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动管理办法
员工调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通过合理的员工流动,达到工作与人的最佳匹配,做到人尽其才,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
1.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调配。
2 职责及权限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内员工调配的手续办理以及工资关系的转移。 各部门、业务单位负责与人力资源部进行衔接,以及本单位调进、调出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交接。
3 控制内容及要求
3.1 程序
3.1.1各单位需求调动
A .调动需求产生,由各需求单位与意向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
B .需求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C .调出和调入单位的公司联系领导分别签署意见。
D .总经理审批。
E .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单和员工调动流程单。 F .调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
G .调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持员工调动流程单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
手续。
H. 调动人员持人力资源部出具的调入手续到新单位报到上岗。
3. 1.2公司级会议决定人员调动
A .由发出调动指令的相关单位或人员签署意见后通知人力资源部。
B .人力资源部拟写调动通知。
C .总经理签发调动通知单。
D .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和员工调动流程单。
E .调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
F .调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持员工调动流程单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G. 调动人员持人力资源部出具的调入手续到新单位报到上岗。
3.2 要求
3.2.1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完调动程序后,应及时将调动人员的工资关系转移移至新单位并在系统中更新。
3.2.2调出人员的单位(部门)一旦同意人员调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赖着不放,拒不执行公司的调动通知。
3.2.3调出单位应督促调动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由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注工作交接意见。
3.2.4调入人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应按公司要求合理安排调入人员上岗。
3.2.5公司进行公开招聘的,如单位签字同意其参加应聘,一经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动。
3.2.6调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部门)的工作安排。对拒不执行安排的,按违反劳动纪律对待。
4 附则
4.1公司所有人员调动必须以岗位用人需求为依据, 以人员编制计划为指导。
4.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3附件:员工调动工作流程图、员工调动流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