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办法
荥阳市第三小学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
管理办法与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资源的功能,同时为周边居民和青少年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的要求,根据荥阳市教育局《关于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学校将开放学校体育场馆为 社会服务,丰富社会文化,创建文明祥和的和谐社会。
为了有效的保护好学校的各种设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校园环境,使各项活动开展的安全有序,学校特制定《学校体育场 馆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办法与制度》。
一、 学校对外开放的资源:
室外场地:体育场地(篮球场、运动场)
室内场地:象棋教室
二、 学校对外开放时间:
室外设施:
周二至周五:每天早上6:00--7:00
每天下午17:30--18:30(夏季)
16:30--17:30(冬季)
周末及寒暑假:早上:6:00--8:00
下午:4:00--19:00 室内设施:周末及寒暑假周六下午:14:00--17:00
三、 学校对外开放项目:
健身跑(步)走、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注:学校仅提供场地,器材自备
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项目,有专人负责,传达室人员做好出入校登记手续,分部管理成员分项目管理,进行协调。凡进校活动人员必须尊重学校管理人员,服从管理。
五、管理方式:实行会员制管理。学校与大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成立俱乐部荥阳三小分部,俱乐部分部依据章程和本办法实施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学校体育办公室。凡需到学校体育场馆进行健身活动的个人及社会团体首先到俱乐部注册成为会员,办理会员卡,在规定时间凭卡进校进行健身活动。会员须听从俱乐部管理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活动,非开放区域会员不得进入。会员入会自愿,出会自由。
六、安全责任:俱乐部会员在注册成为会员之前应办理有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复印件应在俱乐部备案。会员进校之前和出校之后的学员安全由家长、会员单位或本人负责。会员在活动期间违反规定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
七、 会员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必须讲究文明,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更不得滋事斗殴,或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做与锻炼无关的事情。会员不服管理,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八、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5日开始试行,试行期限一年。一年后根据运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本办法解释权归荥阳市第三小学。
荥阳市第三小学 2013年9月 15 日
荥阳市第三小学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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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办
法
与
制
度
荥阳市第三小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