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第十章
第十章 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节
款项与有价证券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
(一) 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企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
1、 职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珍宝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 结算起点(1 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二) 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
日常零星支出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
(三) 库存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企业在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1、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企业支付现金,不得“坐支”。
3、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准套取现金、替代他人支取、存储现金,即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私设“小金库”等。
企业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根据“现金日记账”的结余数与实际库存现金数进行核对,做到帐款相符。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四) 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应设置“库存现金”总分类帐户,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的金额。“库存现金”帐户可以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五) 库存现金的序时核算
为了全面、系统、连续、详细反映有关现金收支情况,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六) 现金清查的核算
现金清查是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帐款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现金盘点、核对。
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以及帐款是否相符等。
对于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应按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对于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
(2)对于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确实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一) 银行结算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企业发生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和信用证等方式结算。
1、支票 (同城)
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由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采用这一结算方式应注意以下事项:
(1)支票一律记名。
(2)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日内。
(3)转帐支票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地区可以背书转让。
(4)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所谓空头支票是指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银行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否则,银行除退票外,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5)支票的日期、金额、收款人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2、银行汇票(异地)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在异地结算各种款项时,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应注意以下事项:
(1)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3)用于转帐的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限。
(4)收款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3、商业汇票(同城、异地)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在同城或异地均适用。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以下事项:
(1)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购货企业(付款人) 承兑,汇票到期时,购货企业(付款人) 的开户银行凭票将票款划给销货企业或贴现银行。
(2)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经银行审核同意承兑的票据。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承兑银行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并计入财务费用。到期前未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4、银行本票(同城)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本票。
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以下事项:
(1)银行本票一律记名。
(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 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3)用于转帐的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5、汇兑(异地)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6、托收承付(异地)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应收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提供商品确已发出的证件及其他有效证件。
每笔托收承付结算的起点金额为10 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结算的起点金额为1 000元。
付款人的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其中,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由收付双方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定。
7、委托收款(同城、异地)
委托收款人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8、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信用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其中单位卡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帐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帐户转帐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帐户。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提取现金。
9、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 的申请向受益方(销货方) 开出的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我国的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主要有三个特点:其一,信用证结算是以开证银行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的银行信用。其二,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购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购销合同的约束,只对信用证负责。其三,信用证业务只处理单据,一切以单据为准,而不管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及劳务。
企业办理信用证时,应填制信用证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有关购销合同,同时向银行交纳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二) 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
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总分类帐户,借方登记银行存款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的余额。“银行存款”帐户可以根据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和现金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三) 银行存款序时核算
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 终了应结出余额。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帐余额核对相符。
(四) 银行存款的清查
月份终了,除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帐余额核对相符外,还必须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核对帐目,并根据核对情况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单位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形式存在的各种货币资金。 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概念: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为赚取差价
为目的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1、 应设置的科目:
1) “交易性金融资产”------------下设“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二个明细科目。
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投资收益”
2、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应按照取得时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 支付价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红利、到期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应记入“-成本”。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红利和利息
对已宣告发放的现金红利,应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分别记入“应收股利”与“应收利息”科目,并记入“投资收益”。
4、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应记入当期损益。(分别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实际收到价款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应作投资收益处理,并应同时结转原记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二节、财产物资的核算
企业的财产物资主要指存货和固定资产。
一、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对存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
1)存货按其经济内容可以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包装
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按其存放地点可以分为:库存存货、在途存货、加工中存货。
(二)、存货的入帐价值 存货应当以其成本入帐。
1)外购存货
外购存货的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
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
2) 加工存货的成本
企业在进一步加工存货的过程中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3)投资者投入的存货
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4)盘盈的存货
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三)、存货发出的计价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生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
先进先出法的优点是在物价上涨或下跌时,期末库存存货的成本接近市价。缺点是一次发出存货涉及不同批次、不同单价的,需要按两个以上不同的单价计算存货的发生成本,计价较为复杂。
2、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存货数量为权数计算存货加权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方法。
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存货价值时,发出存货成本较为均衡,但与现价有一定差距。当市价上涨时,加权平均成本会小于现价;当市价下跌时,加权平均成本又会大于现价。
3、移动加权平均法
是指在每次收货以后就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比较均衡,但同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一样,计算出来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有一定差距,计算工作量较大。一般适用于品种简单,前后进价相差幅度大的存货。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以每一批存货的实际进价作为该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以个别计价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存货计价与存货实物流转完全一致,因此计算比较准确,但工作量较大,适用于进货批次少、发货时能分清批次的存货。
二、原材料 (本章只介绍按实际成本核算)
原材料是指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形态后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一)帐户的设置
A 、“原材料”帐户
B 、“在途物资”帐户
(二)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① 对于发票帐单与材料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
② 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
的业务;
③ 对于发票帐单未到,原材料已到业务的处理;
④、采用预付货款的方式采购材料。
(三) 接受投资收到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的规定, 投资方用原材料对外投资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接受投资的一方, 对于转入的材料应按照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的材料价值, 借记“原材料”帐户, 按注明的增值税,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帐户, 按确定的出资额, 贷记“实收资本”帐户,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帐户。
(四)发出材料的会计处理
为了简化核算,可以在月末根据“领料单”或“限额领料单”中有关领料的单位、部门等加以归类,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从材料日常收发凭证到明细帐和分类帐,原材料全部按实际成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采用这种计价方式,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因而不能反映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因此,这种方法一般只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
三、库存商品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生产加工完成可供出售的产成品或外购用于销售的商品。 具体包括:
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寄存在
外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的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等。
已完成销售手续的的产品不在库存商品中核算。(而应在代管商品中核算)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完工产品入库、外购商品、销售商品
四、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含义和分类
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这些特征是: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按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需要的固
定资产。
3)按所有权分类: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
4)综合分类:可把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七大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6)土地;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取得成本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帐价值,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也有间接发生的。
(1)外购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置的计算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核算的账户设置
1、固定资产----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2、累计折旧----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整账户);
3、在建工程----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再建工程发生过横大支出;
4、工程物资----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而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5、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四)、取得固定资产
1) 投入的固定资产
2) 购入的固定资产
①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②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③ 自建的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实施的方式不同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本书仅介绍自营工程的核算。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帐户进行核算。
“工程物资”帐户核算用于在建工程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待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
“在建工程”帐户核算企业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
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时,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五)、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已经分摊的这部分价值,形成折旧费用,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内计入期成本费用。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帐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每月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的计算公式为:
当月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 的折旧额。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根据固定资产用途,分别计入有关成本费。对生产车间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帐户;对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记入“管理费用”帐户等。
会计实务中,各月计提折旧的工作一般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来完成。
(五)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等。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具体有以下环节: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2、发生清理费用等。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4、收取保险款。
5、结转清理净收益。
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核算
一、 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帐款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方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等。
在确定应收款的入帐价值时,应当考虑折扣等有关因素。
第一,商业折扣。它是销货企业以商品标价为基础计算的折扣。
第二,现金折扣。它是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折扣/付款期限”来表示。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以总价法核算应收帐款。总价法是将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即总价) 作为应收帐款的入帐价值,将应收帐款数额与实际收款额差额(现金折扣) 视为销货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2、 应收帐款的核算
应设置“应收帐款”帐户,其借方登记应收帐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应收帐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帐损失,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的入帐价值包括: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款、增值税,以及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的企业,预收的账款应在“应收账款”账户核算。
(二)、应收账款的减值
企业的各项应收款项,可能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这类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就是坏账。
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其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坏账准备计提率-(或+)计提本期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三)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它是被供货单位暂时占用的资金。
为了反映和监督预付帐款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预付帐款”帐户,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和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采购货物时按发票金额冲销的预付帐款和因多预付货款而退回的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预付的货款数。
预付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帐款”帐户,而将预付货款并入“应付帐款”帐户核算。
预付帐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到货物两个环节。
(四)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
2、应收的各种罚款。
3、存出保证金。
4、备用金。
5、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的款项。
6、不符合预付墳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帐款。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1、 备用金的会计处理
备用金是指为了满足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职工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暂付给有关部门和人员使用的备用现金。
为了反映和监督备用金的领用和使用情况,应在“其他应收款”帐户下设置“备用金”二级帐户,或设置“备用金”一级帐户,借方登记备用金的领用数额,贷方登记备用金的收回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而仍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数额。
根据备用金的管理制度,备用金的核算分为定额制和非定额制两种情况。
1、定额制
定额制是指先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拨付给相关人员或部门作为周转,相关人员或部门使用后凭发票到财务报销,财务按报销金额拨付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
2、非定额制
非定额制是指为了满足临时性需要而暂付给有关部门和个人现金,使用后实报实销的一种备用金管理制度。
2、 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时, 借记“其他应收款”帐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帐户;收回其他应收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帐户,贷记“其他应收款”帐户。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应支付给供应者的款项。
应付账款的入帐时间应为商品货物的所有权(物权)发生转移的时间。
应付账款的核算 (略)
A、企业购进材料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
B、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付而未付款项;
C、偿还应付款项、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款账款的款项,或冲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对于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按营业外收入处理)
(二)、预收账款
1、概念: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
与应付账款不同,这一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
预收货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预收账款”,而通过“应收账款”核算。
2、 预收账款的核算 (略)
A、预收、 B、发货 C、补收、 D、退回多收款项
(三)、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的内容: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购销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款项,包括
a、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b 、租入固定资产的应付租金、
c 、出租或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d 、应付及暂收其他单位的款项。
2、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略)
收取出借包装物押金、归还出借包装物押金等
三、应付职工薪酬
(一)概述: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的范围:①与企业订立正式合同的人员、②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③在企业计划、
领导和控制下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员。
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职工福利费; ③社会保险
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⑥非货币性福利;
⑦辞退福利。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3、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计量
1、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归的标准计提,如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等;
具体标准为: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0%计提医疗保险费、12%计提养老保险费、
2%计提失业保险费、10.5%计提住房公积金2%计提工会经费、2.5%计提职工
教育经费。
2、国家没有规定的,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计提,当期发
生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小于则应当冲回多提。
福利费不再按14%计提,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四)、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帐户,企业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确认应付职工
薪酬:
1、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2、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3、 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4、 具体有关分录:(略)
A 、 向职工发放工资等;
B 、 发工资时各种代扣款的处理;
C 、 支付工会经费用于活动和职工教育经费;
D 、 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5、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职工
① 决定发放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
酬—-非货币性福利”;
② 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 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6、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① 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 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需通过“应付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四、应交税费
(一)、概述
应交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
(二) 、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就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1、账户设置
增殖税为价外税,增殖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设置“应交增值税”帐户,并下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两个明细帐户。
①“应交增值税”明细帐户下,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专栏,并采用多栏式明细帐。 ②“未交增值税”明细帐户,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入的应交而未交增值税或多交
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企业只在“应交税费”帐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一个明细帐户,并采用三栏式明细帐。
2、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企业的三个特点:
A 、 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B 、 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交增值税,即销售额直接乘以征收率;即:
应交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C 、 销售额不包括应交增值税。
还原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3、 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① 一般纳税企业有三个特点:
A 、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B 、购进货物取得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可以用销项税额低扣;
c 、销售额不包括其销项税额。
② 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取得正规的符合规定的发票、凭证才能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一般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① 购进货物的处理;
② 销售货物的处理;
③ 购入免税产品农产品的处理;
④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用于集体
福利和个人消费、或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行为,需交纳增值税。
⑤ 不予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
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业务的具体内容:
A 、企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
货物;
B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
C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 、具体处理应根据购入时能否直接确认,分别进行处理:
1. 购入时直接确认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成本。
2. 购入时不能直接确认的,按一般货物购进处理,在确定用于按规定不
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是,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的金额转出,通过“应
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⑥ 转出多交或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其计算公式:
本月应交而未交增值税额=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转出
-月初结转的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月已交本月的增值税额。
A 、 计算结果大于零,表示企业有应交而未交的增殖税额,应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B 、 计算结果小于零,表示企业有多交或者尚未抵扣的增殖税额。
具体分是否采用预缴增值税方式:
a 、 采用预缴方式计算结果小于零,表示企业有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b 、 不采用预缴方式计算结果小于零,表示企业有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则
不必进行会计处理。
(三) 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
五、银行借款
(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必须按期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①
② 如利息按月支付或到期本息一并支付但数额不大,可直接将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如利息按季或半年等较长期间支付或到期本息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按
权责发生制原则应采取预提的方法每月计提利息,计入各期损益(财务
费用、应付利息)。
需设置的帐户:①短期借款、②应付利息 ③
(二)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现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构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等方面。
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等,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属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当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成本;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能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四节 资本的核算
一、实收资本(股本)
(一)、实收资本概述
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
资本公积是指实际收到的投资者地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的份额的
投资, 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二)、实收资本增加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三)、实收资本减少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实收资本应相对固定不变,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实收资本可能发生增减变化。(增减幅度达到20%时,应当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进行变更)
二、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从本质上将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是一种准资本,是资本的一种储备形式。 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转增资本。
资本公积一般都有其特定的来源。
在“资本公积”账户下,应设置“资本溢价”与“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
第五节 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销售退回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尚未确认收入的,应当冲减“发出商品”,同时增加“库存商品”;
2、是已确认收入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税额的。
3、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二.成本
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和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也称制造成本。
生产成本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一) 、“生产成本”账户
“生产成本”账户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本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二)、“制造费用”账户
“制造费用”账户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本账户期末一般无余额。
三、费用
费用具体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一)、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
(四)、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六)、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四、营业外收支
(一)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营业外收入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不需要与有关的费用进行配比。主要包括: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盘盈利得; (主要指现金盘盈利得)
3、捐赠所得。
(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盘亏损失;(主要是指财产清查中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部分);
3、罚款支出;
4、公益性捐赠支出;
5、非常损失。
第六节、财务成果的核算
一、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具体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以及综合收益总额。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年度终了,企业还应该将“本年利润”账户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应无余额。
综合收益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二、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额=税前会计利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
1、税法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扣除标准的金额;(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
2、企业已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滞纳金、罚款、罚金等)。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是指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5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三、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非配的顺序依次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在“本年利润”帐户下,应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 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帐户,进行利润分配的明细分类核算。
年终除“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外,其余“利润分配”下的明细帐户全部应转入“未分配利润”,且如有贷方余额 表示历年来累计的未分配利润。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提取目的是为了培根固基,抵消物价变动的影响以及弥补亏损。
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按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自愿提取的,比例自定,提取目的保持财力以应付特殊情况。它的提取对于收益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均没有影响。
(三)、盈余公积的使用
提取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弥补亏损(共有三个渠道)一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弥补;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
2、转增资本 目的是为了满足扩大再生产对资本的需要。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分录:
1、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2、 借:应付股利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