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交房租竟介绍上小学的女儿卖淫
因为交不起房租,母亲居然逼迫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卖淫赚房租钱。如此荒唐行为,发生在江苏无锡。由于超生,没有户口,民警无法确认孩子真实年龄,所以只能对嫖客实施了行政处罚,而这位“母亲”被拘捕。
延伸阅读
母亲介绍亲生女儿卖淫的背后
●她是不幸的,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第二个丈夫又与自己的亲生女儿发生了关系。
●她是可悲的,眼看着亲生女儿与自己的丈夫发生关系,却不制止,甚至一度母女同侍一夫。
●她是愚昧的,也许是为了不失去自己深爱的丈夫,也许是为了让女儿更好地生活,她将女儿带进了婚姻介绍所,本来是想找大款包养女儿,最终衍变成了金钱与肉体的交易,这时女儿还不满十八岁。
本报综合报道 7日,是这个母亲刑满释放的日子。记者在辽宁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等来了37岁的张艺。
在看守所办公楼的一间会议室内,记者与张艺进行了一番对话。糅合了她的讲述与司法机关为记者提供的材料之后,案件的清晰脉络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一个内心麻木的母亲,因为自己对“爱情”的不舍,将亲生女儿一步步送上了卖淫之路。记者继续深入调查,揭开了母亲介绍女儿去卖淫的真相。
母女共侍一夫
2000年之前,女孩李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但随着这一年父母的离异,李丽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她被判给父亲。2002年,母亲张艺与第二个丈夫王亮登记结婚,并搬到辽宁鞍山暂住。今年年初,17岁的李丽搬到鞍山与母亲和继父一起住,在仅有一张双人床的租住房内,女儿与继父的关系发生了改变。“有一次,王亮睡在我们中间,把手伸进我女儿被窝……后来有一天,我看见他和我女儿发生关系。”在铁东检察院公诉案件审理报告中,记者看到了张艺这样的供述。笔录中显示,王亮事先将想法告诉了张艺,随后与李丽发生了关系,张艺目睹了女儿与继父上演的丑剧。
对于这一切张艺用一个“爱”字解释了。也正是因为她的麻木,王亮更加肆无忌惮,母女二人与王亮的关系几近淫乱。在公安机关的预审卷中,张艺供述,王亮当着她的面与女儿发生过5次性关系,还有两次王亮与女儿发生性关系后又当着女儿的面与自己发生关系。虽然张艺、李丽母女报案称,王亮将张艺的女儿李丽强奸。经过公安机关审查,王亮与张艺、李丽母女二人都曾有过性行为,不能确定王亮强奸,但他们的行为涉嫌聚众淫乱。“以聚众淫乱罪起诉并不贴切,按照法律规定指控张艺介绍卖淫罪是准确的。”铁东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侯伟说。
母亲说是女儿自愿的
“就是我不跟她去,她自己也会去,可能还会找个年龄更大的。”在张艺的眼中,给即将年满18岁的女儿征婚是很正常的事,她说女儿李丽非常倔强而且有主见。
张艺表示,在婚介所的介绍下见过“征婚者”老王一面后,都是女儿李丽单独与老王联系,拿到的钱都是女儿自己花,她从来没要过,这些都是女儿自愿的。
由于无法找到李丽本人,她的内心感受无从得知,但从与李丽直接接触过的主诉检察官口中,记者了解到李丽并不是她母亲口中所说的那样。
“李丽的个子很高,发育得很成熟、很丰满,但她的言谈和为人处世并没有外表那么成熟。”主诉检察官孙丽艳说,“她告诉我,妈妈得知她与继父的关系后,想让她摆脱继父,所以她才在母亲的带领下去征婚的。妈妈带她去征婚她便去,根本没有什么主见。”“面对母亲的行为,李丽非但没有恨自己的母亲,反而觉得这都是正常的。”主诉检察官孙丽艳认为:“这也反映出李丽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
母亲亲自演示“床上功夫”
老王在与李丽的交往中,曾经因为李丽在发生关系时反应冷淡说她性冷淡。为了不让老王“跑了”,张艺还与王亮亲自示范,教授女儿“床上功夫”。在张艺的供述中,记录着她曾经购买了催情药,让女儿吃下后与继父发生性行为,但发现吃药并没有作用。于是张艺与王亮又用实际行动来演示给女儿看。
鞍山市铁东法院认为张艺的行为已经构成介绍他人卖淫罪,判处张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婚介所老板此前也因介绍他人卖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事件的背后是怎样一对母女?所有的疑问都有了答案: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母亲对第二个丈夫自私的爱,盲目的爱。她无视一个母亲应尽的义务与亲情,将女儿引向了卖淫之路。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