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计合同书范本
委 托 方:承 接 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工程
设计协议
合同编号:11111
年 月 日
委托方:0(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0(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0工程的设计,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双方本着团结协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设计协议。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1 《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依据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0工程的施工勘测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甲方0工程,协议费用共计 0 元整。 (人民币大写:0圆整)
乙方设计工作完成后,甲方支付费用 0元整。 第四条 双方责任及违约 4.1 甲方责任及违约
4.1.1 甲方应按本协议及其有关附件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可靠性及有效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协议及其有关附件规定期限的,超过期限15日及以内,协议规定的乙方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4.1.2 因甲方变更委托设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甲方提交的资料错
误;或甲方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4.1.3 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工作,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乙方已经开展设计工作的,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未超过全部设计工作量的50%(包括50%)时,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全部编制费得50%支付;超过全部设计工作量50%时,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全部编制费的100%支付。
4.1.4 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未支付设计费得,按天数累计计算,每超过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无论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费用。
4.2 乙方责任及违约
4.2.1 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时间及分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4.2.2 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2.3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本协议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延误一天,应减收相应费用的千分之二(2‰)。
4.2.4 协议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 4.2.5 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协议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补充。若审定的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甲乙双方需另签订协议。
4.2.6 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
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4.3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中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五条 其他
5.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协议规定内容之外的工作或服务,另行签订协议。 5.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3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仍未解决时,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5.6 双方均履行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 承接方(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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