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4保研工作安排
法学院关于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安排
我校推荐2014年面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已开始,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和部署,现特将我院关于2014年推免工作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名额分配
今年在推荐类别上共分为两大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普通类(全校101个名额)、挂职类(全校5个名额)、支教类(全校17个名额)等类别。专业学位包括普通类(全校31名)和挂职类(全校2个名额)。
挂职类(含学术型、学位型共7个名额)和支教类推免工作由校学生处、校团委分别组织实施。
另外学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4名)面向全校所有本科专业的学生选拔,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历史专业的学生优先推荐,选拔面试工作由国际交流学院统一组织。
我院学术型普通类推荐名额为4名;法学法律硕士推荐名额为2名。
二、推荐条件
1. 被推荐者为本校国家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
2. 综合测评中德育成绩优秀;
3. 体育成绩达标;
4. 挂职类推荐生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支教类原则上参照此标准;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学术型(普通类),在学期间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专业必修课程和政治类课程)为专业年级前25%,学术型(挂职类)及专业学位类在学期间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在学期间课程考试总评成绩(专业必须课程和政治类课程)为专业年级前35%;
7. 英语水平要求:非英语专业(一般类)学生,申请推免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CET-6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请推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8. 在学期间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或多项:
①校级一等以上(含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专业奖学金;
②校教师教育类奖学金;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④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⑤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在学科竞赛及“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1、按学校要求成立由党政领导班子、学科带头人及部分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的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安排、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
3、推荐到本校的学生,经接收专业学科带头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认定为推荐人选。推荐到外校的学生,须于10月11日向学校出具接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接收函,否则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4、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后,符合挂职类推荐人选的学生,经学生处组织面试选拔后确定为具备推荐资格,最后经各级审批后确定的挂职类推免生必须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承担辅导员等工作后,方可进行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符合支教类推荐人选的学生经学院推免小组审核推荐后,经校团委组织面试选拔后确定为支教类保研人选,并在分配的支教岗位上志愿服务一年后方可进行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
5、挂职类、支教类保研校级评审会初步拟定于10月9日至14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最终推免名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拟定于10月16日左右在校园网公示10天。
四、时间安排
1、准备工作:
①9月24日下午毕业生全体会、26日中午学生干部工作会议:推免工作预通知;
②9月27-28日:学院发布推免工作安排,通知学生报名阶段;
③9月30日:推免工作答疑日,地点:兴B208;电话:23766066;[1**********]
2、个人申请阶段: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推免工作的同学到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如实填写,于9月30日下午3点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上交学工办,交表时携带相关获奖材料、四六级成绩单及发表文章证明,以备核查(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前来可暂委托他人代交材料);
3、资格核查阶段: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教学办、学工办根据推免条件进
4、面试准备工作: 10月7日学院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情况汇总发送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备了解申报者情况;
5、面试阶段:初步拟定于10月8日中午1:00在教工之家举行面试评审会,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专业面试,讨论确定推免人选; 行申报资格审查,10月7日中午前学院将核查结果反馈学生;
6、公示阶段:最晚于10月11日学院张榜公布被推荐者名单、进入争议期, 至13日下班前止。
7、上报材料阶段:推免人员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学科带头人签字,连同四
六级考试原始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一起上交教务处。
另:支教类保研参见具体文件,根据学校要求支教类保研条件参照学校保研条件,综合表现突出者可根据学校要求酌情放宽,有意向同学可直接向学院询问。
法学院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