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弃民用爆炸物品销毁方法的探讨_王龙海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3年第19期
应用科技
关于废弃民用爆炸物品销毁方法的探讨
王龙海
(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山东昌乐262409)
摘
要:炸药的使用期都是有限的,如果超过使用寿命,炸药的稳定性会遭到破坏,增加其不安定性。即使过期炸药的破坏力比使
用寿命内的炸药有所降低,其对自然环境也会造成潜在威胁并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关键词:民用爆炸物品;废弃;销毁方法1基本要求
1.1每次均应做好全面详尽的试验与销毁记录,其中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清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参与民用爆炸物品试验或销毁的重要工作人员均应签字确认。
1.2起爆器材及非民用炸药及制品生产企业应根据GB50089的相关要求拥有固定的试验场和销毁场。其中,非民用炸药类制品生产企业设置的试验场用于测试其炸药性能,销毁场根据需要设定。
1.3工作人员不得为兼职人员,应由专业人员通过相关考试持证上岗。
1.4进行试验或用爆炸法、烧毁法进行销毁时,引爆或点火前应发出音响警告信号。由警戒人员控制销毁场地所有通行的通道,禁止任何人员和车辆靠近销毁场地,这是在野外进行销毁时的必要安全措施。
1.5未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质的人不得从事放炮员的工作。放炮员应自始至终携带起爆器的钥匙或手柄。连接放炮线以及启动起爆器的工作必须由放炮员完成。放炮结束后,钥匙或手柄应立即被取出,并且通过取出放炮线的方式使起爆器短路。
1.6离开试验或销毁场地前,应确认现场不存在残余雷管以及其他可燃爆炸物,余烬已被熄灭,彻底检查清理现场后工作方可结束。
2废弃炸药销毁方法2.1烧毁法
含能材料受到火焰刺激后,炸药中的含能物质被销毁烧毁的处理方法称为烧毁法。密闭焚烧和露天焚烧是烧毁处理的两种技术途径。将过期作废的炸药在野外场地焚烧是销毁废弃炸药最常见的方法,也称为露天焚烧。其优点是处理花费小、操作简便;缺点是环境污染较为严
雨水会将焚烧后产生的各类致癌物、高浓度废气以及固态残重,空气、
美国在70年底已经废弃这种方法。然而,对于销毁小渣带入生态环境。
量废弃炸药,该方法仍然有一定的可取性,对环境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另外一种焚烧方法叫做密室焚烧,在密闭的环境下进行销毁处理的方法。此类方法的优点是燃烧充分、对环境的危害较小,焚烧后产生的废弃物少,然而,其对技术及处理费用有一定的要求。
露天焚烧可以焚烧处理大部分的危险爆炸物,其安全性相对较高,场地要求低,花费较少,经济实惠,操作便捷。销毁要求将废弃火药、炸药顺风铺成长条,其厚度小于10cm,宽度小于30cm。每一条火药带间距应大于或等于5cm,废弃炸药总量小于10kg。被烧毁的危险爆炸物中不得混有起爆器材。野外焚烧场地应远离群众居住点,地势开阔平坦,操作人员应在逆风方向引燃。再次铺设待毁炸药需要等到野外焚烧场地彻底冷却。
2.2爆炸法
引爆烧毁待毁危险爆炸物的方法被称为爆炸法。此类方法的应用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引爆场地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待毁火药能都起爆。(2)炸药堆的长度应大于其高度和宽度的4倍,且堆放应成集团形。一次被销毁的炸药应少于20kg,爆炸坑可以选择为砂石坑或者干涸池塘等适宜引爆销毁的地点。
(1)销毁场地有自然屏障时,将待毁炸药置于爆炸坑即可。若无自然屏障,需要在爆炸坑周围设置防护土堤,其高度应大于3m;(2)应使
有射用远距离起爆,起爆器应选择工业电雷管或者导爆管雷管。其中,
频电流、电磁波干扰源以及高压电网的附近不宜当做电雷管引爆的销毁场所。采用电雷管起爆的销毁场地的杂散电流应小于30mA;(3)一次销毁的非民用雷管及炸药总质量不得大于1kg,其中,非民用雷管的销毁允许在其上放置适量药块或药包。被销毁的零散非民用电雷管,半成品雷管以及导爆管雷均应有序放入纸盒进行销毁,其中,应拆除导爆管雷管和零散非民用电雷管的脚线或者导爆管;(4)操作人员在起爆后10min后才能进行现场检查。当起爆后未发生爆炸或者起爆后怀疑爆炸不充分时,引爆人员应等待30min以上才可进入现场检查并处理。
2.3掩埋法
将待毁炸药与大量钝感物质混合,掩埋入废弃矿道或者矿坑的方
这是销毁废弃危险爆炸物的一种补充方法,不适用于大法称为掩埋法。
量普遍地销毁废弃炸药。虽然它的优点是操作简便,费用低廉,处理快
速,但是其会对自然环境但来很多不利影响,同时,也存在废弃炸药被恢复原样重新使用的危险。此类方法最好作为固体残块的补充方法使用。
2.4废弃炸药循环利用
能量的释放通过自身化学反应产生是火药这类含能材料的特点。将待毁火药当作能源再次利用的处理方法是最科学、最经济、最理想的方法。安全性能和处理量的大小是利用其能源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两点要素。锅炉的助燃剂、清除林场树根的爆发剂、发热剂、能产生光、烟、声、雾等的效应剂以及气体发生剂等等都可作为再利用的应用方向。
3废弃火具的销毁方法3.1废弃导爆索销毁
导爆索可以置于干柴上烧毁。此类方法较为简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次烧毁导爆索的长度不得大于1km,导爆索的长度不得大于0.5km。在容器中销毁导爆索时,应将导爆索置于1m高、壁厚5cm的铁桶内。每次焚烧的数量不得大于500g。最重要的是,销毁时不得将雷管等起爆物混入废弃导爆索或者导爆索中。
3.2废弃雷管的炸毁
如何保障废弃雷管在装卸和运输中的安全是销毁雷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长时间的储存使得雷管的金属壳表面在氧化作用或内部药品作用下生成金属盐类爆炸物,此类金属盐十分敏感。同时,部分雷管外壳会发生残缺或者变形的情况。销毁场地应选择平坦,无碎石、水坑和荒草,利于收集炸飞的雷管的地点。一次销毁雷管不得大于1000发。应将电雷管的脚线剪下并做简单包装放入土坑里,方可销毁,雷管堆顶
非民用雷管的销毁不需要起爆体,但应以原包部放置起爆体进行起爆。
装形式紧密堆放炸毁。
3.3废弃烟花爆竹类物品销毁
根据废弃烟花爆竹类物品的多少,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销毁。在空旷场地使用燃放形式处理废弃烟花爆竹适用于量少的情形。量多的时候要根据烟花爆竹的种类选择合适的销毁方法。对于可拆解的高空礼花弹等升空类烟花爆竹进行拆解焚烧,对于不可拆解的使用爆炸烧毁。点燃销毁适用于其他类的烟花爆竹。销毁炮弹的的方法适合销
值得注意的是,其销毁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0m,毁礼花弹等高空烟花。
操作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应在起爆20min之后。
4其他方法
对于民用危险爆炸品来说,溶解法也是销毁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操作要领除了要使待毁物完全溶解外,最后还应对不溶物做进一步销毁处理。
化学分解法则是另一种销毁民用火药、炸药的方法。其注意事项为民用火药、炸药应被完全分解,分解后的溶液应处理为合规的液体方可排入下水道。化学分解法特别适合销毁起爆药。销毁二硝基重氮酚的具体操作方法是使二硝基重氮酚在装有水的橡胶桶内充分分散,缓缓地到入浓度在4%~10%的硫化钠溶液,严格控制反应的速度和反应所需的温度,及时散去化学反应产生的热量。
5结束语
大量超过使用期限或者寿命甚至出厂就达不到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产品在此时也应运而生。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安定团结,寻找安全可靠、经济快捷、对环境危害小并且能够彻底处理这些危险爆炸物的方法显得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本文介绍了销毁民用危险爆炸物现行的方法,并对各类方法适用的范围和优缺点做了分类比较和阐述。
参考文献
[1]王昕.绿色火炸药及相关技术的发展与应用[J].火炸药学报,2011(2).[2]王现民.废弃民用爆炸物品销毁方法[J].科技信息,2012(18).[3]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