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处罚条例
职业病防治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清除职业病危害,有效防止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经曲靖李裕碳素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制定本处罚条例,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凡进入车间的我厂职工人员必须遵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全面落实职业卫生防治职责。
二、凡进入车间未按岗位规定佩戴安全帽的职工,一经发现处罚50元一次,所属成员、班长、主操本月岗位工资降岗。
三、凡进入车间未按岗位标准佩戴防护口罩的人员,一经发现处罚款10元一次,所属成员、班长、主操每人罚款10元,本月工资降岗。
四、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凡是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后果的,视危害程度,公司有权根据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追责。 本处罚条例长期有效,如变更将另作公示。
曲靖李裕碳素有限公司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8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清除职业病危害,有效防止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危害告知义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防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住址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 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