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全省金融运行情况报告7-13
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云南省金融办
(2015年7月13日)
上半年,省金融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会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一心两区”金融联动发展新格局建设,着力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强化金融促进产业和扶贫开发,着力强化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和民营经济,着力强化金融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着力推进县域“三级”金融(县城三民金融、乡镇三基金融、乡村三农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与服务便利化,着力创新培育新金融业态与优化融资结构,着力防范化解个别金融机构风险和维护生态环境,有效地保障了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上半年金融运行情况
(一)全省金融平稳发展。一是货币信贷市场运行良好。截至5月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2.32万亿元,同比增长
6.58%,较年初新增565.8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98万亿元,同比增长16.7%,较年初新增1147.1亿元,预计6月末新增贷款达1400亿元。二是直接融资规模稳步增长。截至6月末,全省直接融资新增877.48亿元,同比增长53.3%。其中上市公司融资40.21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21家,新
增融资约1.44亿元;债券融资711.14亿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定向融资工具、企业债、并购重组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小微企业金融债等均取得较好成绩;保险机构融资108.86亿元,其中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融资72.88亿元,昆明会展中心融资15亿元,甬商置业银海金家村项目融资8.48亿元,昆明交通产业股份融资10亿元;股权投资基金新增规模融资15.83亿元。三是保险市场稳步发展。截至6月末,全省保费收入244.46亿元,同比增长14.33%,累计保险赔付80.64亿元,同比增长9.23%。四是新金融业态共对接资金73.78亿元。
(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亮点纷呈。一是人民币跨境业务结算量持续增长。截至5月末,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本年累计达242.3亿元,自跨境人民币结算启动以来已累计结算2284.9亿元。二是我省3家跨国集团企业完成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及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备案,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金额达173.06亿元,实现了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促进和便利了企业人民币资金跨境使用。三是我省7家企业办理了11笔跨境人民币贷款合同登记,金额为24.78亿元;办理提款8笔,提款金额9.64亿元,进一步打通了境内和境外的人民币资金流通渠道。四是马来亚银行昆明分行于2015年4月9日正式开业,云南外资银行增至7家。五是全国首个中缅货币兑换中心在瑞丽市姐告边境贸易区挂牌成立,截至3月末,我省人民币与缅币兑换金额已达8375万元。西双版
纳州、红河州等地开展了经常项下人民币与基普、泰铢、越南盾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六是跨境金融支付业务试点稳步推进,向边境居民和缅甸、老挝边民提供跨境非现金支付新业务。截至3月末,全省6个支付服务点累计发生清算业务3403笔,清算金额580.98万元。七是中国农业银行在云南设立泛亚业务中心,大力推进人民币与越南盾、缅币、基普、泰铢等货币兑换及货币报价平台建设,开辟人民币跨境清算新渠道。
(三)金融服务园区经济逐步推进。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印发《沿边开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二是收集保山、临沧、普洱、怒江沿边开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需求情况,建立沿边开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向银行金融机构进行项目推荐。三是加大资本市场对各类保税区、经合区、跨境区、试验区、合作区等支持力度,积极吸引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园区,促进边合区企业境外发债。
(四)“三重”项目融资协调服务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紧紧围绕“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抓融资、解难题、促发展。截至5月末,支持“四个一百”等固定资产贷款余额1万亿元,同比增长20.5%,较年初新增245.7亿元。综合交通类贷款余额2798.7亿元,其中公路项目投放新增109.9 亿元;铁路项目投放新增28.5 亿元,机场项目投放新增14.6 亿元。十三个示范带动产业贷款余额3327.5 亿元,较年初新增94.1 亿元。二是协调滇池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融资,国开行、进出口行组
建50亿元银团贷款,首期发放15亿元。三是协调圆满完成华丽高速185亿元贷款承诺函出具工作。协调完成石红、龙瑞、沾会、上鹤、小龙五条高速公路项目贷款140亿元。四是继续推进2012年和2013年保障房银团贷款放款工作。五是连续四年牵头设立200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2015年13家银行机构确定对接贷款280亿元。
(五)金融支农支小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一是继续推进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3月末(按季度统计),全省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232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63.11亿元,连续五年居全国第一。二是开展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双百”活动,截至2015年3月末(按季度统计),23银行、19家村镇银行与全省245家农业经营主体达成合作意向,授信金额69.91亿元,累计发放金额41.40亿元,贷款余额27.85亿元。三是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6家银行与共保体签署合作协议,承保意向函62份,意向贷款额度1.54亿元,目前已放款2980万元。四是“三农”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凸现,全省农业保险险种达20个,其中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农险产品11个,享受地方财政补贴的农险产品4个,商业性农险产品5个,有力地支持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加快推进。截至5月末,一是全省农村合作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5812.9亿元、3648.96亿元,比年初分别新增208.63亿元和 300.1亿元,同比分别
增长12.67% 和20.5%,存贷款量居全省银行机构之首。二是地方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与日俱增,农村合作机构与城市商业银行新增贷款330.82亿元,占全省人民币新增贷款的28.35%。三是诚泰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亿元,同比增长76.7%,在我省财险公司中排名第7位。四是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余额达到343.96亿元,较年初新增67.61亿元。
(七)县域三级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与服务便利化全力推进。一是全面推动金融服务重心下移、下沉和下放,实现金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服务民生,贴近“三农”、贴近小微和贴近县域。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面启动“三农”金融改革。二是做活县城“三民金融”,建立健全民营金融组织体系,确立民生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民本金融服务便利化,全省55个县(市、区)启动了县域金融改革。三是做实乡镇“三基金融”,建立健全基层金融组织体系,确立基本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便利化,构建“基本金融不出村(社区)、基础金融不出乡镇(街道)、基层金融不出县域(区域)”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四是做优乡村“三农金融”,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确立农民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业金融服务便利化,促进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覆盖延伸,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五是有效推进金融县乡行,进一步创新做法、完善制度、规范运营,深入楚雄牟定、大姚、姚安、南华、双柏、楚雄、禄丰等县市,开展金融行活动。
(八)新金融业态培育发展成效显著。新金融组织发展
到1235家,成为县域三级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撑。一是小额贷款公司开业554家,累计发放贷款80.0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6.70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04.68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28.67亿元,为全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和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私募股权投资类企业461家,其中基金86支,基金规模339.1亿元;基金管理企业375家,注册资本59.2亿元。三是融资登记服务机构75家,注册资本6.15亿元,覆盖全省除迪庆、怒江州外的14个州市,成功对接资金超过60亿元。四是资本管理公司102家,拟注册资本超过120亿元,投资金额超过70亿元,通过债权和股权等方式重点支持了商贸、农业、物流、生物、科技、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五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38家,累计服务企业182家,累计对接资金66亿元。六是金融服务公司5家。
(九)金融政策不断完善。一是研究起草2015年云南金融工作要点上报省政府,提供金融支持稳增长的意见。二是完成了《云南省金融办关于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建议措施的报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金融机构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引导小微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出台《履行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四是草拟《关
于金融支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方案》、《关于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实施意见》、《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金融支持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的实施方案》。五是与省扶贫办共同牵头草拟了《关于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金融支持扶贫攻坚的力度。
(十)金融风险实现有效防范和化解。一是牵头完成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考核反馈云南得分94.5分以上,我省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在全国均排名靠后。二是按照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政府要求,牵头制定云南省2015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三是重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股权投资类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等新金融业态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监管。四是及时化解和处置个别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登记服务机构逾期风险。五是组织5.15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主题宣传,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打击力度。
(十一)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组织召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投资项目工作推进会,破解重点项目融资难瓶颈,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项目力度。二是充分挥省上市办作用,做好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项目库建设,目前储备了252家拟上市(挂牌)企业。三是进一步强化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征集筛选项目条件相对成熟、融资主体实力较强103个保险机构
融资重点项目,对接融资需求达1205.81亿元。四是动态更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境外项目储备库(云南省),并向亚投行筹备组提交项目库。五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我省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二、当前金融运行形势
(一)当前国家宏观金融形势。上半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不减,在金融领域持续实施了相对宽松货币信贷政策。一是今年以来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连续三次下调,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今年以来连续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特别是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定向降准力度,促进银行具备足够的可贷资金,保持信贷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三是央行继续通过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和常设借贷便利(SLF) 等各种工具组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四是银行机构存贷比75%监管红线被取消,将进一步增加银行机构放款的灵活性,释放更多的的信用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五是国家全力推进PPP项目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清理整顿基础上,将进一步加速推进改革。
(二)当前我省金融形势。一是银行机构存款出现紧缩。今年上半年,全省银行机构存款较全国平均增速低4.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贷款增速9.5个百分点,约束了银行机构信贷投放信心和流动性管理,同时也说明了新金融业态分流了部分银行存款。二是人民币跨境结算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截
至5月末,我省跨境人民币结算同比下降23.8%,其中资本及金融账户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同比减少51.6%,说明我省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同比增长出现下滑。三是云南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深化改革速度较慢,存贷比普遍比较低,导致800亿元以上的信贷资金不能释放。四是当前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普遍遭受着市场不景气和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双重压力,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十分突出,导致借款企业资金链紧张甚至出现断裂、难于按期还款,并通过调头资金等方式向新金融组织蔓延。五是项目库建设滞后,储备项目成熟较低,项目融资难,产融对接更难。六是我省金融新业态发展较快,为追逐利润,通过期限错配等方式向银行机构不愿意提供行业发放贷款,未严格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未全面、准确揭示各类投资风险,出现违约现象,新金融监管亟待加强。七是基层金融服务保障不足,县域金融和“三农”金融改革创新动力与活力不足。
三、下半年金融工作安排
下半年,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经济金融工作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贯彻落实好陈豪省长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投资项目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一心两区”金融联动发展新格局建设引领作用。一是用好用足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统筹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打造全方位金融开放合作新格局,为推动云南“一心区兵”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撑和保障。二是协调银行机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特别是要满足“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建
设融资需求,提高小微企业、园区经济等实体经济的信贷可获得性。三是大力推动企业改制,培育上市(挂牌)融资,重点推进2家企业上市融资,一批中小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拓展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四是认真落实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沪深交易所的合作协议,在资产证券化、区域集优票据、保障房债券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行私募债等方面取得突破,力争年内新增债券融资规模超过1000亿元。五是抓好已签订合作协议和备忘录的协调落实,继续加大对全省三重项目融资协调力度,推进重点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贷款承诺函出具工作,跟踪掌握全省城市综合体融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和推进全省保障房银团放款工作,做好金融支持曲靖煤炭转型升级服务,协调保险投资机构与项目对接及项目推介工作。筹备召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保山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普洱孟连(勐阿)边境经济合作区、怒江泸水(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普洱江城龙富口岸经济贸易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荐会,进一步推进沿边开放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六是深入推动县乡村三级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继续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实现“三农”金融和县域金融改革取得新突破。七是全力做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的跟踪协调服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力争至2015年底“助保贷”贷款余额达到50亿元以上。八是加快推进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机制,释放更多的信用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九是继续
培育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管理公司等新金融组织,适时开展监管分类评级,建立行业监管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十是继续做好新金融组织项目逾期风险处置及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新金融组织加强风险防范,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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