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与两性文化
汉字与两性文化
[摘要]
汉字,是我们华夏民族几千年文化的瑰宝,汉字中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文化信息。本文将着重讨论两性文化中“男”尊“女”卑、“夫”唱“妇”随的家庭伦理观念,男女专称、男女谦称的两性称谓和体现男女人体之美和精神之美的两性之美,从汉字中探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男女之间地位的变化。并从中研究分析汉字与两性文化之间的密切联系,探究社会文化的变革。
[关键词];两性文化家庭伦理观两性称谓两性美
[Abstract]; Chinese characters, the Chinese nation is our cultural treasures thousands of years, Chinese characters hidden in the extremely rich cultural information. This paper will focus on gender culture "men" respect "female" Belcher, "husband" to sing the "woman" with the families of ethical concepts, known men and women, men and women that the gender-term human and the beauty of men and women embody the spirit and the beauty of the gender of the United States, Along with the Chinese characters of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rise in productivity, changes in the status between men and women. And from the analysis of Chinese culture and gender of the close link between exploring social and cultural changes.
[Keywords]; gender culture and family ethics gender name gender US
引言:文化,从广义上讲,它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从狭义上说,它只着眼于精神方面,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民族心态、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等。本文所涉及到的两性文化是从文化的狭义上说,是针对古代男女之间出现的一些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审美情趣等体现男女社会地位变化,从而反映社会文化变革的一种文化。
一、家庭伦理观念
在中国传统社会,儒家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乃是封建统治者所大力提倡的"三纲",而三纲落实在家庭伦理中又具体体现为其中的"二纲",其中之一便是夫为妻纲。
(一)“男”尊“女”卑
从汉字“男”、“女”的古文字形中就体现出男女地位不平等。“男”是由“田”和“力”组成的会意字。在甲骨文中,左边是田,右边是个犁铧一样的耕田工具,后来随着字形的演变,右边的犁田工具变成“力”,其实“力”就是犁的象形字,“男”字的本义就是在田里劳动的壮年男子。而“女”字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写作,像侧面跪着的一个人,上身直立,双臂交于胸前。 “‘男’以体力耕于田,而‘女’的初文,就是女子跪着操持家务的形象。”[1]。此种文字现象足以说明了这样一种历史现象:当社会进入农耕时代以后,男子由于体力的
原因成为农耕生产的主要承担者。然而,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必然决定了男子的社会地位的提高。与此相反,女子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无法胜任繁重的农事劳作,只得退出生产领域而以操持家务为职。
“女", “女,妇人也。”[2]。甲骨文写作像面朝左跪着的一个女人,两臂交叉在胸前,她正用脚板着臀部坐在地上,这是古代女子行礼之形态。父系社会时期,男权思想占了上风,因而产生了对女子“礼”方面的要求。女子在未嫁时都要讲究妇德,要学习事父母之道、事公婆之道、事丈夫之道。在反映这一时期礼仪规范的儒家经典《礼记》里,已经规定得相当清楚和严格了。例如:关于事夫之道,《礼记·仪礼》说,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悫为首,故事夫有五:一是平日笄而相,则有君臣之严;二是沃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三是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四是规过成德,则有朋友之义;五是惟寝席之交,而后有夫妇之情。这就是说,女子对待丈夫不仅要如朋友,如兄弟,而且要像子对父、臣对君那样,那么女子的地位可想而知。可见,古代女子地位卑微,用“女”作意符的字,大多与妇女有关,表示受歧视受侮辱。
自古以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名训就深刻地反映了传统社会的夫妻伦理观,这种伦理观紧紧束缚妇女几千年,使妻子在家庭中缺乏独立的人格。刘健在《中国传统社会民众家庭伦理观刍议》3中说:“男尊女卑是封建时代特有的家庭伦理产物,它决定着婚姻关系中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也决定了男子在家庭中享有特权地位,而妻子则处于依从地位。”父权形成以后,种种社会准则、规范,对男子和对女子便不一视同仁了。以两性关系说来说,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并被视为天经地义;而女子却只能从一而终,并须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为金科玉律,而且丈夫可以休妻,女子则不可以离婚。以处世才干而言,
则以男强女弱为贵,班昭《女诫,敬慎第三》:“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鄙谚曰:‘生男如狼,犹恐其?;生女如鼠,犹恐其虎’。”诸如此类,不可尽数。
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男女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女人从来就处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男尊女卑的思想是非常深重的。
(二)“夫”唱“妇”随
夫唱妇随,意思就是丈夫先倡导、提出一种主张,妻子随声附和。夫唱妇随的家庭伦理观念也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意识。李爱云在《从汉字看中国传统的尊卑观》4一文中提到:“男尊女卑的意识体现在一个家庭中就是夫唱妇随。”
‘夫’字,甲骨文象一位头插发簪的成年男子,他下面站立,威风凛凛。古时候又称丈夫,即一丈之夫.鲁迅曾经写诗说:“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这里的丈夫就是豪杰的意思。而‘妇’字则与‘夫’形成鲜明的对照。”甲骨文“妇”象一个长跪女子手持一帚,表明其侍丈夫、操持家务的身份。从字音来看,《说文》以“服”训“妇”,实际上也揭示了“妇”与“服”、“伏”的同源关系。“妇”与“夫”是相对的概念,所以“妇”之所“服”与“伏”的对象自然是“夫”。可见,“夫”、“妇”二字的古文字形,赫然表明婚姻关系中夫尊妇卑的地位差异。在日常事物处理上,自然只能是夫唱妇随了。
妇,一般指已婚女子,也常泛指女子,妇为“婦”的简化字。《说文》:“妇,服也,服家事也。从女持帚,洒扫也。”《广雅·释亲》:“女子谓之妇人。”张博在《我国古代女性侮称与性别歧视》中说:“‘妇’通常指已婚女子。
左边即‘帚’的象形字,是一把打扫庭院的扫帚,右边即‘女’字。‘帚’和‘女’合起来的意思是一个长跪女子手持一帚打扫庭院。“妇”为会意字,取象于扫帚,可见在社会分工时,女子“主服家事”,被排除在社会活动之外。 “根据职责范围,妇女又被称作“中壶”、“中馈”,喻其要准备全家的酒水、饭食。旧时女子出嫁才算有“家”。 [5]
通过以上对“男女”、“夫妇”两组汉字的古文字形分析,我们看到,尊卑意识由来已久,它是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造成的人们经济地位的悬殊,从而决定人们的社会地位的差异。由此可见,汉字与文化是互相渗透的。我们研究汉字,不该把汉字看作是孤立的个体,而应该放到文化的大背景中。
二、两性称谓
两性称谓的汉字中,蕴含着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
(一)女性专称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原始社会历史阶段,最早是母系社会,然后才转化为父系社会。在母系社会中,由于女子在采集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氏族制。当时的社会有很多称呼是相对于女性而言,对这类汉字进行分析,可以看到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远古社会风貌。
后,会意。施令以告四方,古之,从一口,发号者君后也。按从坐人,从口,与君同意。本义:君主,帝王。 然而“王国维释此字为育子,‘产子之形,其义当亦为育字也,故产子为此字之本谊。’”“郭沫若补充说:‘余谓‘后’当是母权时代女性酋长之称。母权时代族中最高之主宰为母,母氏最高之德业为毓,故以
毓称之也。’”[6]。婴儿的平安順产表现于甲骨文的毓字。毓字是产子的形状,与后字同。此字有一形,作妇女已产下头朝下的婴儿,并伴随着血水之状。有时妇女之旁有一手拿着长衣,准备包裹新生之婴儿状。着重赞美母亲扶育子女的辛劳的伟大。女性在当时的社会有一个专用的自称字,这说明在母系社会女性的重要地位。
夫人,是已婚女性的尊称,已众所周知。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就已有了“夫人”这一称谓,当时的夫人,地位与身份非常之高,仅次于皇后。汉朝建立以后,时有功的大臣封21爵位,其中最高一等的列侯,其妻子才有资格称夫人。列侯去世后,儿子袭成父爵,老列侯的遗孀称“太夫人”。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开始将“夫人‘作为妇女的封号,古称皇帝赐爵或授官的诏令为诰命,所以叫做“诰命夫人”。取得诰封的妇女,只限于王公显贵的妻子和母亲。辛亥革命胜利民国建立,封建君主制度终结,诰命夫人之制也随之废止。由于夫人之称含有极高贵之意,故而早就被用作对妇女的尊称。此尊称日益增多,不只官宦之家,平民百姓亦是,连丈夫也尊称妻子为夫人,一直延续至今。
此外,古代还有其它女性尊称,“杜”是对女子的尊称,意为“女士”。还有“娘”,古代女子称谓用"娘"字。据说“姬”姓的周室宗女大多容貌姣好,人们泛以“姬”称美女,后来慢慢变成女子尊称(如赵姬、如姬等等)。还有“伊”。
(二)男性专称
父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男子专称或尊称越来越多,士和君,是两个政治色彩很强的词,反映了男权的伸张。
士,《诗经。文王》:“凡周之士,不显亦世。”郑玄笺:“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引申指一般的男性美称或尊称,如说“有志之士”。庶士,指一般官员,卿士,即卿之有政事者。
君,从口,尹声。说文:“尹,治也。从又、尹,握事者也。”即右手执笔,象征着掌握政事,便是治理之义。故是上到国君,下至君子,皆可称君。君之子曰“君子”,《礼仪,乡饮酒礼》:“君子,国中有盛德者。”在位的可称君子,不在位而贤者亦可称君子。用之于两性方面,妻尊称其夫可曰君或君子,如《孔雀东南飞》:“君当作磐石,妻当作蒲苇。”“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兰之谦称为妾,尊称其夫为君,这都是非常重礼貌的称谓。一度曾把家中主妇或朝中皇后称作女君,这也不过是在男子尊称之前加修饰语以构成的。后来,妇女干脆把好们的男人称作官人、老官,这就更强烈地把政治国素、社会尊卑,带到了人伦关系之中。
除了士,君这两词,还有生、郎等词,也突出的显示出男性地位的提高。 生,用以称人,可以说生民、苍生,均为集体名词。就某人士称生,则大多指有学之士、儒生、先生之类。唐代有所谓“生员”,指国学中的学生员额,是将要进入上层阶级的人。所以“生”指的不是一般男性。在现代,在国际场合对男性称先生,对女性称夫人、女士、小姐。所以说,生是对男性的专称和尊称。
郎,旧时对一般男子的尊称,《世说新语·雅量》:“王家诸郎亦皆可嘉,闻来觅婿。”郎子,对英俊少年的爱称;郎秀,明初乡里间称呼男子因出身而异,大家豪族称秀;平凡家庭称郎。
(三)、男女谦称
谦称也是称谓中的一种。谦称是表示谦虚的自称。古代君主自称孤、朕、寡人、不谷。一般人自称臣、仆、愚、蒙、不佞、不敏、不肖、不才、在下、下走、下官、鄙人、小人、小可、后生、晚生、侍生等。女子自称一般用妾、奴等。对他人称自己的妻子一般为拙荆、贱内、内人、山荆、荆屋、山妻,称自己的儿子为小儿、犬子、息男,称女儿为息女、小女等,主要用于口语,常见于戏剧。
“男性谦称主要有生等,这也是男性之间相互用的。”[7]。谦称实是一种卑称,所以往往用一些贬义词语,表现自己在对方面前的低下鄙劣。有些字眼甚至很不好听。尤其是对女性的谦称如:小女、奴家、妾等,都是主要对于男性世界的。
妇女的地位由抢亲开始沦落,其逐渐失去了在社会生活中的统治地位,转而成为被奴役的对象,“妻”即是一明证。《说文》:“妻,与夫齐者也。”甲骨文妻是一个跪着的被奴役的女子形象,这个女子的头发飘散,另外一只手,伸向女子的头部,将她的头发抓住。 “‘妻’的字形意思是:用手去抓住一个女子的头发。”[8]。其也生动的描绘了上古社会中抢夺女子作为自己配偶的这种风俗。社会发展到抢婚这个阶段,已进人农耕时代,男子在这时由于体力的原因,成为了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着,即社会经济的主要来源是由男子创造的,男子的社会地位在逐渐提高。但女性又不甘愿丧失自己曾拥有的社会地位,她们与男子进行着反抗斗争,男子于是采用了抢婚这种野蛮手段强制性削弱母权,从而确立他们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
妻,其字形一说为手抓女子发髻状,是上古抢婚习俗的反映。《说文》分析为:“妇与夫齐者也。从女,从,从又。又,持事,妻职也。”妻子原是抢来的女子,地位卑贱,后来,随着妾、媵的出现,妻在家中的地位升高,成为“与夫齐者”,但妻职仍只是“执事”,无损于女子依附男子的现象。有“休妻”,无“休夫”;丈夫可以续娶,续娶的叫“填房”或“续弦”,却没有相应的妻子为中心的词语;丈夫死后,妻子不能再嫁,要为之守节,从一而终,所以,有“贞女”、“节妇”之词,无“贞男”、“节男”之说,不言而喻,当时,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成了生儿育女的工具,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奴.这个会意字左边是个“女”字,右下部是一只大手(又),表示抓住了一个人。古代罪人、罪人之子女或被掠卖、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都称“奴”,“奴”从手从女。在奴隶社会,奴隶的来源有一个就是:氏族后期用女儿作欠债的抵押,即所谓奴婢。 “在《汉语大字典》中,有一类字表示对古代妇女的贱称,如奴,奴、婢,皆古人。尽管该字男女皆用,但从其字形中可以看出可能蕴涵着这样的事实,即虽然奴隶也有男性,但既然从“女”取象,应该是以妇女为多。”[9]
王权父系制的确立,标志着两性不平等的全面实施,因而“妾”又用为古代妇女自称时的谦词。 “‘夫’被规定的地位和身份是‘上’而‘贵’,在差序纲纪中,妻子被给定了‘下’而‘贱’的地位,相应地只能用谦称、卑称或贱称来规约,此类女性自称,最早出现于先秦,使用的称谓词是‘妾’。”[10]。妾,《说文》:“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甲骨文下面是一个面朝左跪着的女人形象,上面的“辛”字,指古代的一种刑具。其意思是:受刑的女人,即人们常说的女奴,或者就是侍候主人的丫头、女佣。《广雅·释亲》:“妾,接也。”
以“接”训“妾”,可得知“妾”有“续”之义,从而可以发现古人对“妾”所持的观念,只不过是作为“妻”的某种续补而存在。妾的续补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续补“妻”生育上的缺陷,这也是妾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个续补是对“夫”来说,“妻”往往还有一个更普遍的缺陷需要“妾”来续补,那就是妻年老色衰,或者虽然青春年少,但已失去了对丈夫的吸引力,便需“妾”作色相之续补。这里女子所受压迫和奴役已达到极致,女子作为“妾”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男子传家接代的生育工具,一个应合男子的喜新厌旧和贪恋美色的本性的物品,随时可被男子抛弃。
“妾”,这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和金文中不同的“妾”字,下部都是一个跪跽的女人形,在女子头上则是一个“辛”字。上古社会,部族之问经常开战,除领土之争外,大多都是为了抢掠。捕获对方部族中的女性,常常也是战争的目的之一,战胜一方的部族会将捕获来的女子纳入自己的部族,给其“自由人”身份,以增加本部族可育女性的基数,使本部族人口保持高速增长。然而,当战士们不再将女俘“交公”,而私自截留后,男性战士对女性俘虏肉体和生命的个人占有,便引发了一场社会变革。当男子大多数都拥有“妾”---即生殖工具时,他们便不再那么迫切地需要本民族女性的“性供应”。需求的减少将迫使女性屈尊俯就,按照男子的意愿,将自己“嫁”出去。何况“暴力抢掠”已形成事实上的“强权”。
“‘妾’,这是一个会意字,说:‘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11]。所以,“妾”不仅用来指称女俘,也指变相或直接购买而来的小老婆。”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一步步降低,不仅俘获的女子身份变得低贱,古人又把男子在正妻之外所娶的女子,或者是花钱买来的女人,统统称为“妾”。
女子的附属地位决定的,从男方称女方的称谓几乎是很自然的事,女性往往处于被动和从属的地位,未出嫁的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表排行,如孟姜、叔姬;女子出嫁后需随夫改姓,从古代的“武姜”“文赢”到现代的何李氏、张王氏等,夫姓在前,妇姓在后;至今部分华侨和港台女性在姓名前面冠以夫姓,如李胡凤英、王张馨懿等。现在,中国妇女即使不改姓,也常被称为“某某夫人”、“老某家的”。
综上所述,以女性称谓的历史文化内涵为切入点,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透析出传统家庭!社会及道德伦理观念在女性称谓上客观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这种倾向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传统封建时代以伦理为主!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系统,及其长期而深远的影响。
三、两性美
(一)男性美
两性之美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人体之美,它可包括脸面、五官、发肤到身材,《诗经》中都有描写。与此同时还有精神的美,它的内容就很深广了。人们还常常要求外表与内在统一、才与貌的统一。
“两性之美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人体之美和精神之美。表现男性美的最典型的是‘壮’除了壮之外还有俊等汉字表现男性之美。”[12]。壮,为美好而强盛之义,如说壮士、壮志、壮士不已。壮士,实在是男性美的一个极好用语,鸿门宴上项羽赞扬樊哙为壮士,向他“按剑而跽”。
俊,“相貌清秀好看” [13]。口语中男女均用,但佗原来是形容男性之
美的。《说文》:“俊,材过千人也。从人,声。”于马曰骏,于人曰俊。故俊是形容人的材地好,也是就内心与外表统一而言的。俊,本亦指人之善走,引申为才能之超越,《淮南子。泰族》:“智过万人者谓之英,千人者谓之俊,百人者谓之豪,十人者谓之杰。”“英俊”一词也常是用于男性的。除此之外,魁伟的体型,疏朗的眉目,炯炯有神的眼睛,也是古代男性美之所在。“玉树临风”、“面如朗月”、“双目如炬”等等都是形容古代男性美的常见词,表现男性之美的汉字还有豪、杰等。
(二)女性美
不同时代对女性的审美标准不同,但女性以阴柔为美,与男性的阳刚之美形成对照,这一观念却贯串整个人类历史。就连马克思也说:“男人是阳刚的一半,女人是优美的一半。贞操作为道德美的重要标准,无一例外地指向女性,任何时代皆然,即使在今天,男性择偶时,仍把这一因素放在显著的地位。再如重男轻女的观念,自从父系社会确立以后,男性就成为社会的中心,在中国堪称”数千年一贯制,男为天(乾),女为地(坤);男为尊,女为卑;男为主,女为从。
甲骨文中“女”字字体比较多,而且大多女旁汉字都表现了女性美。“女”字。本身就有美的意思,古说“女好”,就是美好。“好”字从女从子,是会意字,女就是美的意思,美字从字形看是强调这一外在特征蕴含体现了古代女性所被要求的内敛、自守的品质,这样的端正的品质体现的是一种时代的审美理想,要求女性不飞扬,不具侵犯性,换言之,所要求的是一种柔性的美感。“女”字还有柔婉、柔嫩的意思。《诗经。七月》:“猗彼女桑”,“女桑”指短小、柔嫩
的桑树。
以女性形体美而言,主要用于身材、体态方面的词有:娉婷,亭亭,都是形容直长的美:婉、妖、娇,都是形容曲线的美。在先秦时代,以硕大健壮为美,《诗经》中写到美人时屡屡侧重于这方面的的描绘,如:“硕人其颀”(《卫风.硕人》)“有一美人,硕大且卷”(《陈风.泽陂》)“猗嗟昌兮,颀而长兮”(《齐风.猗嗟》)硕,大也;颀,修长也;昌,壮盛也。这些诗句都颂赞女性的强壮之美。到了后来就大多体现的是女性的阴柔美。
“女以弱为美”的逻辑体现于文字中,便是数量众多的女部字从字形、字义都体现和表达了女性的阴柔美。以“婉”,为例,即为美好之义,《诗红。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可见,柔弱为美蕴涵于字义之中。
再以女性精神美为例。 “女子体态的纤长为古人所欣赏,而表现女子内心境界的美同样为古人所赞美,主要体现有妍、妙等字。”[14]
妍,亦美好之义,注重于智慧巧妙,白居易《过昭君村诗》:“妍姿化已久,但有村名存。”王昭君是一个精明强干的美人,故说她是妍姿。
娴,《说文》:“雅也。从女闲声。”或作闲,形容文雅大方的举止风度,这是一个较多地表现内心境界的字。雅,是“鸦”的古字,本指乌鸦,后来假借为表现高尚文明、正派美好之义,也是偏重于风度和内心因素的字。
“刚不可久,柔不可守” [15]。从语言文字来看,两性之美,不管是阳刚之美还是阴柔之美,美的本质是自然的、朴素的。刚柔之分虽然只是相对划分,但划分所固有的质的规定性赋予特定内涵,古代社会也以符合这一定位为要求法则。可以理解为什么以男性为社会主导的古代社会中女性获得的赞赏以
安守本分、温良内敛为标准,阴柔之美才是当时所认可的女性应该有的美。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一切划分不再绝对化,女子在社会中的作用将越来越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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