为什么难以避免,事实上在理论上可以避免的,在概率上是无法避免的。
下面是HSE的科普
根据“海因法则”(Heinrich’sLaw)海因里希法则
可以知道,足够的小事故之后就会累积大事故(其实这是一个概率事件)(事实上,这个与地震中的古登堡模型很想,你把事故的频率和伤害按古登堡模型里的地震频率和伤害做曲线,也是一个类似直线关系 可以参考我的文章信号与噪声 读书笔记)
因此,从HSE的角度来说,只要操作规范,管理正常,小事故发生的次数下降,根据海因法则,是可以延缓重大事故发生的时间,但是重大事故是永远存在的!
另外国内的HSE标准落后,执行欠缺,管理不到位,人员素质不够,确实还有待加强,希望这类安全事故可以加快这方面的进程!
【陆佑祺的回答(0票)】:
Mark,下班之后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回来答
【弱智的回答(0票)】:
谢邀!
作为一个安全工程师,我所见过的事故很少有因为单一的违章而造成的,包括化工事故,往往也是两个或是数个违章共同的作用。
由于安全设施的冗余设计,系统往往是很安全的。但化工企业因为杂质、超温、超压等问题更加不稳定,至少比别的系统更容易出事故。
但所有问题都是管理的原因,中国的安全管理现在很大程度上离本质安全比较远,主要是投入不足。化工企业竞争激烈,利润比较低,所以安全投入也会更低些。主要还是规范规定的安全附件,对于冗余安全设施投入比较少。
现在看,任重而道远!不过今年安全生产法修改之后,几十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上岗可能会改变些,慢慢改变吧!
【李凯南的回答(0票)】:
谢邀!
从事管道安全工程数年,偶尔会看到这类的安全事故,真心觉得在我天朝出现这样的时间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不只是石油化工设备,也涉及从国家大型设备到我们身边的小型设备,都会以一定的概率发生安全事故。一方面是因为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失效是不可避免的,这无可厚非;但另一方面,人为因素使得本不应发生的事故几率大大增加。
有一点值得注意,如果认为出了事故只赖管理,就太片面了。通过本人的学习与工作经历发现,在我国,从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管理、检测,责任是环环相扣的。
首当其冲的就是设计,现在的项目都是设计终身责任制,使得设计人员根本不计成本、效率与施工难度,盲目地增加设计冗余。这样确实能够保证系统的设计是安全的,但是就造成了两类问题,一是建造资金有限,设计的不负责任造成了成本都花在很多没有必要的东西上,有用工序的预算减少了;二是施工人员对于如此没有必要的设计怨声载道,觉得既然你这么不负责任了,我也完全没必要负责人,建造过程中偷工减料或是不按图纸做,这种现象真的太多了。当然,施工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也很大,很多施工单位拿了钱万事大吉,对付监理完全是靠请客吃饭送礼,怎么可能保质保量对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就是监理,没什么可说的,在天朝,这些人是怎么管理的所有人都懂。
接着就说到了你说的管理,其实任何设备都是有它的安全运行寿命,在全寿命周期之内都要对设备逐年进行安全评价,以确定是不是可以大概率安全,但是据我所知现在国内的安全运行评价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所取得的相关数据值得怀疑,所谓的专家哪个都能喝个一斤半两;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出了事故花小钱能解决,影响了运行损失的是大钱这样一种心态。
当然我说的都是消极的方面,作为半个技术人员我并不想否认国内的科学态度与管理水平还是在进步的。但是我们在买国产车的时候还是会觉得没有进口车质量好,这种想法并不全是崇洋媚外。
【徐kevin的回答(0票)】:
概率为零的事件不一定不发生,概率为一的事件有可能不发生。
事故是难以避免的
管理技术方面更重要。事在人为~
【王翔宇的回答(0票)】:
任何事故都是人的事故,也就是管理事故,没有例外。为什么核电站很少出事故,就是因为管理非常严格。
【陈妤的回答(0票)】:
某甲级化工设计院搞结构设计的来回答一下 就我见到的绝大多数化工厂 图纸与现场真的差的不是一点两点 都是甲方在现场自己搞的 有时候工艺的有时候也是能糊弄过去就过去 而且工艺的图纸不图审 出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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