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合同
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发包方)金沙县源力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的水电安装及消防、弱电预埋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定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金沙县开明同心城A 区10#、11#楼。
二、 工程地点:
金沙县泰山路彩虹公园。
三、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
(1) 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到用水地点。
(2) 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消防预埋(消防预埋不在
此单价内)。
(3) 室内电器照明路线、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 从户内总配电柜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
(5) 防雷地接安装、强、弱电预埋安装、通风孔洞预留。
(6) 临时用水电,必须保证施工现场临电、临水24小时畅通,
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断电、断水,因此造成的费用由乙
方全部承担。
(7) 一切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
四、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地接)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
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
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五、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建
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
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
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小型机械、施工安
装、调试。
七、 付款和结算方式:
(1) 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进度分阶段
支付劳务费。
(2) 前三个月不支付劳务费,从进场第三个月起每月25
日向甲方上报进度、审核支付劳务费。
(3) 当乙方完成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
完成总工程量的百分之七十支付。
(4) 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百分之二
十,剩余百分之十,资料入档后一次性付清。
八、 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延误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误
工期、一切费用由乙方完全负责。
九、 材料设备供应:
(1) 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辅料均有甲方采购供
应。
(2) 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
应的工器具。
十、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
图说、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技术交底
和工作内容。
(2) 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现场材料保
管。
(4)甲方随时坚持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
保管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
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
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二)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现场转运。
(4)乙方进入人员需配合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
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
则一经取证核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另外给
予人民币500—2000元罚款不等。
(6)乙方提前3天提出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
(7)乙方要配备现场负责人。
十一、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的劳务工资。 乙方违约责任
(1) 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
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取缔乙方作
业资格,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单项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结
算,付款给乙方。
(2) 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
(3) 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
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人民币500元/次向
乙方收取违约金。
(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
挥、安排调派。
(6)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
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
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好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
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一经发现取证,每次处罚人民币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
(4) 进入施工场地内,违规操作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由乙
方负责,如按照程序作业无法控制的,经甲方核实后情况属实,两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解决,超出部分,甲方承担百分之七十,乙方承担百分之三十,如在作业过程中,甲方发现违规作业的,一但取证,必须以罚款方式处理,如不接受处罚的,直接终止合同,甲方另行安排队伍进场施工,之前所做工程量按百分之五十结算。 十三、其他管理制度:
(1) 乙方必须配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如乙方人力不足、小雨
天无工人施工、该加班而不加班等等)所产生的经济损
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 在工地内不得打架斗殴、偷窃及损坏公共设施、如一经
发现不论对错、对乙方罚款人民币500—2000元不等。对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数赔偿、视情节轻重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附: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均具由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或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另定补充协议的、双方可定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金沙县源力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身份证编码:
联系方式: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