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2012.4.5发布,2012.8.1 实施
背 景
•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需要:外源性感染、医院感染暴发等;
•CSSD标准的需要;
•消毒工作问题多,仍然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常见和主要问题;
•消毒工作进展的需要。
特 点
•体现了消毒领域的新进展:理念:先清洗、后消毒,能物理灭菌的、不用化学消毒方法;方法:低温灭菌方法、新的化学消毒剂如邻苯二甲醛等;
•与新标准如手卫生、隔离、CSSD有关标准一致;
•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如将原来的手术器械灭菌、缝线的灭菌等归类为:高度、中度和低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
1 定义
•清洁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 清洗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消毒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灭菌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斯伯尔丁分类法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中度危险性物品中和低度危险性物品中
–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表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
•灭菌水平
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无菌保证水平。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
•高水平消毒
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达到高水平
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以及能达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中水平消毒
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达到中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
•低水平消毒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
2 管理要求
新增加内容
•应制定消毒与灭菌制度,并具体落实。
•应开展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培训。
•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接触完整的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11的规定。
3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新增加的内容)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等先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被朊病毒等污染的诊疗器械等,应遵循本规范11的要求。
•基本要求(新增加的内容)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病人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方法
•中度危险性物品: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
•低度危险性物品:低水平消毒方法
微生物污染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职业防护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预防医务人员感染性因子职业暴露。
–热力消毒、灭菌:使用棉手套、着长袖工作装,防皮肤灼伤。
–紫外线消毒:避免直接照射。
–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环氧乙烷灭菌应防燃烧和爆
炸。
–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过敏及皮肤、黏膜损伤。
–处理锐利器械,防利器伤。
4 清洗与清洁方法
•适用范围
–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清洁适用于各类物体表面。
•方法
–清洗 重复使用的物品应由CSSD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保养。 –手工清洗适用于复杂器械、有特殊要求的器械、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及无机械清洗设备的情况等;
–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
•方法
–清洁 治疗车、诊疗工作台、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或消毒布巾擦拭。
–不同患者间应更换布巾。
–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使用,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注意事项
–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
–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
•灭菌方法
– 耐热、耐湿: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 不耐热、不耐湿: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
– 不耐热、耐湿: 应首选低温灭菌方法,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消毒剂浸泡灭菌。 – 耐热、不耐湿:可采用干热灭菌方法
中度危险性物品
•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
a)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选湿热消毒;
b)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 c)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
注意事项
•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
•管道中有血迹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清洗剂浸泡清洗。清洗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
•使用中的消毒剂应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用。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
清洁用品的消毒
•擦拭布巾 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地巾 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 注意事项
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方法 •宜使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双层密封焚烧处理
•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
•做好防护
•器械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
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碘伏、碘酊、氯己定-乙醇等
•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
•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 •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15cm,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0cm×12cm)。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清洁皮肤
•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 000mg/L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消毒方法 有4种
•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 •消毒范围
•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15cm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黏膜、伤口创面消毒
•擦拭法
•使用含有效碘1 000mg/L~2 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间。
•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采用1 000mg/L~2 000mg/L季铵盐,作用到规定时间。
•冲洗法
•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水溶液冲洗或漱洗,至冲洗液或漱洗液变清为止。 •采用3%(30g/L)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口腔含漱,作用到规定时间。
•使用含有效碘500mg/L的消毒液冲洗,作用到规定时间。
•空气净化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洁净手术部(室)
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自然通风 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50333的要求。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根据洁净房间总数,合理安排每次监测的房间数量,保证每个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其监测方法及结果的判定应符合GB5033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