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库调度规程提纲
水库调度规程提纲(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2-02-14信息来源:湖北水利网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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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原则„„„„„„„„„„„„„„„„„„„„„„„„„„„„„„„„ 2调度条件与依据„„„„„„„„„„„„„„„„„„„„„„„„„„„„ 2.1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安全运用条件„„„„„„„„„„„„„„„„„„„ 2.2水库运行参数及主要指标„„„„„„„„„„„„„„„„„„„„„„„ 2.3水文气象情报与预报„„„„„„„„„„„„„„„„„„„„„„„„„ 3防洪调度„„„„„„„„„„„„„„„„„„„„„„„„„„„„„„„ 3.1调度任务与原则„„„„„„„„„„„„„„„„„„„„„„„„„„„ 3.2防洪调度方式„„„„„„„„„„„„„„„„„„„„„„„„„„„„ 4供水调度„„„„„„„„„„„„„„„„„„„„„„„„„„„„„„„ 4.1调度任务与原则„„„„„„„„„„„„„„„„„„„„„„„„„„„ 4.2调度方式„„„„„„„„„„„„„„„„„„„„„„„„„„„„„„ 5发电、航运和泥沙调度„„„„„„„„„„„„„„„„„„„„„„„„„„ 5.1发电调度„„„„„„„„„„„„„„„„„„„„„„„„„„„„„„ 5.2航运调度„„„„„„„„„„„„„„„„„„„„„„„„„„„„„„ 5.3航运调度„„„„„„„„„„„„„„„„„„„„„„„„„„„„„„ 5.4泥沙调度„„„„„„„„„„„„„„„„„„„„„„„„„„„„„„ 6综合利用调度„„„„„„„„„„„„„„„„„„„„„„„„„„„„„„ 7水库调度管理„„„„„„„„„„„„„„„„„„„„„„„„„„„„„„
8附则„„„„„„„„„„„„„„„„„„„„„„„„„„„„„„„„„
1 基本原则
1.1.1为保障水库大坝安全,促进水库综合效益发挥,规范水库调度文件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
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本参考资料 1.1.2水库调度文件是水库调度运用的依据性文件,应明确调度依据,确定调度任务与调度原则,分析调度要求和调度条件,拟定调度方式。各项调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调度任务与原则、调度条件与调度依据、调度方式等,调度文件内容可根据水库承担的任务或
特殊需要相应增减。
1.1.3水库调度文件编制以初步设计确定的任务、原则、参数、指标为依据。当水库调度任务、运行条件、调度方式、工程安全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水库调度文件进行修订时,应进行专题论证,并报原审
批部门审查批准。
对设计文件不完整的水库,应根据水库实际运用情况和工程安全运用条件,分析确定调度条件和依
据,并经审查批准。
1.1.4水库调度应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水库工程安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的前提下,协调防洪、兴利等任务及社会经济各用水部门的
关系,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1.1.5编制水库调度文件应收集与水库调度有关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工程情况及各部门对水库调度的要求等基本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
可靠性分析和合理性检查。
1.1.6水库调度文件应按“责权对等”原则明确水库调度单位、水库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及其相应责
任与权限。
1.1.7水库调度文件由水库主管部门和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或研究单位编制,按管辖权
限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调度运用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水库,由有管辖权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
批。
1.1.8水库调度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手段,研究优化调度方案,提高水库调度的科学技术水平。 1.1.9编制水库调度文件,除应遵循本参考资料要求外,还应遵循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
求。
2 调度条件与依据
2.1 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安全运用条件 2.1.1水工建筑物安全运用条件
表1 挡水建筑物特性
明确水库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用条件。
安全评价结果:
2.1.2金属结构设备的安全运用条件 明确水库各金属结构设备的安全运用条件。
安全评价结果:
表2 泄水建筑物特性
2.1.3明确水库调度过程中的工程安全监测与巡视
检查要求。
2.2 水库运行参数及主要指标
2.2.1明确水库的特征指标,包括正常蓄水位、汛期限制水位、防洪高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死水位等特征水位,以及总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
容、调洪库容、死库容等特征库容。
表3 水库特征指标
2.2.2明确用于水库调度的参数,包括防洪标准及安全泄量,供水量与供水保证率,灌溉面积与灌溉保证率,装机容量与保证出力,通航标准,生态基流或最
小下泄流量等。
2.2.3确定与水库调度运用相关的库容曲线、泄流能力及泄流曲线、下游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电站水轮机出力限制线、入库水沙、冰情等基本资料。基本资料
可作为文件附件。 2.3 水文气象情报与预报
2.3.1明确水文气象情报与预报的方式与要求。应充分利用水库和水文气象部门已有的水文气象站网,开
展短、中、长期水文气象情报与预报工作。 2.3.2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明确水文气象情报资
料和预报的精度。 3 防洪调度 3.1 调度任务与原则
3.1.1明确水库防洪与防凌调度的任务。 根据设计确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库防洪标准和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防洪调度方案及各特征水位对入库洪水进行调蓄,保障大坝和下游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应保障大坝安全并尽量减轻下
游的洪水灾害。
3.1.2水库防洪调度应遵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所在流域或区域防洪规划和洪水调度方案要求;流域或区域防洪没有明确要求时,应在确保大坝安全和防洪安全条件下,经充分论证,提出合理的调蓄洪水方案。 3.1.3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调度运用,应按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权限实行分级调度。 3.1.4防洪与防凌调度方式应安全可靠、简明易行,并明确提出控制断面、补偿调度、保坝调度的水位或
流量等判别条件。 3.2防洪调度方式
3.2.1根据流域洪水特性、水库防洪运用标准、水库下游保护对象的防洪要求、上游洪水及与下游区间洪水的遭遇组合特性等情况,结合水库综合利用要求,明确不同频率洪水的防洪调度方式、判别条件和
调度权限。
3.2.2对超标准洪水,应根据批准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明确超标准洪水的判别条件、运用方式、
调度权限、调度令下达及执行程序等。 3.2.3当流域暴雨洪水在汛期内具有明显季节
性变化规律,在保证水库防洪安全和满足下游防洪要
求前提下,可实行分期防洪调度。
分期防洪调度应根据初步设计确定的分期防洪调度方案,明确不同分期的防洪库容及汛期限制水位;当初步设计没有分期,而根据新情况需要实行分期防洪调度时,可根据水库情况,经过专题论证和原
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采用分期防洪调度。 3.2.4当水库具备水雨情监测预报系统,拦洪、泄洪建筑物完善时,可依据经主管部门审定的洪水预
报方案进行水库洪水预报调度。
洪水预报调度,应根据水库上下游的具体情况和防洪需要,明确采用预泄调度、补偿调度、错锋调度
等方式的判别条件。
3.2.5对洪水资源化利用需求迫切、工程与设施满足安全要求、水雨情监测预报系统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完善的大中型水库,经过专题论证和审查批准后,可采用汛期限制水位动态控制运用方式。 汛期限制水位动态控制运用,应根据洪水预报、防洪库容、预泄能力等条件,分析所产生的效益和风险,在不降低水库防洪标准,保障上下游防洪安全前
提下,提出汛期限制水位动态控制方案和调度方式。
4供水调度 4.1 调度任务与原则
4.1.1以初步设计供水任务为基础,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流域或区域生活生产供水基本需求,明确供
水调度任务。
4.1.2结合水资源状况和水库调节性能,明确城镇供水、灌溉供水、工业供水和农村饮水保障等不同供水任务的次序,以及供水任务之间的协调、裁决方式。 4.1.3有效与节约利用水资源;发生供水矛盾时,优
先保障生活用水。 4.2调度方式
4.2.1在满足供水设计保证率和设计引水流量要求
下,明确取水水位和用水量。
4.2.2以供水为主要任务的水库,应首先满足供水对象的用水要求。当水库承担多目标供水任务时,应明确各供水对象的用水权益、供水顺序、供水过程及供
水量。
4.2.3兼顾供水的水库,且水库具有年调节及以上性能时,应绘制供水调度图,明确各供水对象供水变化
的判别条件。
4.2.4应明确特殊干旱年的应急供水方案和相应的调度原则和方式,当供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尽量减小破坏深度。有条件的水库,可设置抗旱预警水位,
预留抗旱应急备用水量。
4.2.5根据初步设计确定的河流生态保护目标和生态需水流量,拟定满足生态要求的调度方式及相应控
制条件。
5 发电、航运和泥沙调度
5.1 发电调度
5.1.1明确发电调度的任务、原则,以及发电调度与
供水等其它调度的关系。
5.1.2根据水库调节性能、入库径流、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合理控制水位和调配水量,结合电力系统运行要求,协调与其它用水部门以及上下游水电站的联合运行关系,合理确定调度方式。
5.1.3水轮机应按照运行特性曲线选择较好的运行
工况运行。
5.1.4年调节和多年调节电站的调度应根据蓄水及来水情况,采用保证出力、加大出力、机组预想出力、降低出力等不同运行方式,并绘制发电调度图,按调
度图进行调度。
5.1.5小水电的发电调度应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调度指标,根据入网条件确定合理的调度方式。
5.2航运调度
5.2.1明确航运调度的任务与原则,在保证枢纽工程安全和其它防护对象安全的基础上,按设计要求
发挥水库上、下游水域的航运效益。
5.2.2以航运为主要任务的水库,应根据航道水深、水位变幅或流速的要求,确定相应的调度方式;兼顾航运任务的水库,在满足主要调度任务的情况
下,确定相应的航运调度方式。
5.2.3有船闸、升船机等过坝通航建筑物的水库,应确定过坝航运调度方式,明确洪水期为保障大坝和通航安全,对航道和过坝设施采取限航或停航的
有关规定。
5.3泥沙调度
5.3.1明确水库泥沙调度的任务与原则,在保证防洪安全和兴利调度的前提下,减少水库的泥沙淤积
和下流河道的淤堵。
5.3.2多沙河流水库宜合理拦沙,以排为主,排拦结合;少沙河流水库应合理排沙,以拦为主,拦排结合。泥沙调度应以主汛期和沙峰期为主,结合防洪
及其它调度合理排拦泥沙。
5.3.3明确为减少库区淤积而设置的排沙水及其控制条件,或为减少下游河道淤积而设置的调水调
沙库容及其判别条件。
5.3.4明确泥沙淤积监测方案,对泥沙淤积情况
进行评估,为优化泥沙调度方式提供依据。
6综合利用调度
6.1.1按初步设计确定的水库开发任务,明确水库综合利用调度目标;对设计文件不完整的水库,按实际运行和利用需求分析论证,确定水库综合利用调度目标。按任务主次关系及对水量、水位和用水时间的要
求,合理分配库容和调配水量。
6.1.2正常来水或丰水年份,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水库调度任务的主次关系及不同特点,合理
调配水量。
6.1.3枯水年份,按照区分主次、保证重点、兼顾其它、减少损失、公益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度,重点保证生活用水需求,兼顾其它生产或经营需求,降低因供
水减少而造成的损失。
6.1.4综合利用调度应统筹各目标任务主次关系,优化水资源配置,按“保障安全、提高效益,减小损失”
的原则确定各目标任务相应的调度方式。
6.1.5梯级水库或水库群调度应利用其调蓄能力,在对区域内的水雨情和径流规律、各水库开发任务和调度条件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蓄泄次序
及相应的调度方式。
6.1.6初步设计没有确定河流生态保护目标和生态需水流量的水库,结合相关调度任务兼顾生态用水调
度,服从流域生态调水安排。
7水库调度管理
7.1.1水库调度单位负责制定水库调度计划、下达水
库调度指令、组织实施应急调度等,并收集掌握流域水雨情、水库工程情况、供水区用水需求等情报资料。
7.1.2水库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执行水库调度指令,建立调度值班、巡视检查与安全监测、水情测报、运行维护等制度,做好水库调度信息通报和
调度值班记录。
7.1.3水库调度各方应严格按照水库调度文件进行水库调度运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调度磋商机制;编制年度调度总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妥善保管
水库调度运行有关资料并归档。
7.1.4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要求,明确应对大坝安全、防汛抢险、抗旱、突发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调度方案和调度方式。
7.1.5被鉴定为“三类坝”的病险水库或水库存在严重工程险情时,应复核水库的各特征水位和泄洪设施安全泄量等调度指标是否满足安全运用要求,及时调整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6 附则
7.0.1明确水库调度文件修订条件。
7.0.2明确水库调度文件的解释部门,或调度矛
盾的协调、裁决方式。
7.0.3明确水库调度文件的实施时间或有效期
限。
附录:水库调度规程附件
1水库调度规程编制提纲
2水库工程位置图(库区、工程、下游)
3水库枢纽平面布置图
4水库泄洪、输水建筑物纵横剖面图
5水位~库容~泄量关系
6闸门数量~开度~泄量关系
7下游洪水淹没图
8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要点(或另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