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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申请独生子女证明条件》相关的范文

  • 07-01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   为强化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管理,根据《某某省义务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生入学   1、小学实行6   周岁入学,一般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测试和选拔。初中新生凭《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修业证书》报名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一律建在户口所在地。对于长期居住在矿区而户籍在非施教区的矿工子女,新 ...

  • 09-13 申请廉租房方案
  • 申请廉租房方案 一、分配对象及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当地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 (二)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取得本县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县实际居住1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五)符合县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有房认定,不得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

  • 10-31 城镇低保办事流程
  • 城镇低保办事流程 (本文从其他网站转载,不能成为法律依据,具体规定以当地相关部门公布的为准) 一、服务内容 凡持有尧都区户口的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95元,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持户口薄及身份证,由户主本人向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复印件: 1.户口首页复印件(如户主非本人,还应出具户主户口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及身份 ...

  • 10-04 2014年度村计生工作迎检计划报告材料
  • 20XX年度村计生工作迎检计划报告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20XX年度迎检工作在即,我村计划生育迎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正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在,就我村目前迎检工作的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我村在第八届换届选举中产生新的领导班子和计生专干,大家在通过不断的学习计生工作后,认识到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 ...

  • 11-19 关于申请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 申请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与流程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xx元、3000元。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 04-08 婚育新风进万家知识竞赛主持词
  • 一、致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我市开展几年来,深化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为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在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市工商局和市私营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举办了此次婚育新风进万家知识竞赛。在此,我代表市私营个体劳 ...

  • 10-20 XX县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奖扶制度的重大意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突 ...

  • 02-16 计生委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 ...

  • 05-05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 (一)格式范例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各项事业的正常运转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内容 (略) 第三条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及时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 适当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责任; 2.对旷工者,应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 旷工2天以上 ...

  • 04-26 教育局关于规范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 为了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做出如下规定: 一、假期的类别与期限 (一)产假 1、生育。女教职工晚婚晚育的产假为5个月,未达到晚婚晚育年龄但经批准生育的,产假为3个月,其中产前为15天。晚育的,女方生育时,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2、流产。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