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公司劳动管理规定
劳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
1、综合部是公司考勤管理部门,考勤结果作为员工工作业绩之一,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
2、考勤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及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3、员工应于上班前15分钟清理完卫生到岗并准备就绪;员工迟到、早退、脱岗,不超过半小时者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半天工资津贴;超过两小时不足四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扣发当天工资津贴。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月末报送综合部,综合部对各部门考核,按月汇总。
4、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津贴,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2天者,除扣发相应工资津贴外,扣发当月全部绩效薪酬;超过7天者,公司有权解除与其劳动合同。
二、各种假期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请假程序:
一般员工及主管请假三天(不含三天)之内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不论请假时间长短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批准。所有员工请假一律持请假条至综合部备案,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按当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其他各类津贴奖金二倍扣发。
(二)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出勤时须持医院诊断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假处理,遇有急诊时需事后补交医院诊断证明。
2、员工因病或非工伤需休病假的,病假时间,只发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其他各类津贴按日扣发。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一次性付给救
济费后解除劳动合同。
3、由于不当行为(酗酒、打架及其他犯过等)和打闹而引起病伤者,不作病假处理。
4、试用期内病假累计满15天者,公司可终止试用协议。
(三)事假:
1、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经批准可请事假,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其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其他各类津贴奖金等。
2、员工试用期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但累计超过15天,公司有权终止其试用协议。
(四)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经认定)需休息时,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并附工伤报告书,按程序请假,方可按工伤假处理。急诊时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2、员工工伤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待遇及各类津贴,假期期满主动复工,否则以旷工论处。
(五)婚、产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 结婚的,执行国家法定假期(3天)。
2、男女双方均按晚婚要求结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且是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 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7、晚婚按计划生育第一胎,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8、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的产假;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9、婚、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丧假三天,非直系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丧假两天(均含法定节假日),丧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七)探亲假:
详见《员工探亲管理办法(暂行)》。
上述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假期不含路途用时;假期内只发放基础工资。
(八)法定假
1、元旦:放假一天;
2、春节:放假三天;
3、清明节:放假一天;
4、劳动节:放假一天;
5、端午节:放假一天;
6、中秋节:放假一天;
7、国庆节:放假三天。
因工作需要节假日或双休日需加班或值班的,事后可适当安排调休或节假日发当日基础工资三倍,双休日发当日基础工资二倍。节假日或双休日需加班或值班,应提前报综合部审批。
三、工作日志制度。
1、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在一个工作日结束后必须填写工作日志,记载当日所从事或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
2、工作日志填写要及时(当日填写)、准确、实事求是,不得漏填或集中补填,不得胡编乱造。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工作日志作为公司劳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月底要统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业绩考核及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其他有关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包括打牌、
下棋、玩游戏、看杂书等。违犯一次罚款20元,造成不良影响者罚款100元。
2、严格控制话费支出,工作电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严禁利用办公电话闲谈聊天,禁止出现信息话费,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工作日午间,未经允许员工不得饮酒。违犯一次,罚款50元。
4、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请假申请表》)
上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及负责人以上人员不论请假时间长短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批准。
2、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3、所有员工请假一律填写此表,由综合部统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