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整体劳务合同最新版本
土建整体劳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环球“海港城”工程,为了使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内容,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安徽省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环球 海港城
1.2工程地点:阜阳市河滨路
1.3建筑面积:暂定万平方米,最终结算按照建筑面积计规则据实计算。
1.4结构形式:框剪
1.5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中的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包工包料含内支撑)、脚手架工程(内外清包)、垂直运输(包括塔吊与人货电梯)砌筑工程、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详见附件一(土建分包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及其他事项)。
1.6承包方式:土建工程整体包清工(含部分材料及机械)
1.7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格 。
1.8工程工期:
第2条甲方驻现场代表
2.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2.2甲方代表可委派其他工程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职权,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2.3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应负的责任。
2.4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与乙方的全部对接及工程完工后的劳务结算
第3条乙方及驻现场代表及项目主要成员
3.1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3.2乙方现场代表必须绝对服从建设方及甲方管理人员领导。
3.3乙方有关工程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以工程联系单之书面形式送到甲方驻工地的代表,甲方接受人必须在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
3.4乙方代表负责本合同全部合同内容与甲方对接。
3.5为本工程顺利完成,更好的配合甲方工作,乙方现场将配有项目负责人1名,劳务项目经理1名、施工员1名。
第4条甲方工作
4.1临时设施,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由乙方施工。所有用工按实以零星工结算。
4.2提供施工用水至施工现场,免费提供工程及临设的全部用水和用电。并对乙方用水和用电进行管理和监督。
4.3协调乙方现场其他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进行统筹安排。
4.4对乙方作业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5条乙方工作
5.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图纸、规范及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
5.2遵守甲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
5.3对进场人员加强技术、安全教育,确保按质按期完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4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如因乙方不按图纸施工造成返工,返工所造成的材料及人工浪费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其工期不予顺延。
5.5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需无条件在7天内退场,并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5.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又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改进措施,则甲方有权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其人工和单价按照甲方与其他施工单位所协商的人工单价及相应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5.7乙方对完成的施工项目有维护清理的义务,直至交于下道工序。同时应无条件负责修复在这期间造成的损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属于乙方损坏甲方应给另行考虑费用。乙方有义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进行成品保护。
第6条 工期延误和工期提前
第6条 工期延误和工期提前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达到或超过8小时;
(2)不可抗力;
(3)遇到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程顺利进行;
(4)合同中约定或由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清退情况;
(5)因甲方不按照合同付款或材料不到位影响乙方超过2天时间 的。
6.2 乙方在6.1款情况发生后两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确认。
6.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竣工的,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元,拖延工期超过 天的按 元 /天罚款。提前的工期按照罚款比例进行奖励。
第7条 安全、文明施工
7.1 该工程应达到达标或合格工地,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7.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和要求。
7.3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各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规范、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规定及要求,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做到料具码垛成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4 甲方布置的临建、道路、施工场地和设施应符合文明工地安
工完、料尽、场地清。
7.4 甲方布置的临建、道路、施工场地和设施应符合文明工地安全施工的标准要求。
7.5施工期间上级单位领导,当地安全、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完成整体现场清理工作,材料、料具不零乱堆放,楼面清洁无垃圾
第8条 合同价款
8.1 本工程乙方施工部分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合同综合单价为: 元/平方米
8.2机械及配电
为完成工程土建部分施工乙方包含以下机械、配电及工具:所需所有塔吊、人货电梯、搅拌机及手持工具、砼振捣工具、钢筋机械、木工施工等小型机械。三级配电所需的全部电线、
电缆及配电箱,同时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8.3 辅材费:
为施工本工程所用全部辅助材料,辅助材料包括:钉子、铁丝、脱模剂、胶带、海绵条、养护用材料等,。
8.3.1 零星用工指除以上工作内容外另行方式的实际用工,该人工费用应确保不与以上单价综合内容重复方有效。
8.3.2 以上单价均为综合单价,除以上说明中的内容外还包含了乙方承接工程风险费、管理费、利润、安全设施费等。
8.3.3 工程“两税一费”由甲方缴费,综合单价中不包含此费用
8.3.4本单价不包含劳务税费,且乙方不负担发票费用。
第9条 劳务报酬的支付
9.1付款方式
9.2补充条款
第10条 设计变更
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设计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变更要求组织施工。乙方不能擅自对设计做出变更。任何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应按签证另行计算额外费用。另行计算的费用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签证。现场合同外零星用工由经办人和甲方代表当天双方办理现场签证,每工日按100元计算。
第11条 竣工结算
11.1 工程实物量劳务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数量计算,加设计变更签证。 11.2 工程在大面积抹灰结束后就可以进行结算,因井架口与塔吊扶墙等导致无法施工的部分活尾不影响劳务结算。
第12条争议
12.1 甲方和乙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双方同意的调解人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提请阜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2 当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性: (a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b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c )调解人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d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12.3 发生争议后,乙方应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13条 违约
13.1 因一方违约过于严重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可在15天的通知期内通知对方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违约方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费用,至于违约的费用由违约方找另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商谈,但任何违约的一方都要承担没有违约方的全部损失。
13.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时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和损失后仍可继续履行合同。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 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件为不可抗力:
14.1.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分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7级以上大风、连续三天300mm 以上大雨、7级以上的地震)。
1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报告及有关资料。
14. 1.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的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等,由各自承担;
(2) 乙方机械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停工期间,乙方按甲方要求留在施工现场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并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14.1.4 因合同一方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4.2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14.3 灾害产生人员伤亡由甲乙双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 15 条保险及担保
15.1 乙方在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叁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叁仟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因甲方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违章操作或不按操作规程规定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5.2 乙方须负责其人员所受的保护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 16 条 工程移交
16.1 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双方须进行移交手续,分期竣工的工程,每一期工程须个别验收及移交,任何一方均不得无理拒收或不交,乙方应同时撤离工程范围内的剩余材料。 16.2 乙方在任何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故不移交,并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赔偿全部金额。
第 17 条 综合治理
17.1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 ,遵守业主及甲方在综合治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并要有本人身份证、务工证。
17.2 如需甲方协调办理的证件保险,按甲方要求准备照片及花名册,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17.3 劳务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乙方代表,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17.4 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对生产区、加工区、材料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内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严重违规违反制度者甲方有权清退出场或上报公安局,并给予罚款。
17.5 乙方食堂应按当地卫生部门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办理健康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17.6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否则不于上岗。
第 18 条 材料、机械 三大工具的供应
18.1 甲方提供砼输送泵。
18.2 本工程所需的砼、钢筋原料、砖、黄砂、石子、水泥等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 18.3 甲供料的使用量控制:
18.3.1钢筋材料的节超按照如下执行;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钢盘使用量另加2%损耗作为乙方的钢盘使用总量,如乙方超定额用量,超额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超额费用的计算按施工期间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甲供钢材乙方节约,甲方按施工期间市场信息价的平均奖励乙方,按节约的70%给乙方奖励,甲方进场的钢筋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具体认可人甲乙双方另行委托。
18.3.2 甲供建筑材料现场当时发现有浪费现象,当时按浪费的实物量价款倍处罚,且不少于 元/次
18.3.3甲方的材料必须满足乙方的工期需要,具体按照工期再议。
第19条 其他
19.1 乙方在各种材料、机具使用前15天提出书面使用计划(含数量、规格、型号)如乙方在使用前15天未提出计划,造成的施工耽误,甲方不负责任。
19.2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9.3合同附件:
附件一、《土建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及其它事项》 第21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一:
土建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及其它事项
1、工程分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土建工程中的混凝土工程、清槽、褥垫层、回填土、钢筋工程、含附材模板工程(包工包料含模板支撑、系统材料及附材、脚手架工程(包工包料)含固转材料、挑架工字钢、安全设施网、架、标字、标语。砌筑工程、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施工机械、外墙保温工程(包工包料)、外墙涂料工程。(包工包料)含吊栏。 1.1 砼工程
1.1.1 砼工程包括施工图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所有砼工程和现场砼予制构件。其中包括零星砼工程和素砼、细石砼垫层、沙垫层、碎石垫层等零星砼工程。
1.1.2 砼工程主体使用商品砼,其它使用现场搅拌,但现场搅拌主体结构属于甲方,二次结构装修属于乙方搅拌。砼工作内容包括砼捣固、养护,以及冬雨季施工的砼保温覆盖
1.2 钢筋工程
1.2.1 钢筋工程包括施工图所指明的所有钢筋工程。以下均属于本工程:
(1)二次结构砌筑工程所需的墙身拉结筋的制作安装(含植筋钻孔和植筋胶)。
(2)砼垫层,楼地面面层、屋面砼找平层中钢筋网的制作、安装;
(3)现浇、予制砼中予埋铁件的预埋用工。
(4)砼强度等级不同处浇筑前绑钢丝网;
(5)砼后浇带部位的快易收口网或钢板(丝)网的安装及钢筋支架的制作安装。
(6)钢筋工程中预制砼垫块的制作安装、钢筋马镫的制作、安装。 1.2.2 钢筋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钢筋调直、除锈、制作、运输、绑扎、安装。
1.2.3 钢筋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辅助材料(如扎丝、焊条等) 1.3 模板工程
1.3.1 模板工程包括本项目现浇及予制砼的所有模板。其中包括:墙板、顶板、梁、柱、圈梁、构造柱、垫层、(砖胎模)等及其他零星模板
1.3.2 模板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及场内运输到指定地点、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混凝土墙、柱对拉螺栓的安装、拆除。所有模板接缝间的海绵粘条安放。平板、梁、柱接头模板接缝处胶带纸粘贴等。
1.3.3模板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模板工程的全部模板支撑、系统周转材料、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辅助材料(如铁钉、胶带纸、海绵粘条、PVC 管、对拉螺栓、止水螺杆等。
1.4 砌筑工程
1.4.1 砌筑工程包括施工图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实心砖、多孔砖(或空心砖、轻质砌块)等的砌筑。
1.4.2 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包括调运砂浆、运砖、砖块浇水、砌筑、安过梁、安放砼块、安放构造木砖、安放墙身拉结筋及铁件。 1.4.3 砌筑中构造柱(钢筋、砼、模板),门窗以及其它预留洞口的钢筋砼过梁制作、安装。
1.4.4 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机械、手推车、灰斗、手头工具。
1.5 抹灰工程
1.5.1 抹灰工程包括施工图中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下列内容: (1)外立面: A、外墙面抹灰;
B 、图示建筑外围其他处(如雨篷、门窗洞口等)抹灰。 (2)内墙、柱面抹灰;
(3)本工程天棚不抹灰,但乙方的模板施工必须保证天棚免粉,如乙方的天棚模板施工做不到天棚免粉的效果,而且需要抹灰的全部人工费用甲方不再给乙方另行补助,乙方负责抹灰的全部人工费用。
4)水泥砂浆踢脚。
(5)其他图示之零星抹灰工程(包括通排风、排烟、管道井内砖墙抹灰、女儿墙及压顶抹灰。)
1.5.2 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清理、修补、堵墙眼、堵施工洞、铺设钢丝网、不同材质交接处的砼拉毛、湿润基层表面、界面剂的涂刷、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洒水湿润、罩面压光等。仅面层为瓷砖的抹灰层可不压光。
1.5.3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
1.6楼地面工程
楼地面工程包括施工图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全部构造,其中包括钢筋砼楼梯、室外台阶、散水及室内的排水沟、正负零以下的人工配合回土等之全部构造。
1.7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基层清理、水泥耗资找平,调运砂浆、运输、抹灰、找平压光。屋面细石砼、搅拌、运输、浇注、养护,分格缝的留置。
1.8以下各项均属于本工程
(1)砼或砖基础及其抹灰,无论建筑、结构施工衅是否已标注。
(2)负责砼因模板失误造成超差而需剔凿、修补,及砼遗留的螺栓、钢筋、模板密封胶条而需切割、清除。
(3)施工图及安装要求的予留洞预留。
(4)机械挖填回土的人工配合。
(5)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
(6)赶工期所要增加的费用。
(7)施工人员的统一服装的服装费
(8)季节施工需要增加的费用。
1.9以下各项不属于本工程
(1)室内油漆涂料工程,
(2)钢筋机械连接的材料费,
(3)室外管网工程。
(4)门窗、吊顶工程。
(5)护坡工程
(6)内外墙面墙砖、地面块料面层铺贴及屋面瓦的挂贴,
(7)新型材料、新工艺需由专业工程队完成的。
(8)机电设备工程
(9)屋面、地下室、卫生间防水。
2.0说明
以上土建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未列到的,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国家地方施工规范的作业内容施工,但超出大合同外的甲方必须给予另行签证。
临时工程及工地防火、垃圾
2.1防火
甲方在本工程施工区域内适当位置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工具、消防水桶及贮水大水桶,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
2.2垃圾的清除
乙方须负责清除工地院内及周边道路、施工中各楼层之通道、楼梯、施工电梯入口处、电梯进道、通风排烟井、管道井等,及自己施工区域内的一切垃圾。(但不包括其他施工队伍产生的各种垃圾)垃圾的清除须是经常性的,并要设专人看管、打扫上述区域,以保持工地清 洁。所有垃圾须清除至工地院内甲方指定位置,垃圾的外运则由甲方负责。
3.0安全施工
3.1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消灭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面对其雇员的意外伤害负全责,并须保障甲方免负责任。
3.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