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Q107
年年
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障电力安全运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防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第七条并接受电第八条第九条第二章电力建设
第十条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第十一条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依法征用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力事业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第十七条电第三章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
第十九条
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四章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
第二十七条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第二十八条对公用供电设施引起的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第二十九条因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第三十条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第三十一条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第三十五条
电价与电费
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第三十九条价第四十条独立电网的销售电价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电价的管理办法第六章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在安排用电指标时应当保证农业和农村用电的适当比例
第五十二条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第五十五条时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第六十条
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第六十四条由电力管理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六十六条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重的第六十七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第七十条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正常进行的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第十章
第七十五条本法自年月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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