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帮扶协议书1
对口帮扶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关于结对帮扶要求精神,提高帮扶村集体收入,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甲乙双方就结对帮扶事项协商一致,拟订协议如下:
一、结对帮扶双方
甲方:
乙方:
二、甲乙双方责任人和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方责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责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帮扶目标
由甲方对乙方进行帮扶,乙方应妥善利用好帮扶的资金、实物等,多渠道提高村集体收入,在三年内实现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上。
四、帮扶方式
乙方在村东侧空地上新建厂房 平米,依托其展开经营获得收入,甲方对乙方的厂房建设项目进行资金扶持,扶持资金共计15万元。双方约定,在乙方办理完建设相关手续,并确定项目运营方案,签订项目经营意向后,甲方向乙方支
付帮扶款伍万圆整;帮扶项目主体完工,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帮扶款伍万圆整;帮扶项目投入使用一年经甲方现场核实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伍万圆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利了解乙方建设项目细节,包括项目选址、建设内容、施工图纸、施工预算,以及建成后的经营方案、租赁意向、经营信息等内容。
2、在帮扶项目建设及投运过程中,甲方有进行施工检查监督及进行后期经营监督的权利。
3、甲方对帮扶项目有建议权及监督权,有权在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时停止拨付帮扶资金或停止帮扶援助。
4、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帮扶项目开发时,甲方有按时足额支付帮扶资金,实施帮扶援助的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帮扶项目具体资料,并确保所有资料真实可信的义务。
2、乙方应加强帮扶项目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施工质量符合规范标准,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3、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帮扶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经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管控。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帮扶项目资产使用年限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出售、报废项目固定资产。
5、帮扶项目建成后,乙方有加强经营管理,确保村集体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义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4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