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价标准参考
附件1:
文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获奖学金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勇于进取。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配合和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开展工作。 5.学年内: ①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②无旷课现象;
③无不良诚信记录;
④所住寝室无两次及以上被列为整改寝室的。
(二)具体条件 1. 一等奖学金:
符合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参评文学院一等奖学金。
①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前25%,学习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5%(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成绩不低于中),体育成绩合格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②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及以后的不纳入此范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③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的学生;④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对学院工作有重大贡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良好影响的学生。
2. 二等奖学金:
符合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参评文学院二等奖学金。
①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前40%,学习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40%(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考查课成绩合格),体育成绩合格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②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及以后的不纳入此范围)在一般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③获得市级以上竞赛奖项的学生;④某方面表现突出,对学院工作有较大贡献,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学生。
3. 三等奖学金:
满足基本条件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参评文学院三等奖学金。
学年内:①未受过学校、学院纪律处分,学校、学院通报批评; ②至少获得两次优秀寝室;
③至少有一次通报表扬及以上荣誉;
二、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标准
1.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总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40%;
2.获得文学院奖学金的学生颁发文学院奖学金证书,不发奖金。
3.同类奖项获得校级荣誉的不重复评选院级荣誉,如校级三好不重复评选院级三好; 4.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按照综合素质成绩的高低进行评定。 三、奖学金评定的要求和程序
1.各班级根据以上条件认真仔细的组织评比;
2.评定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选; 3.奖学金评定结果报学生科审批,学院统一公示表彰;
四、本办法从2008学年开始实施,适用对象为文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由文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文学院学生科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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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文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办法
一、在本学年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具备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1.受过处分者; 2.有旷课记录者; 3.有不良诚信者;
4.所住寝室两次被列为整改寝室的。 二、“三好学生”评比的条件和比例
1.品德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好: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均在班级前3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课成绩中以上,具有较好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技与学术活动。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心理素质。
4.三好学生评比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15%。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本条件和比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担任学生干部(含寝室长)职务1年以上(含1年),勤于职守、乐于奉献,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服务于同学”的思想,工作有实绩。
3.学习努力,本学年各门成绩合格。具有较强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技与学术活动。
4. 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及格。 5.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全院学生数(大一除外)15%(5%的名额针对寝室长评选),其中班级名额占80%,学生党建办、分团委、学生会占20%。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的要求和程序
1.各班级、党建办、分团委、学生会根据以上条件认真仔细的组织评比; 2.评比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评比结果报学生科审批,学院统一公示表彰;
五、本办法从2008学年开始实施,适用对象为文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成教学生参照执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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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文学院学生科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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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文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
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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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文学院 学年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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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文学院 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汇总表
(一等奖)
二级学院(盖章): 评定时间: 年 月
(二等奖)
二级学院(盖章): 评定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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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二级学院(盖章): 评定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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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文学院 学年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文学院 学年学生评优汇总表(一)
(三好学生)
二级学院(盖章): 评定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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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学年学生评优汇总表(二)
(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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