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评价
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一、 指导思想
我校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方案。此评价着眼于学生的进步与发展,为促进学生主动地、自觉地发展而创设条件,使学生不断达到发展目标的发展性评价。 二、评价的原则 1.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原则就是在评价中以学生为出发点,把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评价中落到实处。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活动的主要动力来自学生的自主性,学生对自己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具有绝对的发言权,因而在评价时,必须体现主体性原则。 2.过程性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特别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和实践体验,重视在实践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评价。 3.综合性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本身由4个部分组成,而各部分的教学目标又包含各自的认知、情感、技能和能力等要求,因此,评价内容要兼顾认知、情感与技能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整体地评价,要综合考虑各评价主体所需和各种方法的综合运用。
4.激励性原则。
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施展自己的才能,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促进学习能力的发展,对学生的每一点进步都要给予
及时的肯定。 5、多元化原则
学生个人、小组以及教师个人都要参与到对学生的评价中去。 三、评价的主要内容 1、学生的参与态度 。
主要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以通过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次数、认真程度、行为表现等方面来评价,如学生对每一次主题活动、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认真观察思考问题、积极动手动脑、认真查找相关资料、准时完成学习计划、坚持完成任务等。 2、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
主要对学生在参与中的合作态度和行为表现进行评价。如学生是否能积极参与小组活动,主动帮助别人和寻求别人的帮助,认真倾听同学的意见,乐于和别人一起分享成果,主动发挥自己的作用等。 3、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生在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的表现及其对探究结果的表达来评价。是否敢于提出问题,以独特和新颖的方式着手解决问题和表达自己的学习结果;善于观察记录、能够综合运用相关的资料、积极采用多种多样的方法、生动形象地表达自己的学习过程与结果等。 4、学生的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
学生收集信息的多少、方法、途径、真实性以及对信息的辨别反思、反应能力等方面来评价。 5、学生的反思能力
通过日记、心得体会等形式,评价学生对活动中产生的情感体验,进行反
思总结能力。 四、评价的方式
采用过程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学分为100分。 即:过程性评价(75)+ 阶段性评价(15)+ 出勤 ( 10 ) = 100 (分) 最后依据学分,划分等级:优秀(80分以上);良好(70—80分);
中等(50—60分);差(40分以下)
1、过程性评价:学分占75分。
评价中侧重过程评价,将活动的按活动顺序分为课题生成、活动方案、参与活
动、信息收集、活动成效五部分,制成活动过程评价表,然后由学生自己、小组、教师进行活动过评价。(表附后)
2、阶段性评价:学分占15分。
以档案袋评价为主:
学生活动过程档案袋评价,一般是作为一种终结性评价。它可以将学生活动过程记录下来,作为总结性评价的依据,通过它的评价来评估学生的发展水平。如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的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目标可通过档案袋中收集的作品进行整体评定。档案袋中装的内容包括:学生作品如活动计划、问卷、调查报告、收集的资料、日记、感想、作品等;评价性材料,如评价表。
(表附后)
3、出勤:学分占10分。
出勤率大于90% (10分); 小于90% 大于80%(8分); 小于80% 大于60%(6分); 小于60% 大于40%(4分); 小于40% (3分); (表附后)
4、奖励学分:学生在参加各级综合实践评比活动获奖要给与加分。
五、评价结果运用
1、学生综合实践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每学期期末成绩中的一项,填到学生的《中学生成绩手册》上,呈现方式为等级形式(优、良、中、差)。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不断地自我完善和发展。 2、将各种学生评价性资料(过程评价表、阶段评价表、奖励情况等)放入学生成长记录袋中,作为学生毕业成绩评定中的一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