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职能
发挥司法所职能浅谈
我是2011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司法局工作的,10月份被分在了富滩司法所,在富滩司法所这一年中,我以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的身份进入到我不太熟悉的公务员队伍中,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从一个毫无社会工作经验的学生转变成为一个能够担当一面的司法助理员,现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从以下四个方面谈谈如何发挥司法所在乡镇工作中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吴爱英部长在岳阳调研人民调解工作时强调,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具有独特优势,对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首先要夯实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同时发挥自身所长,针对性的提高调解能力。健全镇村二级人民调解网络,村调委会由村主任、治保主任、妇代会主任兼职调解员。如富滩镇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6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6人,15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51人。调委会成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民调解的质量,故每年按期有针对性地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
等方面的培训,如今年就婚姻方面的法律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他们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其次要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在日常的生活中,会因为种种原因发生矛盾纠纷,这些矛盾和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地解决,直接影响着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今年截止目前共调解矛盾纠纷11件,其中家庭纠纷1件,邻里纠纷7件,宅基地纠纷1件,其他纠纷2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0件,调处成功率90%。如今年2月07日,富滩镇施家边村和作埠村有两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因做房子的地基线问题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接到派出所民警通知后,立即结伴赶往现场了解当时的情况,避免了更大的冲突发生。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在充分掌握事情原委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分析,开展调解工作,经多次调处,最终使纠纷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保障了村民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 要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实行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派出所、综治办作为乡镇街道处理人民矛盾的工作机构,每个村(居)委会也设有调解委员会,在平常的工作中时常与之保持信息的流
畅,相互协作,如群众出现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解,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有效的处理好各种纠纷。
二、重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意义
组织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之一,也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归正、防范、预后功能,对刑释解教和矫正人员开展教育、帮助和妥善安置,能够有效地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帮教工作的的目标就是努力营造一个温暖宽松的社会环境使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增强自身的信心勇气和能力,在就业学习社会救济等不受歧视,实现就业有门路,生活有着落。
首先按照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要求,按照“一比二十“的严格要求,把镇政府机关驻村干部、村小组组长和村委会干部大纳入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按照“一人一卷、定期帮扶、重点教育、追踪管理”的工作要求,当他们到司法所报到时,对他们就行法律宣传,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同时为每个人员建立档案,通过问话全面了解矫正对象的个人和家庭基本信息并记录在档,定期对他们就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通过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情感教育,减少回归人员的心理
压力,增强他们回报社会的创业动力,坚定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
其次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刚回来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其当面宣读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公德等教育,组织义务劳动等手段,帮助服刑人员重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矫正其恶习。严格按照“严管、宽管”政策要求,严格实施请销假、报告、汇报、奖惩制度,要求他们每月进行思想汇报一次,并定期向司法所汇报自己近期实际情况,同时按照考核鉴定表对矫正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月度和季度打分,对于表现好的进行表扬鼓励,对于表现不好的进行批评,通过这种奖惩措施增加他们的自我改造意识。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和完善监管改造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由司法所组织村委会干部将其接回,与公安派出所分工负责,分类建立帮教制度,落实管控帮教措施,以免刑释解教人员直接流入社会,成为社会管理盲区。对刑事解教人员进行归档管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档,并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补助金。同时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态,让其感受政府对他的温暖和关爱。
三、创新方法,加强普法和法宣工作的力度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意识对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只有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使群众权益受到损害时保持清醒的头脑,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以防止违反法律的事情发生。 一是与镇政府相互协作,结合“3.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人群密集的街道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在村干部换届选举开始前,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以《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政策等规定,让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增强了选民的法律意识。
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平台和时机,营造浓厚氛围。每年在法治宣传日都会发放600余份宣传单,让群众熟悉并了解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根据街道和村委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示栏,把法律宣传知识等法制宣传内容加入其中,同时把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和法律援助的联系方式发到各村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渗透力度。 充分
利用各种宣传的时机,当群众出现纠纷进入调解的过程中,适时进行入户宣传,让群众有意识的能够防患于未来。
四、发挥法律援助基石作用,让困难群众能够获得尊严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集中精力解民忧、惠民生,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一要推进政务公开,将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受援人权利义务、办案流程、服务措施、监督电话等事项在司法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最大范围的使需要帮助的人能够沐浴在法律援助的阳光下。 二通过发放年画,法律援助宣传单加大法律援助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的知晓度,让更多人都了解法律援助的具体范围、条件和程序。同时在各村委会办公大楼设立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有效的利用村干部的力量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通过他们对群众的宣传,让群众能第一时间想到并申请到法律援助,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三为提高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案质量,保证法律公正,增强群众对法律公正的公信度。司法所会为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联系好专业的律师,为困难群众解决了无力承担高额律师费的困难。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群众诉讼难,难诉讼的问题,也是为了适应困难群众实际需要,方便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五、妥善处理司法工作与镇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
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同时也是乡镇(街道)管理本辖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司法行政工作为中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针对镇政府领导安排的工作,要及时按质完成.如今年富滩镇举行的村委换届工作,在镇领导的安排下,直接参与了整个过程,从选民登记、选民投票、选票统计和成员公示,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是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平台,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在区司法局和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站、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职能作用和优势,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