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安全问题与监管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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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安全问题与监管之策 作者:王晓东 王涛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6年第05期
中国拥有巨大的金融资产存量,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7月发布的《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显示,2014年中国的国家总资产已达691.3万亿元,能够从容应对1.5次金融危机。但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业务的不断深化,今后势必会产生诸多风险及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2015年9月以后,P2P等互联网金融的跑路现象日益突出,“泛亚”事件、“大大”事件、“E租宝”事件等都时刻提醒着人们互联网金融除了便捷的服务以外,风险也无处不在,加大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已势在必行。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
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在央行及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中蓬勃发展起来的。支付宝、微信等各种新型的互联网支付方式在全国已广泛展开。通过第三方支付可以节约很多项目的成本,例如:POS机刷卡手续费、线上和银联相关手续费、在其他平台的资金占用成本、接入费用。2014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已达807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50.3%。其中,支付宝、财富通在第三方支付中的占有率最高,达到了70%。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的不断优化,支付场景的不断丰富,以及金融创新的活跃,未来中国第三方支付也会向生活化、移动化、金融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二)P2P借贷
我国P2P借贷始于2007年,经过几年的积累之后,于2012年至2015年间出现了井喷式的现象,其作为银行业务的补充,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资金的支持,也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各大商业银行也纷纷涉足P2P借贷,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都借助业界最领先的P2P平台技术,将信贷服务覆盖到更多的小微企业,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P2P行业在2012-2014年期间发展迅猛,成交量从2012年的212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2528亿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69%,贷款余额从2012年年底的56亿元增长至2014年年底的1036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达333%。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共1575家P2P平台,主要分布在广东(349家)、浙江(224家)、北京(180家)、山东(149家)、上海(117家)和江苏(104家)。
(三)众筹
众筹融资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之一,可以明显降低融资门槛,为小微企业服务。自从互联网金融进入社会以来,众筹融资就被认为是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有效载体,不管是股权式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