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范
钱隆学府二期消防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范
一 说明
为了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钱隆学府二期消防工程项目”,明确我方与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合同、设计图纸以及我司有关管理文件等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较详细阐述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应遵守的一般性和特殊性规定。
二 依据
1. 《钱隆学府二期消防工程合同》
2. 《钱隆学府二期消防工程设计图纸》
3.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J50242-2002)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92)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10.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1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12. 《建筑采暖卫生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GB50302-2002)
13.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GB50303-2002)
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1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设部
16. 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说明书。
17. 我司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有关文件。
三 管理内容
(一)安全管理
1. 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文明文件给我司,文件格式由我司提供。
2. 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公司发放的统一着装,由公司统一发放每人安全帽一顶,服装两套,其费用由公司、承包者、工人三方平均承担,具体如下:
1) 原则上50万以内工程按7人计;50-100万工程按15人计;100-200万工程按25人计;200-300万工程按30人计;300万以上按40人计;
2) 施工队在开工前把工人数量、名单报送公司,并由公司统一发放,如着装发生丢失、破损、不足由施工队报至公司补齐,费用由施工队承担;
3. 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规定着装,按100元/人次对施工队进行处罚;对施工队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逾期一天,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
4.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以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应遵照施工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针对安装作业项目作相应交底,采取相应的、积极的安全防护措施;
5. 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要有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并接受甲方有关部门人员监督,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6. 施工单位应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保险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自理,并将相关手续复印一份到甲方工程部存档,若施工单位未给施工现场人员办理保险手续,甲方有权代施工单位为办理,但办理的手续费用从甲方支付给施工单位第一批批工程款中扣取;
7.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负全部责任(包括一切经济费用和事故统计报告以及安全指标、法律责任等)。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等各项综合考评活动,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8. 施工单位应以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
产品保护工作,直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9.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用火、用电管理,特别是电焊作业和明火作业管理,
切实做好消防工作。
(二)信息管理
1. 施工准备阶段
1) 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名单(主要负责人姓名、电话)、
施工进度规划等文件交我方存档;
2) 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我方存档;
3) 施工人员意外险复印件交我方存档。
2. 施工阶段
1) 所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须复印后交我司存档,包括施工单位提
交业主的文件和业主下达的指令单等文件,目的是保证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2) 做好周工作总结,并形成文字上交我方负责人;
3) 实行周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五上午为例会时间。
(三)合同管理
按照双方签署合同的内容严格执行。
(四)质量控制
1. 工程设备材料:
1) 工程为施工单位包工包料总价包干施工,其材料、设备均由施工单
位自行采供;
2) 施工单位自行采供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
供产品合格证明,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杜绝不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使用在工程上,一旦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一切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并应承担工期、质量责任,由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对其质量负全责。
2. 工程技术、质量要求:
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及其提供《消防维修设备清单及要求》,所
维修的消防系统工作状态符合消防相关规定并满足消防主管部门检查要求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及原合同要求等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技术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照原合同质量要求执行,
若达不到以上要求,施工单位应负责返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3) 施工单位应根据业主、甲方或质检站对工程中不合格项目或质量隐患提
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认真地整改以达到要求,否则,施工单位应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备齐验收资料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并协助组织有
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若本工程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则施工单位应无偿返工至验收合格止,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进度控制
按照双方签署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已经批准《施工进度规划》严格执行
(六)成本控制
按照双方签署合同的相关内容执行。
(七)组织与协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负有如下责任和义务:
1. 派出管理人员协调现场施工管理,并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
现场管理进行服务、指导、检查和监督,达到保安全、保质量、保配合、保工期;
2. 参加现场有关会议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有关现场施工管理活动;
3. 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与业主洽商、鉴证等有关事宜及与当地消防主管部门
的协调工作;
4. 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严格检查,把住质量关,严禁进
场无“三有”产品、不符合设计功能、型号及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