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职评实施细则
津铁路集团党宣发[2003] 14号
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政工专业职称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各单位党委、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
按照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要求,为确保津企政职办【2003】10号、11号文件精神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政工专业人员积极性,加强政工专业队伍建设,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审原则
要按照津企政职办【2003】10号、11号文件的规定贯彻执行,要本着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和管理,激励政工专业人员提高业务能力,有效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党的先进性为原则,实现政工专业职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由以评审为主向真正提高政工队伍素质的转变;由过去只评不管向评管结合的转变。更好的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员和思想政治保障。
二、专业结构比例
申报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聘比例限额,由集团按照市下达的指标调控掌握,分配指标。高级政工师原则上控制在现有政工职称总人数的30%;政工师原则上控制在现有政工职称总人数的50%。各单位要按照集团下达的指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推荐。
三、申报程序
1 准备程序
(1)要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工职评文件要求,对号入座,并按照文件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草表。
(2)各单位职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基本情况、硬件要求认真进行初审把关。
(3)申报人员要认真总结填写《申报表》中,“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六方面能力内容,并据实在“业绩、资历评价表”中填写本人赋分分值。今后除破格申报外,申报人不再准备业务工作报告,评委主要以六方面能力、业绩、资历进行评审。
2 推荐程序
(1)群众评价打分。在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群众代表听取申报人述职。申报人应按照硬件入门条件、六方面专业能力逐
项述职,并说明个人赋分、加分情况,随后组织全体与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对申报人员予以赋分,由职评办逐人计算总分。(“群众推荐评价赋分表”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发)
(2)领导评价打分。申报政工师职称: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以初级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推荐审核会议;申报高级政工师职称: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召开以中级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推荐审核会议。对申报人员品行、学历、业绩、资历以及硬件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六方面的专业能力予以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对申报人员予以赋分,由职评办逐人计算总分。(领导评价打分在本人填写的《申报表》复印件“单位一栏”打分)
(3)单位赋分的计算方式(是在群众打分及领导打分的基础上计算)。由职评办将群众推荐打分总分40%的权重,与领导推荐打分总分60%的权重,合计,得出单位赋分结果。并按照上级下达的申报推荐名额,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序,确定出申报推荐人选。
(4)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申报推荐人姓名、学历、申报何专业职务、履职年限、代表作品、继续教育培训,六个方面专业能力、业绩的赋分情况和举报电话。在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有较大问题者,应暂缓申报。
(5)群众评议。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群众评议座谈会,群众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得少于12人。群众评议的内容要以《申报表》中的表(一)、(二)、(三)的内容为主,并原汁原味的做好评议记录。
3、审核上报
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填写集团统一印制下发的《申报中、高级政工专业职称人员推荐表》,并加盖党委印章,由党委书记签字上报集团公司。
4、最终评审认定
按照津企政职办【2003】10号、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政工师职称:由集团公司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赋分为最终评价结果;申报高级政工师职称:由市政工职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委赋分为最终评价结果。总评价分值必须高于“弹性通过率”。即:中、高级评委会根据当年申报情况及水平,确定最终通过分数底线,控制一定淘汰率。
5、申报助理政工师、政工员的评审政策及办法
按照津企政职办【1999】7号文件执行。由各单位初级评审委员会严格把关,评审认定。
四、申报材料的内容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高级5份、中级4
份;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代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书、外语培训证书、计算机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现任资格证书、聘书;
6、群众评议原始记录;
7、破格申报人员:业务工作报告(13份);
8、其他应当提供的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聘任及考核
政工专业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单位党组织进行聘任,聘期一般3至5年。
聘期内对受聘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每年年底要进行一次考核(按照津企政职办【2003】14号文件执行)。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被考核人要填写统一下发的《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也可与年终干部述职评议相结合,侧重考核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内容),并将《考核登记表》报送集团公司政工职评办备案,考核结果将作为被考核人员奖惩、续聘、申报高一级专业职称的主要依据之一。(被考核为优秀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同类考核人员总数的20%以内。)
六、继续教育培训
按照津企政职办【2003】13号、11号文件执行。各单位要在每年年初制定好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解决好参加培训人员工学矛盾,确保每个周期及外语、计算机培训的参训率、合格率达到100%。并填写好“个人继续教育登记卡片”及“总体情况统计表”年底上报集团职评办。如出现漏训人员,由所在单位职评办负责。
七、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新政策的实施,重新对本单位的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初级评委会;职评办公室进行调整,并于7月30日前将调整后的文件,报送集团公司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备案。
2、加强宣传教育,搞好思想发动。认真组织政工人员学习好文件,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端正态度,找准位置。并要做好评审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明确努力方向,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3、严肃认真,层层把好政策关。各单位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申报条件和标准,认真按照集团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开展申报工作。要坚持原则,不搞人情,不上交矛盾,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守纪律保证申报质量。弄虚作假者,五年内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同时追究具体工作人员
及主要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4、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政工职评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要加强调查研究,申报前摸清申报人员的底数和思想动态,制定具体方案。要加强对政工职评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持队伍稳定。要加强信息反馈沟通,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高质量地完成好政工职评工作。
2003年7月23日
主题词:政工职评 实施 细则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党委委员
抄报:市委交工委宣传处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 2003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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