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采购师文件
北 京 商 业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文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
供销技培字[2011]27号
关于举办《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班的通知
供销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企业采购部门):
为了提高行业系统相关人员政府采购及企业采购的管理水平,掌握国内外先进的采购管理技术,探讨现代采购流程与网络建设的有效对接模式,打造全新的采购服务体系,建立采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定于2011年10月在行业系统内开展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供销社系统政府采购、企业采购部门领导和实际操作者以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商业、物资、企业主管级以上的人员;公司供应链管理者、采购总经理;采购与供应相关人员。 二、核心课程:
市场研究、采购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流程规划、采购洽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物流管理、采购组织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链管理等课程。
三、采购师(一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采购师证书后,连续参加本职工作3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采购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6日—30日 培训地点:北京(供销总社培训中心) 报到时间:2011年10月26日 报名截至:2011年10月19日 五、采购师(一级)收费标准
培训费5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方式、证书颁发
培训班采用面授方式进行,培训后经组织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天津验印)及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考核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查询网址: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 七、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寸免冠证件照三张(黑白2张,彩照1张蓝底照需要扫描版),请参考人员于10月19日前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招生工作站。 八、联系方式
负责人:杨老师 王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3788076 传 真:010-63797598
监督电话:010-64685051(总社培训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 邮 编: 100028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鉴定申请表,报名回执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高级采购师报名回执表
回复传真: 010-63797598
单位签章:
填表人: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