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监测与合规性评价程序
绩效监测与合规性评价程序
1 目的
为控制公司所确定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运行与活动
的关键特性和所取得的绩效进行例行监视和测量,并评价其对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及时发现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保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职业健
康安全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和各种环境绩效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与测量及合规性的评价。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安全和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
检查,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方案进行监控,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培训和考核工作。
3.2 质管部负责公司污水和噪声的监测。
3.3 生产技术部负责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监测。
3.4 公司办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
3.5 保卫部负责厂内道路交通安全。
3.6 储运部负责组织公司机动车辆的年审工作;储运部及拥有公司机动车辆
的部门负责各自管理的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
3.7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和可能影响职业健康安全
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 工作程序
4.1 环境的监测和测量
4.1.1 监测和测量的内容
a) 生产过程中污水、废气、固废等的排放和处理情况,厂界噪声、恶臭的
污染情况;
b) 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c) 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的情况;
d) 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情况;
4.1.2 质管部按《质管部污水化验操作规程》对污水处理场运行情况和总排
放口污水的pH 值、SS 、CODcr 、BOD5浓度进行日常检测,检验结果报污水处理场和安全环保部,并录制到ERP 的质量系统。
4.1.3 质管部按《质管部环保监测规程》的规定对各分厂排污口废水的pH
值、SS 、CODcr 浓度每月检测两次,对公司固废填埋场的填埋物渗出液和下游鱼塘水质每年不少于一次监测,检验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和相关部门,并录制到ERP 的质量系统。
4.1.4 质管部按《噪声控制程序》对厂界噪声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监测,监测报告交安全环保部及有关部门,并录制到ERP 的质量系统。
4.1.5 各分厂对各自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固废处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填写
《环保检查情况周报》并报送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负责环保设施运行和固废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填写《环保检查情况记录》,并汇总填写《环保检查情况综合周报》送公司主管领导。
4.1.6 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公司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的效果进
行监督检查,汇总报管理者代表。
4.1.7 安全环保部每月根据相关的检查和监测结果,对总排放口污水的达标
情况、各分厂各排污口的废水控制情况和臭气污染控制情况等环保管理情况进行
考核,并报送公司考核小组审核实施。
4.1.8 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总排放口的污水、公司排放的废气、厂界噪声和恶臭进行监测,并保留监测报告。
4.1.9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安全环保部及时通知质管部进行采样监测,以
便下一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分析,并做好记录。
4.1.10 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岗位人员
进行培训和考核。
4.2 职业健康安全的绩效监视和测量
4.2.1 绩效监视和测量的内容
a) 生产过程中对员工身体健康有影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噪声、放射源和
有毒有害危险因素等;
b) 安全设施的配臵和使用情况检查:
c)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实施的情况;
d) 公司机动车辆和厂内交通的安全检查;
e) 特种设备的监测和检查;
f)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贮检查;
g) 公共设施、厂房设施、避雷系统的检查和监测;
h) 劳保用品的配臵和使用情况
i) 事故、职业病、事件等的监视;
4.2.2 工作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
a) 质管部每月一次对各噪声岗位的噪声进行监测;
b) 安全环保部每年一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内的放射源及职业病危害
因素(如噪声、粉尘、硫化氢等)进行监测, 并保留监测报告;
4.2.3 安全环保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生产技术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
企划部、工会等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存贮、安全设施的配臵和使用、特种设备、劳保用品的配臵和使用、公司机动车辆和厂内交通安全等,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考核依据。
4.2.4 生产分厂/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劳保用品的完好和使用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2.5 生产技术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生产
区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保存检验结果。
4.2.6 储运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公司机动车辆的年审工作,并保存记
录。
4.2.7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实施的效果
进行监督检查,汇总报管理者代表。
4.2.8 保卫部按照《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程序》对厂内交通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4.2.9 储运部及拥有公司机动车辆的部门,按照《储运部安全检查制度》或
《公司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等规定对机动车进行车况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4.2.10 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一次公司安全例会,总结汇报一个月的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工作。
4.2.11 公司办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必要
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复检、治疗及与人力资源部联合做好员工的换岗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4.2.12 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可能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岗
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2.13 事故、事件案例的测量和监视
a) 安全环保部负责生产安全、消防事故的处理,并保持记录;
b) 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事故的处理,并保持记录;
c) 保卫部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保持记录;
d) 储运部负责厂内车辆事故的处理,并保持记录;
e) 公司办负责职业病及疑似病例的处理,并保持记录;
f) 每年管理评审前,生产技术部、保卫部、储运部和公司办将各自负责处
理的事故、事件案例报送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做好统计工作。
4.3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关条款。
4.4 合规性评价
公司严格履行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一次对
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价,汇总编制法律法规符合性报告,并加以保持。
4.4.1 对公司适用环境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评价
a) 评审公司对应用于重要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b) 检查有关证书及其执行情况
主要证书有:取水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
c) 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公司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的内容包括:外
排污水、锅炉烟道气、碱回收炉烟道气、石灰窑烟道气、漂白尾气、厂界噪声、厂界恶臭。
d) 排污收费制度的执行情况
提供相关的污染物排放缴费证据。
4.4.2 对公司应遵守的环境保护其他要求的评价
a) 公司在环保管理方面向地方政府作出承诺的兑现情况的评价;
b) 公司与政府机构的协定的实施情况;
c) 公司承诺执行的非法规性指南的遵守情况;
4.4.3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监视和测量
a) 评价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的符合性。
b) 对其他要求一致性评价,可按本程序4.2.1条款规定的内容逐项统计分析。
4.5 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结果均应做好记录并存档,记录
控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 相关性/支持性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5.2 《质管部污水化验操作规程》
5.3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5.4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5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程序》
5.6 《储运部安全检查制度》
5.7 《公司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5.8 《噪声控制程序》
5.9 《质管部环保监测规程》
6 相关记录
6.1 《环保检查情况周报》
6.2 《环保检查情况记录》
6.3 《环保检查情况综合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