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川教基„2002‟2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幼儿园
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后,我省组织人员参加了国家级培训,组织了省级培训,大部份市、州相继举办了市级培训。以《纲要》为内容,各地还召开了座谈会、研讨会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已取得初步成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现提出以下几项具体要求:
一、《纲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制定的,是指导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将《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纲要》的实施是贯彻全
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它对于推动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地教育部门要以对幼儿教育事业认真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习贯彻《纲要》的工作,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扎扎实实认真抓好。
二、认真学习《纲要》,掌握其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是贯彻实施好《纲要》的前提。当前各地要在总结前段时间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学习力度。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使政府有关部门、群众团体、社区及社会各方面人士、幼儿园主办单位人员、幼儿家长了解《纲要》,支持幼儿园教育改革,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教育内部,学习《纲要》是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从解读《纲要》,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到理解《纲要》指导思想、先进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并落实到教育行为上,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深化、不断提高的过程。各地要重视组织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研人员、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学习。采取报告会、讲座、培训、座谈、专题研讨、学习交流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步步深入,收到实效。通过学习,使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发展观,使每一个幼儿富有个性的成长,切实为幼儿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贯彻落实《纲要》,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要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幼儿教育水平、办园条件的实际出发,以积极稳步的态度,努力创造条件,创造性地贯彻实施《纲要》。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幼儿园要提出不同的要求,使不同地区和不同水平的幼儿园都能从不同的起点,通过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向《纲要》靠近,使各类幼儿园都能在贯彻实施《纲要》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和提高。
示范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是我省幼儿教育战线的骨干。在实施《纲要》: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在坚持正确 的办园方向,全面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方面要充分发挥示范和试验作用。为配合教育部开展实施《纲要》的试点工作,省上将推荐一些县(市、区)和幼儿园作为国家级试点单位,同时还将确定一批省上的试点单位,各市、州也应确定本地的试点单位。通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使各类幼儿园逐步达到《纲要》的要求。
四、实施《纲要》教师是关键。《纲要》对幼儿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各地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要把实施《纲要》的过程变成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的过程。要把关心和热爱幼儿、平等对待幼儿、尊重幼儿的差异和个性发展,把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儿童全面、健康的成长作为幼儿教师最基本的要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努力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幼儿园要加强
园本培训,以自身的教育实践为基础,广泛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教改,通过教师间的相互学习交流、研究探讨、支持合作,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实践能力的提高,真正担负起“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的艰巨任务。幼儿园要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并完善教师自觉主动学习、进取、提高的有效的激励机制,树立终身教育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继续教育工程”,把《纲要》的学习培训作为各类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的首要任务。要依据《纲要》的要求,把培训的重点放在转变教育观念、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他们的理论修养和专业水平。各幼儿师范学校和职业中学幼儿专业要改革现行的幼教专业课程,制定与《纲要》实施相适应的课程计划和课程设置,为《纲要》的实施提供高素质的专业教师。
五、以社区为依托的早期教育,蕴藏着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教育资源。各地要充分挖掘社区、家庭的教育资源,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根据农村和城区社区特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环境,以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发和利用这些教育资源,拓展教育空间,共同为幼儿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各地要积极探索与家庭、社区合作的模式,在社区建设中整体规划0—6岁儿童的养。育与发展,要以社区为依托、以儿童发展为中心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
六、贯彻《纲要》是幼儿教育改革创新的过程,要大力加强
科研工作, 以科研成果指导实施《纲要》。为科学、有序、顺利地推进《纲要》的实施,省教育厅成立“专家指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地方的“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可聘请省内外高校幼教专家、科研机构学者、资深园长、骨干教师共同组成,具体指导幼儿园实施《纲要》的工作。
各级教研机构要把实施《纲要》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研究之中,作为幼教教研和科研工作的重点。要结合幼儿园的教育实践,积极探索与实施《纲要》相适应的幼儿园课程模式和活动形式,围绕《纲要》的教育内容与要求开展专题研究和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要努力研究探索一套按以幼儿为中心,将幼儿的现实发展评价与幼儿未来发展潜力相结合的科学的评价体系。为《纲要》的实施提供有利的保证。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贯彻 幼儿园 教育 纲要 通知
抄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2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