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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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递交团委,另一份留系部存档。另附社团章程、发起人名单,A4纸打印。
附件1:大学生社团申请条件
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理论学习、科技与学习、公益实践、文学艺术、体育运动等相应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编入一类申请登记。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1名社团指导老师;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健康向上,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附件2:大学生社团章程
大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挂靠单位、活动场所;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社团成员条件、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大学生社团发起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