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配置设计说明
电气专篇 1. 设计依据
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1.2 《低压配电电气设计规范》(GB50054-95) 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版) 1.5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003) 1.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1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2. 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要求和有关设计文件规范,本工程电气设计包括如下内容: 2.1 供电设计; 2.2 电力设计; 2.3 电气照明设计;
2.4 自动控制与自动调节; 2.5 建筑物防雷保护。
3. 供电设计
3.1 负荷计算:按地上建筑每平方米80KVA 计算,地下及半半地下建筑平方米15KVA ,则
变压器容量为3760KV A ,拟设置两台630KV A 及两台1250KV A 变压器。
3.2 供电方式:小区设置变电所(兼高压配电,设置于一期内)放射式供电至各变压器,计
量采用高供高计方式。低压配电采用辐射性结线,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出线设计量表,其它根据管理需要设表。
3.3 功率因数补偿:本工程变电所内设低压电容补偿,补偿后折算至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
0.9.
3.4 接地保护:接地保护采用TN-C-S 系统。
4. 电力设计:
4.1 电源电压和配电系统本工程内无高压用电设备,低压380/220伏电源引自低压配电屏各动力出线回路,配电系统为树干,放射式混合形式。
4.2 环境特征:一般均为正常环境,选用保护式设备,大容量设备采用星一三角启动或自耦减压启动,生活泵采用变频控制
4.3 导线选择及敷设:一般选用铜芯电力电缆或绝缘导线。 4.4 保护接地采用TN-C-S 系统。
5. 电气照明设计:
5.1 设计照度:参照国标,并有所提高,如下表:
系统一般为树干式。
5.3 光源和灯具选择:汽车库、商业、办公等以荧光灯为主,展示结合装饰选用合适灯具。所有灯具均选用节能型产品。
5.4 导线选择及敷设:根据电流大小,照明干线选用电力电缆,支线和支干线一般为BV 线穿电线管暗敷设。 5.5 路灯设计:
工程内景观照明,照明均匀度为1:10~1:15之间,控制方式采用集中遥控管理或自动控光装置。
市政道路路灯设计由专业公司负责。
6. 自动控制与自动调节:
给排水、空调通风等系统控制要求详给排水、暖通等专业设计说明文件。涉及BA 系统部分由专业厂家深化设计。
7. 建筑物防雷保护:
根据计算结果及建筑物重要程度,按二、三类防雷设计。
本工程接地系统采用TN-C-S 制。接地型式为共用接地系统,即电源重复接地、保护接地及弱电系统接地等共用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欧。 各弱电系统工作接地分别采用绝缘铜芯穿钢管通过接地端子箱与基础钢筋连接。 PE 线随线路配置各用电体,插座内PE 线与N 线应严格分开。
建筑物内所有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PE ),全楼实施等电位联结。
弱电专篇
1. 设计依据
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1.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 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版) 1.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04)
2. 设计内容
2.1 通信网络系统(CNS )
2.2 综合布线系统(PDS ) 2.3 有线电视系统 2.4 火灾报警系统
3. 通信网络系统
3.1 本工程信息系统引自当地电信网。
3.2 每单体设电信机房,内电信设备由专业公司负责。
3.3 电话信息插座及计算机信息插座的设置:按每户拟设置2-4个电话信息插座、2-3个计算机网络信息插座;办公按每5-10m 2设置一至二对信息出线口,其它功能用房等处按需要设置。
4. 综合布线系统
4.1 办公区采用结构化布线系统,由工作区子系统、水平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垂直干线子系统和设备间子系统构成。每层设分配线间,配线间内设置分配线架。
5. 有线电视系统:
5.1 本工程电视信号源引自当地有线电视网。 5.2 楼内信号采用分配一分支传输网络。
5.3 有线电视插座的设置:按每户引入一路有线电视信号;办公、实验等楼仅预留有线信号至机房,有需要时引出;其他功能用房等处按需要设置。 5.4 有线电视电平要求达67±5db 。
6. 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
6.1 本工程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按照二级保护对象设计,采用集中一区域报警系统。 6.2 消防报警系统采用二总线制系统,联动控制采用二总线制系统,对重要消防设备采用多线联动控制。消防控制室设专用对外消防直拨电话。所有报警及联动信号、联动设备动作状态均能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6.3 在汽车库、办公、展示、实验、办公楼梯、走道、大厅、设备机房等处设火灾探测器,地下汽车库选用感温探测器;在公共场所的出入口及大空间防火分区装设手动报警按钮;在消防设备机房、变电所、消防电梯机房等消防时仍需工作的场所装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手动报警按钮处装设消防电话插孔;走道、大厅、大空间公共场所装设消防广播。 6.4 联动控制系统包含以下功能; 6.4.1 对消火栓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 6.4.2 对水喷淋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 6.4.3 对防排烟设施的联动控制; 6.4.4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6.4.5 对消防卷帘的控制;
6.4.6 非消防电源的断电和电梯迫降控制。
7. 系统接地
7.1 弱电系统与电源重复接地、保护接地等共用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
7.2 所有进出建筑物的弱电金属管道等均于入户处防雷接地装置连接。弱电信号进线处设弱电专用浪涌保护,具体由弱电专业公司负责实施。
暖通专篇 1. 设计依据
建筑提供的图纸资料以及业主对使用功能的要求。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5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66-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 设计范围
基地内建筑的机械通风及空调采暖系统 基地内建筑的消防排烟系统
3. 空调通风设计
3.1 基地内的住宅、会所、办公楼及实验楼的空调通风系统通过“天棚盘管+置换新风”的方式实现。天棚盘管通过辐射满足室内人员的空调采暖需求;置换新风采用热交换器引入新风,设计时需考虑室内人员对新风的需求,同时满足室内一定的换气次数要求,并要满足室内的除湿要求。 3.2 变配电间,用户站等大型电业用房及各电梯机房均根据其散热设有排风系统和分体式空调器以满足其使用要求。 3.3 厨房、厕所等功能房间需要通过机械排风保持一定的负压,设计时需要根据计算使得室内达到规范要求的换气次数。
4. 消防设计
4.1 满足一类建筑高度的住宅、办公楼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防烟系统在不满足自然防排烟的条件时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送风口设计为常开式百叶,火灾时由火灾信号控制开启加压送风机。前室及合用前室送风口设计为常闭式百叶,火灾时由火灾信号控制开始着火层及其上次相邻层风口,并联动开启加压送风机。 4.2 会展、实验楼优先采用自然防排烟措施,在条件不允许的ing 狂下采用机械防排烟措施。
5. 环保
通风机选用离心式风机箱,并在平时通风系统上加设消声器。风机安装采取减震措施。 暖通节能设计指标如风机单位耗功率等参数满足规范规定值要求。 置换新风优先采用带热交换功能机组。
系统采用的热泵机组、水泵、风机盘管等设备选用高效、低噪音的产品。
给排水专篇
1. 设计依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2. 生活给水系统 2.1 概述:
本基地给水水源取自市政自来水,从市政道路接入两路给水管,在基地内形成环状给水管网。各建筑用水均从环网上接出。给水分区供给,一到二层直接用市政给水管供给,二层以上由基地内地下水泵房内生活加压水泵加压后提供。 2.2 管材:
室外给水管采用钢塑复合管,丝扣连接,最小覆土控制在0.7m ;室内给水管和分户水表前给水管采用钢塑复合管,丝扣连接;分户水表后室内给水管道均采用PP-R 管,热熔连接。
3. 排水系统 3.1 排水体制:
本基地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室内设计采用污废分流。 3.2 污水系统:
室内生活污水、废水分别设置接纳各层污、废水,各立管均设置在管井内。室内污水排入室外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合并排入市政管道。 3.3 雨水系统:
年,基地降雨历时t=20min。基地内建筑物屋顶雨水采用有组织的屋面雨水立管排至室外雨水管网;室外地面雨水由道路雨水口和暗管收集,排入室外雨水管,汇合后排入市政道路雨水管。 3.4 排水管道:
室内排水管道采用UPVC 排水管,室外排水管道均采用UPVC 双壁波纹管。检查井、雨水口均采用省标砖砌,道路雨水口布置间距20-50m 。管道在道路下最小覆土深度控制在0.7m 。
4. 消防给水系统 4.1 消防水量:
室外消防水量:20L/S 室内消防水量:20L/S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量:21L/S 4.2 消防设施设置
室外给水环网上按间距不大于120米设置室外消火栓。综合楼、实验楼、检测楼、宿舍楼等单体建筑内需要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综合楼、实验楼和检测楼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Ⅰ级。
3
在基地内最高建筑物的楼顶设18m 高位消防水箱,以保证火灾初期的消防用水。
依规范,在实验楼、检测楼、宿舍楼等建筑内均设置一定数量手提贮压式磷酸铵盐干粉型灭
火器,分别设置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消防专篇 1. 设计依据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1.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2. 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要求和有关设计文件规范,本工程电消防设计包括如下内容: 2.1 建筑设计 2.2 电气设计 2.3 给水设计
3. 建筑设计
3.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因素,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地面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3.2 总体与建筑平面布置:基地周边游唤醒的消防车道。
3.3 建筑的防火间距:本工程多层建筑之间的距离大于6米,满足防火规范间距的要求。 3.4 安全疏散:地下部分地下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停车库停车位10辆车,满足设置一个双车道安全出口的要求;地上部分由于建筑层数多是6层,局部4、7、15层,疏散楼梯满足疏散间距要求。
4. 电气设计
4.1 本工程消防水泵、疏散应急指示照明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为二级负荷,疏散应急指示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另由市政引入1路380V 低压电源作为消费水泵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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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工程地下车库及建筑面积大于500m 商业建筑为火灾自动报警二级保护对象,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区域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设置于管理用房。
5. 给水设计
5.1 消防给水:按同一时间小区内火灾次数为1次计;本工程消防用水量为70L/S。 5.2 室外消火栓:在室外消防管上均布置DN100地上式三出水室外消火栓,保证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 。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 。
5.3 室内消火栓:地块内设消火栓系统,设集中消防泵房于地下车库内,10分钟消防水量存于高层住宅的屋顶水箱;消火栓系统竖向不分区,保证消火栓系统最大静压不超过0.8Mpa ,当消火栓栓口处压力大于0.5Mpa 时,在栓口处设减压孔板减压;在地下车库社当位置设置DN65单栓消火栓箱,充实水柱10M ,消火栓布置保证间距不大于25M ,二股水柱同时到达室内各点,建筑物室内消防管布置呈环状,消防箱内报警按钮与消防泵连锁;在地下车库外墙附近合理位置设DN100地上式水泵接合器1个,供消火栓系统。
5.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规范地下车库喷淋系统设定为中危险级Ⅱ级,火灾初期10分钟
消防用水量存于屋顶水箱;喷头选用68℃玻璃球闭式喷头,系统设湿式报警阀,喷淋泵开启由系统内压力降或人工控制;在地下室外地坪合理位置设DN100地上式水泵结合器各2个,供喷淋系统。
5.5 消防排水:消防水泵内设集水坑及排水泵,供消防设施排水及其他排水用途。 5.6 其他消防措施: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按不用场合设置灭火器,灭火器采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8.10
环保、安全、卫生防疫专篇 1. 设计依据
1.1 《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 《建筑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3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1.4 《室内给排水供应设计规范》 1.5 《固定源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1.6 国家及地方的法规、规范、法令及有关规定 1.7 各专业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2. 环保设计
本工程属于配套公共商业,没有工业污染源及污染物,及对环境有可能产生影响的是商业噪声和生活污水。本设计根据有关规定分别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选用环保型材料。
绿化布置:在场地内有充足的绿地面积,结合周边的乔木、灌木花卉;绿地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整个场地与外围道路的一个过滤器。
污、废水合流,生活排水主要来自浴厕。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地下汽车库排水设集水坑收集,经沉砂隔油处理后,由潜污泵提升排放至室外污水窨井。
垃圾收集:本工程不设置垃圾箱站,用袋装垃圾临时收集,专人定时收集至建筑内垃圾收集站。
3. 给排水环保设计
3.1 给水管的水流速度采用经济流速。
3.2 各类机械设备首选低转速、低噪音设备,采用以下消声减震措施:
泵组采用隔振基础;水泵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可取挠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支架,减少噪音及振动传递;水泵出水管止回阀采用静音式止回阀,减少噪音和防止水锤。
3.3 地下汽车库排水设集水坑,经沉砂隔油处理后,由潜污提升排放至室外污水窨井。 3.4 室内所有排水器具、地漏等存水水封高度≮50mm 。
4. 电气安全设计
4.1 本工程采用TN-S 系统,相五线制配电,专设PE 线。
4.2 变电所低压主开关、联络开关及所有配电箱双电源切换开关均采用四级开关。
4.3 所有灯具壳均需与接地线可靠连接。
4.4 本工程设置联合接地系统:防雷接地、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设备等电位联结接地合用统一接地体,即利用基础桩基承台内主钢筋作接地极,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4.5 为防止及减少漏电事故发生,本工程除消防设备外所有插座回路均设置性能可靠的漏电保护开关,并环设PE 线与接地体联接。
4.6 卫生间、水泵房等潮湿场所均设置辅助等电位联接。 8.11 投资预算
2. 设备类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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