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职责
07-09
校车驾驶人工作职责
1.校车驾驶人应当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2.爱护车辆,加强车辆平时检查与按期保养。出车前全面检查车辆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开带病车。
3.负责安排学生幼儿座位,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协助随车照管员组织学生幼儿有秩序地上下车,协助做好上下车情况记录。学生幼儿上下车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再打开车门,不得让学生幼儿擅自开启车门。学生幼儿上车坐稳后,方可开车。
4.按时出车,保证学生幼儿按时到校,及时离校。出车期间,严禁饮酒,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学生幼儿安全;严禁在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时间段内接送学生。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按规定线路行驶,注意避让。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非紧急情况不踩急刹车。严禁赌气超车,严禁客货混装。
6.学生幼儿准备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若有家长漏接,应将学生幼儿带回学校幼儿园等待,有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幼儿园相关人员报告。
7.锁车门车窗时,清查车内情况,确保车内没有学生幼儿遗漏后本人方可离车。
8.行车途中如遇到突发问题,要及时同有关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相关人员联系,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