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屯饮水管理制度
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制度
饮水安全工程是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受益村屯自行管理使用,为使工程的良性运行,经群众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管理组织
1、成立工程管理小组,组长由村民委主任或村干(屯)兼任,成员由运行管理员、水费征收管理员、群众代表等组成,管理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加强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研究讨论有关事项。
2、管理人员要选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的人担任。
二、运行管理
1、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是:管护管路、水池、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无事故隐患;收取水费,管理水费;保证正常供水。
2、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方可上岗,熟悉掌握管路、水池、机民的维护等有关知识。
3、定期检查管路、水池、附属建筑物,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要求每季度一小修,一年一大修,设备完好应在95%以上。
三、用水管理
1、供水要保证水压,按时供水,合理调配水量,用户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2、严禁私自在管道上接水或抽水,以保证管网安全,正常运行。
3、严禁人情水、关系水,不得擅自减免水费。
4、严禁破坏供水设施的行为,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水费计收
1、实行有偿供水服务,做到以水养水,实现工程良性循环。水费的征收,必须能维持工程的简单再生产的费用,水价应由基本折旧费、维修养护费、抽水电费、管理工资等组成。
2、实行工程经济效益与个人劳动报酬联系挂钩,实行奖惩制度。
3、水费必须专人管理,管理小组定期查对,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每年应向群众公开水费的收支情况的帐目。
4、用户应按月缴纳水费,过期缴纳加收滞纳金,催缴无效的,停止用水。管理人员不得代收其他费用。
五、水源保护
严禁破坏和污染水源的一切行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水源的可持续利用。具体措施为:
1、划定工程供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封山育林,种植水源林,禁止乱砍滥伐;砌墙保土,防止水土流失,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以保证水源的可持续利用。
2、加强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在取水源100米范围内严禁建厕所、饲养、圈养禽畜、堆放垃圾、废渣等污染源,不准向农田施放人畜粪便、毒性长存或剧毒农药等,不得从事放牧,避免污染水源。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质,落实专人负责对水质的监测。
4、水源和水池不得放养鱼和放养其他水生物,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六、偷盗或毁坏饮水工程设施者,应予制止,令其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小组
二〇一〇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