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2016年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安全观念,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技术培训、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回场必检和例保制度(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
二、上岗时,携带行车各种有效证件;按规定进站,遵守站场管理规定,服从调度,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三、旅客全部上车后,应检查车门是否关好并向旅客做好安全提醒和告知工作,鸣号起步发车,运行时集中精神,谨慎驾驶,按规定线路、时速运行,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第一,主动接受稽查人员的检查。
四、沿途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临近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车未停定,严禁上下客。驾驶车辆时不接打电话,不吃零食,不和他人聊天;按照公司和驾驶员承诺规定履行义务;
五、运行中如遇非常情况(打劫、盗窃)或交通事故,应尽快报警及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并立即通知公司处理及报保险工作。
六、严禁驾驶员闯红灯,强行并线,开斗气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
七、安全生产目标:
1、无发生主要责任以上的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及工伤事故;
2、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事故频率≤2宗,事故责任死亡率≤0.2人,事故责任伤人率≤1.5人。
八、奖惩制度
1、凡在年度考核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罚款、停驾或解聘处理。
① 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未依规填交相关表格;
② 违章行驶被公安交警部门吊扣驾驶证;
③ 有严重违章、违纪和其他违法行为。
3、发生轻微或一般行车责任事故或一次重大、特大事故,按驾驶员责任追究制度处理,所造成的车辆次年保费缴交基数上浮部分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驾驶员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