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行为管理制度
搞好安全工作,保护广大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公司一贯方针。为进一步搞好锡盟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以适应锡盟项目部生产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行为管理制度”。要求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l、操作设备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凡公司职员必须经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参观人员,接待单位派专人引领。
4、班中严禁睡觉、胡闹(搞恶作剧)、摔跤、打架或其它可能致伤他人的行为。
5、严禁酒后或酒力未消就上班工作,严禁上班时喝酒。
6、职工在工作时要正确佩戴或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7、交接班时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8、职工应负责工作场所和设备清洁整齐。
9、严禁在易燃易爆品存放或使用地点吸烟或使用明火,在易燃易爆品存放场地设“严禁烟火”的标记。
10、发生事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
11、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汇报当班值班人员未经修复,不得使用;严禁拆卸安全设施。
12、未经专业培训或非岗位人员,不得使用或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
得擅自操作任何设备。
13、职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危险危害因素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14、职工应会正确使用设备上的消防系统和场所的消防器材;将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15、严禁在设备行走或作业时上、下人;上下设备时,必须面朝着设备,用双手抓好扶手,确保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6、在生产作业现场内,一切车辆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定。
17、严禁在起吊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18、严禁使用带障的设备或有缺陷的工器具。
19、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变电所、高压柜、电气控制室。
20、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严禁随意拆卸或擅自更改。
21、若有险情发生时,每名职工都有参加紧急抢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