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问题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将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食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工作规范化。
二、范围
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
三、内容:
1、供销科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方并及时反馈生产质检科;
2、生产质检科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
3、生产科是负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和实施的部门。
四、工作程序:
1、召回的分类:
A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
B一般性损害消费者健康;
C不损害消费者健康。
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
A、内部信息:由各相关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信息,如:工厂自测或自查结果等。
B、供销科负责外部信息收集:
——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规变化;
——客户通知:顾客的需求及反馈;
——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
——有关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等;
——同行的信息。
C、召回信息的评估,
根据内、外部的信息来源,由生产质检科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方法。
3、产品的召回
A、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供销科通知相关方(如:立法和监管部门、顾客和(或)消费者),由生产质检科指定专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生产质检科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质检科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供销科,库房停止该批产品出库,供销科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
B、生产质检科专人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时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生产质检科长批准后交至供销科。
C、供销科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及时向负责召回人员报告召回工作情况,统计召回差额及未召回品去向。
D、当召回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品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经生产质检科长批准后结束。
E、召回产品进成品库时,暂存不合格品区,经生产质检科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F、生产科对召回的原因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再发生。
4、生产质检科对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并提交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