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办公室计算机的作用,保证计算机设备能安全、高效的运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破坏社会风气的信息、图片等资料。
2、各办公室电脑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管理,财务室负责进行更新、登记造册。
3、爱护计算机。按操作要求正确使用计算机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或修改计算机设备,否则由此导致电脑软硬件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负责;计算机发生故障,及时与领导联系。
4、注意安全。为防止病毒侵入而影响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不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
5、定期维护。对于(键盘、鼠标)等易耗物品及时进行卫生清理,以保证正常运作计算机。
6、任何人员未经电脑操作人同意,不得查看或修改他人的文件内容,不得删除他人文件内容或更改他人文件。违者,除扣发工资外,若文件泄密或丢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
7、节约使用计算机耗材,如纸张、墨盒等。打印重复数量多的,应尽量使用复印机复印,应尽量双面打印或复印。
8、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需加密,对单位或个人的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
9、严禁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看视频、听音乐、网购、股票交易、或查阅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料等,被站领导督查发现者每次罚款50元,被主管局督查发现者每次罚款100元,被县效能办督查发现者每次罚款200元。
10、正确开关机器,电脑操作人员下班之后需切断相关电源后方可离开。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应事先切断电源。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1、各办公室下班时,最后一个离开者负责锁门,如发现不锁门即离开者对当事人罚款一次50元;对办公室当日在岗人员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者进行集体处罚,一次各罚款50元。
12、如电脑损坏、丢失,经查实属人为原因造成,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本制度从2013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